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L 6-2024 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体系标准

T/SDL 6-2024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DL 6-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12
实施日期
2024-07-12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给出了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模型,其中,评价等级给出超大城市数字电网的等级划分,从低到高分为初始级、基础级、优化级和引领级四个等级。评价指标给出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的主要方面,是从国家层面、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层面近133份有关文件中收集整理和提炼,后续一些创新型提出的指标也是征求部门和专家意见后完善提出。按照有据可依、表征性强、指标可比、数据可得的要求,涵盖生产运营智慧化、城市赋能敏捷化、全域设备数字化、安全防控立体化、生态共创协同化5个一级评价指标及其对应的15个二级评价指标和44个三级评价指标。基于上述模型,标准提出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级采取关键指标项评价和综合得分(D)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给出了具体的指标计算方式、达标值、阈值、权重等评价要素。其中,计算赋分类指标的最大最小阈值确定是基于多方面考量,以确保指标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首先,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定指标的合理范围。其次,结合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实际运行情况,分析不同指标的极值分布,并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电力负荷增长趋势。此外,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和专家经验,确定合理的阈值范围,确保评价指标能够及时反映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建设和运行的最新情况。指标权重设置则是基于对指标重要性和可比性的考量,一级指标为平均赋权,通过对各指标重要程度进行评估,并结合指标间的可比性,将所有一级指标赋予相同的权重,可以确保每个指标在最终评价中都得到公平的考量,避免某一或某些方面的水平过大影响整体水平的衡量,从而更好地反映被评价对象的综合情况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大学、点亮智汇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联盟、清华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门向阳、苏宁、邱海枫、汪桢子、张喜铭、林克全、陈杰、王建卿、付嘉裕、孙强强、林辰、王曦、蔡京陶、张繁、宋子健、崔莹、胡亚荣、李植鹏、黄炜昭、余里程、涂春鸣、郭祺、肖凡、成坤、黄安子、王程斯、许冠中、李智诚、邱子良、李颖杰、郭烨、沈欣伟、赵宇明、王振尚、林志贤、宋联昌、于力、张凡
出版信息:
页数:2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

CCSL67

团体标准

T/SDL6—2024

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体系标准

Evaluationsystemstandardformega-citydigitalpowergrid

2024-07-12发布2024-07-12实施

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  发布

T/SDL6—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原则............................................................................1

科学公正........................................................................1

价值导向........................................................................1

便捷适用........................................................................1

迭代优化........................................................................1

5评价模型............................................................................2

6评价指标............................................................................2

全域设备数字化..................................................................2

生产运营智慧化..................................................................5

安全防控立体化..................................................................7

生态共创协同化..................................................................7

城市赋能敏捷化..................................................................8

7评价方法............................................................................9

评级方式........................................................................9

指标值计算方式与达标值.........................................................10

指标得分计算方式...............................................................20

参考文献..............................................................................23

I

T/SDL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

公司、湖南大学、点亮智汇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联盟、清

华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门向阳、苏宁、邱海枫、汪桢子、张喜铭、林克全、陈杰、王建卿、付嘉裕、

孙强强、林辰、王曦、蔡京陶、张繁、宋子健、崔莹、胡亚荣、李植鹏、黄炜昭、余里程、涂春鸣、郭

祺、肖凡、成坤、黄安子、王程斯、许冠中、李智诚、邱子良、李颖杰、郭烨、沈欣伟、赵宇明、王振

尚、林志贤、宋联昌、于力、张凡

II

T/SDL6—2024

引言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电网建设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的

重要载体,超大城市作为经济中心和人口密集区域,其数字电网建设尤为重要。为了推动超大城市数字

电网的健康有序发展,亟待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而行业内现行评价体系主要针对传统电网,缺乏

对数字电网特性的考量,无法全面反映数字电网的建设水平。因此,制定一套专门针对超大城市数字电

网的评价体系,对推动数字电网建设,提升城市电力安全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件旨在填补行业内现有评价体系的空白,为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建设提供统一的评价标准,为电

网企业开展自评和第三方评估提供依据,促进数字电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

电力保障。

本文件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可拓展性,可根据技术发展、应用场景和社会需求等方面的变化,进行灵

