DB33/T 2368-2021 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技术规程
DB33/T 2368-2021 Coastline Regul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1年09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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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3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A4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368—2021
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技术规程
Regulationforevaluationofcoastlinerestorationandrenovation
2021-09-22发布2021-10-22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368—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2
5总体要求...........................................................................3
6评估方法与程序.....................................................................3
6.1评估方法.......................................................................3
6.2评估程序.......................................................................3
6.2.1类型评估...................................................................3
6.2.2过程评估...................................................................3
6.2.3效果评估...................................................................4
6.3效果评估指标及要求.............................................................5
6.3.1生态化整治修复.............................................................5
6.3.2景观化整治修复.............................................................8
6.3.3能力提升整治修复...........................................................9
7评估结果..........................................................................10
7.1整治修复合格的海岸线..........................................................10
7.2纳入自然岸线管控目标管理的海岸线..............................................10
8评估报告编制......................................................................10
8.1总体要求......................................................................10
8.2主要内容......................................................................10
附录A(规范性)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指标赋分标准......................................11
附录B(资料性)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材料..............................................19
B.1评估报告......................................................................19
B.2评估表格......................................................................21
B.3影像资料......................................................................24
B.4矢量数据......................................................................25
I
DB33/T2368—20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海洋科学院(浙
江省海洋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甫源、韩宇、王琪、曾剑、吴修广、黄世昌、员鹏。
II
DB33/T2368—2021
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的分类、总体要求、评估方法与程序、评估结果,以及评估报告