活调整和动态优化。在指标设计方面,具有开放性和可扩展性,可容纳未来技术发展带来的新变革新趋

势,对评价指标进行动态更替和扩展,对各项指标的达标要求进行提升优化,以适应行业发展整体水平

的提高。在推广适用方面,不同城市可根据自身数字电网建设实际情况,基于本文件进行评价内容裁剪、

指标计算优化和权重分配调整等适应性的调整,以满足不同用标单位的差异化需求。

III

T/SDL6—2024

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体系

1范围

本文给出了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模型、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

本文件适用于超大城市数字电网的评价,其他数字电网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6073-2018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

GB/T37988-2019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43269-202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应急能力评估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数字电网digitalpowergrid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对传

统电网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升级,以能源和数据为关键要素,以电力和算力深度融合为技术路径,

打造形成具有广泛连接、全息感知、数智驱动、开放共享特征的现代化大电网。

超大城市数字电网mega-citydigitalpowergrid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的数字电网(3.1)。

4评价原则

科学公正

评价体系应充分考虑超大城市电网建设面临高负荷密度、高供电可靠性、高电能质量需求、土地受

限等要求和挑战,须符合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建设的客观规律,涵盖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安

全保障、客户服务等全生命周期重点业务领域,并与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相一致。评价体系应向社会公

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价值导向

评价体系应以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规划、建设和运营的价值效益为导向,注重评价基于数据驱动的数

字电网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超大城市和区域治理的贡献,以

促进数字电网开放共享,充分融入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

便捷适用

评价体系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应便于操作和实施,定量评价指标应方便获得和计算数

据,定性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应客观、明确和可操作,并能与现有的电网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相结合,

便于持续跟踪对比,确保评价结果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迭代优化

1

T/SDL6—2024

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评价体系应随之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及时

反映超大城市对数字电网的新需求、新要求,突出数字电网建设的新特点、新功能,确保评价体系的及

时性和有效性,支撑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可持续发展。

5评价模型

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体系由评价等级和评价指标构成,见图1。

图1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模型构成

评价等级给出超大城市数字电网的等级划分,从低到高分为初始级、基础级、优化级和引领级四个

等级。各等级代表着不同的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建设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

等级,并逐步向更高等级迈进,各等级特征见表1。

表1超大城市数字电网等级特征

等级特征

处于数字电网建设的起步阶段,主要以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基于信息技术和信息模型的应用,实

初始级

现对电力物联网、数据采集与传输、电力信息系统等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在初始级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数据应用和分析能力,基于数字技术和数字模型的应用,实现对电网运行

基础级

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初步智能化控制和决策,并开展了一定的产业生态合作和城市赋能探索。

在基础级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智能分析和决策水平,基于知识赋能和知识模型的应用,实现对电网运行

优化级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智能化决策、预测、预警和优化,能够对数字电网全生命周期进行智能管理和安全风

险治理,并开展了广泛的产业生态合作和城市赋能实践活动。

处于数字电网建设的最高阶段,在优化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具备高度的智能化和自主化能力,基于智能

引领级技术和数字孪生模型,全面实现数字电网的生产运营智慧化,并对产业生态、超大城市和区域发展广泛

赋能,引领数字电网向更加安全、高效、绿色和智慧的方向发展。

评价指标给出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的主要方面,按照有据可依、表征性强、指标可比、数据可得

的要求,涵盖全域设备数字化、生产运营智慧化、安全防控立体化、生态共创协同化、城市赋能敏捷化

5个一级评价指标及其对应的15个二级评价指标和44个三级评价指标。

6评价指标

全域设备数字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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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智能终端覆盖

6.1.1.1通则

评价数字电网涉及的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等生产设备设施数字化的覆盖密度、覆盖范围

和覆盖技术的先进程度。

6.1.1.2感知数字化率

应对数字电网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生产及安全领域电气量、物理量、环境量等信息获取程度

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重要线路通道可视化率:视频可监控重要线路通道数量在重要线路通道总数量的占比;

注:重要线路是指可能引起电网事故的线路通道。

b)电缆隧道综合监测覆盖率:具备综合监测的电缆隧道在电缆隧道总数的占比;

c)220kV及以上关键电缆线路接地环流监测覆盖率:220kV及以上关键线路具备接地环流监测

在220kV及以上关键电缆线路总数的占比;

d)雷电定位系统覆盖率:实现雷电定位系统覆盖的输电杆塔数量在已投运输电杆塔数量占比;

e)无人机自主巡视覆盖率:无人机自主巡视次数在无人机巡视总数的占比;

f)变电站视频装置覆盖率:实现实时视频装置覆盖的变电站数量在已投运变电站总数占比;

g)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覆盖率:实现油色谱在线监测的变压器数量在已投运变压器总数占比;

h)变电站数字安防覆盖率:实现数字安防的变电站在变电站总数的占比;

i)配电房智能监测覆盖率:实现智能监测(如部署智能网关等实现数据监测)的配电房在配电

房总数的占比;

j)配网线路通道可视化率:视频可监控配网线路杆塔数量/已投运配网线路杆塔数量;

k)智能电表覆盖率:智能电表数在区域电表总数的占比;

l)低压集抄覆盖率:实现低压集抄的台区数量在区域台区总数占比,鼓励利用宽带载波和5G传

输等技术推进低压透明化改造;

m)智能穿戴装备覆盖率:智能穿戴装备数量在作业人员总数占比。

6.1.1.3控制数字化率

应对数字电网调度操作集约化、二次远程运维、负荷控制等数字装备覆盖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开关遥控覆盖率:实现远程遥控的开关在开关总数的占比;

b)刀闸遥控覆盖率:实现远程遥控的刀闸在刀闸总数的占比;

c)二次远程运维设备覆盖率:二次远程运维次数在二次运维次数的占比;

d)变电站远程操作覆盖率:实现远程操作功能的变电站在变电站总数的占比。

6.1.2万物在线互联

6.1.2.1通则

评价数字电网智能设备与网络的连接状态情况。

6.1.2.2通信网络覆盖率

应对数字电网在通信网络建设能力水平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光纤覆盖率:已实现光纤覆盖的配变台区数量/配变台区总数;

b)5G无线通信技术覆盖率:已利用5G技术实现无线通信的变电站数量/变电站总数;

c)WAPI通信覆盖率:已利用WAPI等技术实现无线通信的变电站数量/变电站总数。

6.1.2.3全域终端在线率

应对数字终端的运行状态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线路视频终端在线率:在线的线路视频终端在线路视频终端总量中的占比;

b)电缆隧道综合监测装置在线率:在线的电缆隧道综合监测装置在电缆隧道综合监测装置总量

的占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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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0kV及以上关键电缆线路接地环流监测在线率:220kV及以上关键电缆线路接地环流监测

在线数量在220kV及以上关键电缆线路接地环流监测总量中的占比;

d)雷电定位系统在线率:雷电定位系统在线运行时长在上线总时长中的占比;

e)变电站视频装备在线率:变电站在线的视频装备在总的变电站视频装备中的占比;

f)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在线率:变压器油色谱在线数量在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总量中的占

比;

g)变电站数字安防在线率:变电站数字安防在线运行时长在上线总时长中的占比;

h)配电房智能监测在线率:配电房智能监测在线运行时长在上线总时长中的占比;

i)配网线路通道可视化装置在线率:配网线路通道可视化装置在线运行时长在上线总时长中的

占比;

j)智能电表在线率:智能电表在线运行时长在上线总时长中的占比。

6.1.3数据集成融合

6.1.3.1通则

评价数字电网的数据管理能力,包括实时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应用等。

6.1.3.2全域数据采集率

应对纳入云边协同数据中心的数据类别数量占比进行统计,判断数据感知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评价

超大城市数字电网数据采集的广度。

6.1.3.3数据采集实时率

应对接入数据中心的数据的实时性进行统计,判断数据感知的及时性,评价超大城市数字电网数据

采集的鲜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数据汇聚率:根据企业已统一入平台管理的数据项(或数据属性)数量占企业总数据项(或

数据属性)数量的情况,评价数字电网数据汇聚水平;

b)表实时供给完成率,应根据表数据实时同步至数据中心的数量占当年接入表总数量的情况,

评价数字电网的表实时供给完成水平。

6.1.3.4数据管理成熟度

结合电网行业数据管理在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需求,数字电网的数据管理能力应符合GB/T36073

—2018的要求。

6.1.4数字孪生建模

6.1.4.1通则

评价数字电网业务中数字孪生模型的应用广度与应用深度。

6.1.4.2数字孪生等级

应对数字电网的规划业务、调度业务、发电接入业务、输电业务、变电业务、配电业务等模块中数

字孪生技术等级进行评价,数字孪生各等级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相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表2数字孪生分级要求