编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的方向引导和成效评估,可作为整治修复可纳入自然岸线管控目
标管理的海岸线的判定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50201防洪标准
DB33/T2106—2018海岸线调查统计技术规范
DB33/T852海塘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海岸coast
现代海岸线向上,海洋营力能作用到的狭长陆域地带。
[来源:GB/T18190-2017,定义2.1.2]
3.2
海岸线coastline
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痕迹线。
[来源:GB/T18190-2017,定义2.1.1]
3.3
砂(砾)质海岸sandycoast
以波浪作用为主建造的,主要由砂(砾石)构成的海岸。
[来源:GB/T18190-2017,定义2.2.7]
3.4
粉砂淤泥质海岸silt-muddycoast
以潮汐作用为主建造的,主要由粉砂和黏土构成的海岸。
[来源:GB/T18190-2017,定义2.2.8]
3.5
基岩海岸rockycoast
由祼露的基岩构成的海岸。
1
DB33/T2368—2021
[来源:GB/T18190-2017,定义2.2.9]
3.6
潮间带intertidalzone
高潮线与低潮线之间,海水周期性淹没和退出的浅滩地带。
[来源:GB/T18190-2017,定义2.1.11]
3.7
海滩beach
由激浪和激浪流作用,在海滨塑造形成的松散沉积物堆积体。
[来源:GB/T18190-2017,定义2.3.4]
3.8
滩脊beachridge
由激浪流在海滩后缘形成的沿岸分布的垄状砂质或砂砾质堆积体。
[来源:GB/T18190-2017,定义2.3.7]
3.9
滩肩beachberm
分布于后滨前缘地带平坦的、阶梯状的堆积面。
[来源:GB/T18190-2017,定义2.3.8]
3.10
自然岸线naturalcoastline
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包括砂砾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线、红土岸线等原生岸线,
以及自然恢复或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岸滩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
[来源:DB33/T2106-2018,定义3.2]
3.11
人工岸线artificialcoastline
由永久性人工构筑物组成的海岸线。
[来源:DB33/T2106-2018,定义3.3]
3.12
海岸线整治修复coastlinerestorationandrenovation
在海岸线陆海两侧区域范围内,通过人工措施干预,恢复海岸线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改
善海岸景观或提升海岸防灾能力的活动。
3.13
生态岸线ecologicalcoastline
整治修复后基本恢复海岸线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
3.14
海岸防护工程coastaldefences
保护海岸、抵御海岸动力侵蚀的设施的总称。
4分类
依据工程的建设目标和主要措施,将海岸线整治修复分为三类,具体如表1所示。
2
DB33/T2368—2021
表1海岸线整治修复分类表
类别名称工程建设目标主要措施
潮间带湿地恢复、沙滩修复养护、构筑物和废弃物清
生态化整治修复重塑自然海岸形态特征,提升生态功能
理、海岸植被修复、生态廊道建设等
提升海岸线景观效果和文旅价值,构建民众亲
景观化整治修复海岸景观节点、滨海公园、海岸景观廊道建设等
海空间
增强海岸抗侵蚀和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安全的海洋防灾减灾工程、海岸侵蚀防护工程、破损海岸防
能力提升整治修复
海岸环境护工程原位整治等
5总体要求
5.1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应根据具体类型分别开展,若评估对象融合多种海岸线整治修复类型,应选
取主要类型进行评估。
5.2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以岸段为单元,范围应覆盖整治修复全部实施区域。若一个海岸线整治修复
工程包括不同整治修复类型的岸段,应根据类型划分岸段分别进行评估;在同一整治修复类型的岸段中,
若整治修复效果有明显差别的区域,也应分段进行评估。
5.3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宜在整治修复工程完工后的1年~2年内开展,同时可考虑生态恢复时间需
求,适当延后,但一般不超过3年。
5.4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引用的调查勘测资料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机构提供,作为效果评估中定
量指标计算的依据。
5.5整治修复后的海岸线应有环境日常维护机制,保持干净整洁的海岸环境。
6评估方法与程序
6.1评估方法
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采用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和指标计算等方法,依次从实施类型、实施过程、实
施效果三个方面综合评估涉海岸线工程的类型符合性、过程规范性和效果优良性。
6.2评估程序
6.2.1类型评估
根据涉海岸线工程的目标和主要措施,评估是否符合海岸线整治修复的类型,具体见表1。若不符
合三个类型中的任何一种类型,认为该工程不属于海岸线整治修复,不再进行后续评估。
6.2.2过程评估
依据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要求,评估工程建设的程序规范性,具体见表2。若涉海岸线工程建设过程