等级要求

对物理电网的台账数据、模型数据、图形数据、环境数据等静态数据进行采集,并将采集到的静态数

静态级

据进行图形化展示与历史分析

基于静态数字孪生阶段采集到的数据,进一步关联测点与实时采集数据,实现基于规则的实时告警与

动态级分析应用,支撑输电线路动态增容、变电主设备状态评价及故障诊断、配电网运行状态趋势预测等功

能,实现物理电网与数字电网的实时互动与预测分析(输电架空线路、变电鹏城站具备局部场景试点)

在静态和动态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集成算力、知识和智能算法,实现人工智能的实时闭环控制以及

智能级

人工智能辅助决策

6.1.4.3数字孪生覆盖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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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数字孪生技术在电网业务中的覆盖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数字孪生模型覆盖的专业数量在专业总数的占比;

b)应用数字孪生技术的工作岗位数量在总岗位数量中的占比。

生产运营智慧化

6.2.1规建协同发展

6.2.1.1通则

基于超大城市对数字电网韧性、弹性、柔性的有关需求,评价数字电网在多环节灵活互动、多设施

环境友好、多形态协调并存等方面的规划建设水平。

6.2.1.2电力环节灵活互动能力

应对源网荷储等电力系统各环节的灵活性水平和互动能力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系统调节能力得分:用于评价电网对外开放共享的程度及动态调整能力,衡量电网系统调节

能力水平;

b)虚拟电厂得分:虚拟电厂接入规模与最大负荷的比值,衡量虚拟电厂建设水平;

c)车网互动得分:车网互动充电站建设和运维水平,衡量车网互动能力。

6.2.1.3电力设施环境友好能力

应对数字电网设备设施与城市环境友好协同、和谐共生的能力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220kV线路电缆化率得分:220kV电缆线路长度在220kV线路总长的占比;

b)110kV线路电缆化率得分:110kV电缆线路长度在110kV线路总长的占比;

c)配电线路电缆化率得分:配电电缆长度在配电线路总长的占比;

d)新建变电站智能化率:新建智能变电站数量在新建变电站总数的占比。

6.2.1.4能源形态协调并存能力

应对交直流混联大电网、微电网、局部直流电网及电源、新能源等多种形态能源的协调并存能力进

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新能源消纳率得分:新能源本地消纳量与总发电量的比值,衡量电网的新能源消纳水平;

b)微电网示范项目得分:微电网、新型储能等示范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衡量微电网示范项目

建设水平;

c)交直流混联得分:交直流等多种电网形态建设及运行情况,衡量交直流混联建设水平。

6.2.2电网高效运营

6.2.2.1通则

评价企业对数字电网的经营管理能力,包括有效管理和优化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等。

6.2.2.2全员劳动生产率

应统计年度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评价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运营企业全体员工的

劳动效率和创造价值的能力。

6.2.2.3业务运营监控率

应对企业运营、生产指挥、调度监控、应急响应等维度实现业务监控的程度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a)核心业务流程线上化率:核心业务线上流程数量在核心业务流程总数的占比;

b)核心业务穿透率:核心业务全过程可监控指标数量在核心业务全过程指标总数的占比。

6.2.2.4AI机器代人率

应对巡视作业无人化、主网操作业务无人化、安全督查业务数字化、设备故障预测、智能调度等的

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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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运行机器代人率:机器人进行的生产运行作业在生产运行作业中的占比;

b)关键分析决策机器代人率:机器人进行的关键分析决策在关键分析决策中的占比。

6.2.3供电可靠保障

6.2.3.1通则

评价数字电网供电保障的高效性、稳定性和面对灾害等极端条件的应变力。

6.2.3.2坚强局部电网水平

应对数字电网在极端状态下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客户的电力供应保障能力进行评价,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a)220kV及以上架空线路、220kV及以上架空-电缆混合关键线路精确故障定位覆盖率:已实

现精准故障点位的220kV及以上架空线路、220kV及以上架空-电缆混合关键线路在220kV

及以上架空线路、220kV及以上架空-电缆混合关键线路中的占比;

b)220kV及以上关键电缆线路接地环流监测覆盖率:已覆盖接地环流的220kV及以上关键电缆

线路在220kV及以上关键电缆线路中的占比;

c)重要客户故障快速定位覆盖率:已实现快速定位的重要客户故障在重要客户故障中的占比。

6.2.3.3配网线路自愈率

应统计数字电网中自愈的配网线路数量情况,评价数字电网配电侧智能终端的部署范围和密度。

6.2.3.4设备强迫停运率

应统计数字电网因设备故障、误动作、人为错误等而被迫立即退出运行所引起的停运概率情况,评

价数字电网的主网可靠性。

6.2.3.5百万工时工伤意外率

应统计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运营企业在一百万工时内出现损工事故的次数。

6.2.3.6防灾减灾应急水平

应统计灾前防范、灾中守护、灾后抢救等各环节应用数字化技术减少投入、减少损失、加快恢复的

成效等情况,评价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运营企业防灾减灾应急工作的水平。

6.2.4客户服务满意

6.2.4.1通则

评价数字电网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水平。

6.2.4.2客户平均停电时间

应通过统计每次停电时间、每次停电低电压客户和总低压客户情况,评价数字电网的客户平均停电

时间情况。

6.2.4.3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数

应对电力连通的效率和电费电价的透明度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报装接电时间;

b)流程;

c)接电成本;

d)供电可靠性。

6.2.4.4客户业务线上办理率

应通过统计线上办理业务量和总业务量的情况,评价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在互联网业务渠道建设推广

覆盖程度。

6

T/SDL6—2024

安全防控立体化

6.3.1网络安全保障

6.3.1.1通则

评价网络安全的风险管理和防控能力,以及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6.3.1.2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水平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含事件监测、分析研判和威胁预警)应符合GB/T43269-2023的要求。

6.3.1.3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水平

网络安全应急制度(含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应符合GB/T43269-2023的要求。

6.3.1.4网络安全系统恢复能力水平

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含事件处置、信息报送与共享、调查总结)应符合GB/T43269-2023的要求。

6.3.1.5关键信息系统运行率

应依据应用系统不间断运行时间与年度自然时间的情况,评价数字电网关键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性及

可用性。

6.3.2数据安全保障

6.3.2.1通则

评价数字电网对数据安全的风险管理和防控能力。

6.3.2.2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应对数据安全组织领导、管理架构、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并符合GB/T37988-2019中

12.1、12.2、12.3的相关要求。

6.3.2.3数据安全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

应对数据安全风险识别、预防预警、安全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并符合GB/T37988-2019

中12.8、12.9、12.11的相关要求。

生态共创协同化

6.4.1绿色低碳发展

6.4.1.1通则

评价数字电网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的支撑作用。

6.4.1.2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应根据综合能源消费量与工业总产值(可比价)的情况,评价电网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能耗效益

水平。

6.4.1.3清洁能源消纳率

应根据清洁能源上网电量与清洁能源发电量的情况,评价清洁能源(如风能、太阳能、水能等)在

能源系统中被消纳水平。

6.4.1.4电能替代电量

应统计电能来替代散烧煤、燃油的能源消费的情况。

6.4.1.5重点客户碳监测覆盖度

应根据纳入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范围的碳排放重点客户实施数字电网碳监测的客户数量与重点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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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L6—2024

总量的情况,评价重点客户碳监测覆盖度。

6.4.2产业控制引领

6.4.2.1通则

评价电网企业作为数字电网产业链“链长”,辐射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和产业,推动数字电网技

术与装备相关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对产业控制和高端发展的引领作用。

6.4.2.2数字产业生态合作平台共建情况

应对数字产业生态合作平台建设及项目成果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平台当年承接市级及以上项目数;

b)平台当年开展的合作模式创新项目数;

c)平台当年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数。

6.4.2.3数字电网产业链带动情况

应根据当年共享给数字电网上游供应商的业务数据种类数量与当年上游供应商所需业务数据种类

数量的情况,评价数字电网运行数据对上游供应商的共享水平。

6.4.2.4数字产业技术创新引领情况

应根据数字化发明专利数量与企业年末员工总人数等情况,评价电网企业在数字电网产业链“五基”

(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基础高端装备)的前瞻布局和研发水平。

6.4.2.5数字产业规模推动情况

应根据电网企业在数字电网技术与装备相关的产业营收额情况,评价数字产业规模推动能力。

城市赋能敏捷化

6.5.1政务精准赋能

6.5.1.1通则

评价数字电网赋能数字政府实现精准决策和便捷服务的水平。

6.5.1.2社会治理敏捷度

应依据政府部门调取及采信的数字电网相关数据的满足情况,评价数字电网支撑政府开展社会治理、

经济分析、应急保障和管理决策等的科学性、有效性、精准性。

6.5.1.3政务服务便捷度

应依据数字电网接入城市统一门户开放的业务种类数量与数字电网可线上办理的业务种类数量的

情况,评价数字电网对政务服务线上办理的支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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