缺少★内容,认为该工程不符合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要求,不再进行后续评估。
3
DB33/T2368—2021
表2工程建设程序主要环节及评估依据
程序阶段内容文件材料备注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报告/
前期决策阶段
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
前期决策阶段审批立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工程报建报建文件/
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及审批勘察设计文件★
工程招投标施工或采购服务、监理招投标及合同文件★
施工许可施工许可证/
建设实施阶段
组织施工施工管理材料及技术档案★
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完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鉴定书等文件★
6.2.3效果评估
各整治修复类型效果评估指标见表3~表5,不同的海岸属性生态化整治修复评估指标有所差异,★
表示该类型海岸线整治修复效果评估所采用的指标。
海岸线整治修复效果评估根据各指标的计算公式和衡量方法,确定评估等级,再依据附录A赋分,
各指标得分求和得到效果评估总分。
表3生态化整治修复评估指标体系
海岸类型
评估目标评估指标
粉砂淤泥质海岸砂(砾)质海岸基岩海岸
地貌结构与特征★★★
潮(海)滩宽度★★/
海滩稳定性/★/
本土盐沼发育度★//
大型底(岩)栖生物★/★
改善海岸自然形态特工程生态性★★/
征,提升生态功能植被覆盖率★★★
海岸空间利用生态性★★/
海岸形态自然性//★
海岸整洁程度★★/
近岸污染治理★★/
沿岸鸟类活动★/★
4
DB33/T2368—2021
表4景观化整治修复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目标评估指标人工岸线
景观规模★
植被覆盖率★
海岸整洁程度★
提升景观效果和文旅价值
自然景观风貌★
人文景观风貌★
设施完善度★
表5能力提升整治修复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目标评估指标人工岸线
工程安全度★
工程设计理念★
增加海岸抗侵蚀和防御能力工程生态性★
植被覆盖率★
海岸整洁程度★
6.3效果评估指标及要求
6.3.1生态化整治修复
6.3.1.1地貌结构与特征
整治修复后潮(海、岩)滩应具备较为完整的海岸地貌,依据岸滩地形与特征潮位相互关系形成的
地貌条带组成来衡量。各自然海岸剖面地貌形态可参照图1~图3。
——粉砂淤泥质海岸地貌结构由潮上带、潮间带(高潮滩、中潮滩、低潮滩)、潮下带组成。整
治修复后潮滩应海岸地貌正在恢复,高潮滩开始发育,盐沼植被生长。
——砂(砾)质海岸地貌结构从陆向海由海岸沙丘、滩脊、滩肩、滩面(前滨)和内滨组成。整
治修复后海滩应地貌特征基本形成,滩肩发育。
——基岸海岸海蚀地貌主要包括海蚀崖、海蚀平台、海蚀柱、海蚀穴等。整治修复后的岩滩应呈
现明显的海蚀地貌特征。
5
DB33/T2368—2021
图1粉砂淤泥质岸线地貌剖面示意图
图2砂砾质岸线地貌剖面示意图
图3基岩岸线地貌剖面示意图
6
DB33/T2368—2021
6.3.1.2潮(海)滩宽度
整治修复后潮(海)滩应具有与自然海岸水动力环境相适应的宽度,潮滩宽度依据海岸线至理论基
准0m等深线的平均宽度衡量;海滩宽度主要统计干滩宽度,采用滩肩前缘至后滨沙丘或海堤之间的平
均宽度衡量。潮(海)滩宽度按式(1)计算。
·················································································(1)
式中:
B——潮(海)滩宽度,单位为米(m)。
S——评估海岸线对应的潮(海)滩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L——评估海岸线的长度,单位为米(m)。
注:在评估砂(砾)质海岸时,公式(1)中“B”特指干滩宽度,“s”特指干滩面积。
6.3.1.3海滩稳定性
整治修复后的海滩应与水动力环境相适应,滩面基本稳定,依据冲刷或泥化等损失面积占海滩面积
的比率衡量。海滩稳定损失率按式(2)计算。
··············································································(2)
式中:
——海滩稳定损失率;
——海滩冲刷或泥化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2
——海滩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6.3.1.4本土盐沼发育度
整治修复后潮滩应适合盐沼发育,依据用盐沼面积与潮滩面积比例衡量。盐沼发育度按式(3)计
算。
···············································································(3)
式中:
——盐沼发育度;
——盐沼生态面积,单位为米(m);
——潮滩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6.3.1.5大型底(岩)栖生物
整治修复后潮(岩)滩应适合大型底栖生物栖息繁衍,依据生物密度和Shannon-Wiener指数来衡量。
Shannon-wiener指数按式(4)计算。
···································································(4)
式中:
——Shannon-wiener指数;
——大型底栖生物物种数;
——第i种的大型底栖生物个体数量与大型底栖生物全部个体数量的比值。
6.3.1.6工程生态性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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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修复后的海岸防护工程应具有一定的生态性,依据海岸防护工程的形态、结构、材料是否有利
用生物栖息、繁衍和迁徒,是否有利于维系海陆物能连通性衡量。工程形态宜缓坡入海和多台阶入海;
工程结构护面宜采用凹凸不平孔洞结构;工程材料提倡使用植被、泥土、块石、生态构件、人工块体、
生态混凝土等。
6.3.1.7植被覆盖率
整治修复后海岸应有一定的植被覆盖,依据评估范围内的植被面积与评估范围面积的比例衡量。植
被覆盖率按式(5)计算。
··············································································(5)
式中:
——植被覆盖率;
——评估范围内植被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评估范围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注:海堤工程的评估范围指海堤镇压层外缘线至护塘河向陆侧边缘线之间的区域;护岸工程的评估范围为护岸工程
实际建设的区域;基岩海岸的评估范围为基岩受损区域;景观化整治修复的评估范围为项目整个区域。
6.3.1.8海岸空间利用生态性
整治修复的海岸空间利用应有一定的生态性,依据海岸线向陆侧200米范围内空间生态化利用率衡
量。生态化利用指陆域土地利用为耕地、林地、山地、绿化地、养殖塘等非硬化类型。海岸空间利用生
态利用率按式(6)计算。
···············································································(6)
式中:
——海岸空间生态利用率;
——整治修复海岸线向陆侧200米范围内空间生态利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整治修复海岸线向陆侧200米范围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6.3.1.9海岸整洁程度
整治修复后海岸环境应基本整洁,且无明显废弃物或污染物存在。依据环境管护机制建立情况和目
测海漂垃圾情况衡量。
6.3.1.10近岸污染治理
整治修复后区域内陆源污水排海应得到治理,依据工程是否有陆源污水治理的相关内容衡量。
6.3.1.11沿岸鸟类活动
整治修复后沿岸地区鸟类活动情况能够反映生态改善情况,依据鸟类的数量和种类数衡量。
6.3.2景观化整治修复
6.3.2.1景观规模
景观化整治修复应具有一定规模,依据整治修复工程沿海岸线的平均宽度衡量。景观建设平均宽度
按式(7)计算。
8
DB33/T2368—2021
···············································································(7)
式中:
——景观建设平均宽度,单位为米(m);
——景观建设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L——评估海岸线的长度,单位为米(m)。
6.3.2.2植被覆盖率
相关内容同6.3.1.7。
6.3.2.3海岸整洁程度
相关内容同6.3.1.9。
6.3.2.4自然景观风貌
景观化整治修复应有利于展现海洋自然景观,依据展现自然景观的美度和丰富度衡量。
6.3.2.5人文景观风貌
景观化整治修复应有充分发掘海洋特色人文景观,依据展现海洋特色人文景观的发掘深度、展现丰
富度和美度衡量。
6.3.2.6设施完善度
景观化整治修复应配套民众休憩、观赏、娱乐、环境卫生等设施,依据配套设施的功能、数量和与
海岸环境协调度衡量。
6.3.3能力提升整治修复
6.3.3.1工程安全程度
提升防御能力后的海防工程防御能力应得到维持或提升,达到一定标准要求,具体参照GB50201
和DB33/T852进行评估。
6.3.3.2工程设计理念
整治修复后的海防工程设计应体现“安全+”理念,依据工程与海岸生态、文旅、休闲、产业、交
通等功能进行融合程度衡量。
6.3.3.3工程生态性
相关内容同6.3.1.6。
6.3.3.4植被覆盖率
相关内容同6.3.1.7。
6.3.3.5海岸整洁程度
相关内容同6.3.1.9。
9
DB33/T2368—2021
7评估结果
7.1整治修复合格的海岸线
涉海岸线工程通过类型评估、过程评估,且效果评估得分加和超过60分,认为合格的海岸线整治
修复工程,对应的海岸线认定为整治修复合格海岸线,纳入海岸线整治修复统计指标。具体可参考附录
B中的表B.1进行评估。
7.2纳入自然岸线管控目标管理的海岸线
生态化类型的整治修复合格海岸线符合下列之一类型,可以认定为自然岸线或生态岸线,并纳入自
然岸线管控目标管理:
——通过围海堤坝拆除、人工构筑物或废弃物清除等措施,恢复了自然海岸形态和生态功能,达
到自然岸线定义标准,可认定为自然岸线;
——在人工措施干预下,海陆相互作用,人工岸线外的潮滩自然淤涨,恢复自然海岸形态和生态
功能,达到自然岸线定义标准,可认定为自然岸线;
——生态化整治修复后海岸线自然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基本恢复,虽未达到自然岸线定义标准,
但已满足合格整治修复海岸线要求,且效果评估达到附录A表A.1中▲项判别依据要求的海
岸线,可认定为生态岸线。
8评估报告编制
8.1总体要求
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报告应当全面真实的介绍海岸线整治修复的任务由来、海岸线整治修复前的基
本情况、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或项目的实施情况,依据具有相应资质技术机构出具的调查勘测成果,按
照本标准开展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给出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结果,并对后续海岸线保护修复和利用管
理工作提出建议。
8.2主要内容
海岸线整治修复评估报告可根据区域整治修复岸段数量和类型、项目实施情况自行编写,附录B
中表B.1提供的报告大纲可供参考。同时应将评估过程中的成果资料以附件形式提供,见附录B的B.3
和B.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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