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685-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8 部分:文博场馆影剧院

DB12/ 685-2016 Anti-terrorism precautions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18: Cultural relic exhibition venues and cinema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 685-2016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12-30
实施日期
2017-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文博场馆影剧院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文化馆、展览馆、规划馆等其他文化传播公共场所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起草人:
黄永刚、 康书祥、于秀山、 王家声、 韩增萍、 乔焱、 张一磊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685—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8部分:文博场馆影剧院

Anti-terroristprecautionmanagementregulations

Part18:Relicsandmuseologyvenueandmovietheater

2016-12-30发布2017-04-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685—2016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防范原则..........................................................................1

5目标分类划分原则..................................................................1

6重要部位..........................................................................2

7常态反恐怖防范....................................................................2

8非常态反恐怖防范.................................................................12

9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标准...........................13

I

DB12/685—2016

前言

本部分除表1、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中规定的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

款。

DB12/522《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3部分:党政机关;

——第4部分:民爆物品;

——第5部分:公共供水;

——第6部分:电信;

——第7部分:水利工程;

——第8部分:燃气供储;

——第9部分:广电传媒;

——第10部分:危险化学品存储;

——第11部分:道路桥隧设施;

——第12部分:长途客运场站;

——第13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第14部分:医院;

——第15部分:超市;

——第16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第17部分:体育场馆;

——第18部分:文博场馆影剧院;

本部分为DB12/522的第1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天津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永刚、康书祥、于秀山、王家声、韩增萍、乔焱、张一磊。

本部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II

DB12/685—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8部分:文博场馆影剧院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

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

护。现有的文博场馆影剧院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文化馆、展览馆、规划馆等其他文化传播公共场

所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27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JGJ57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8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DB12/522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DB12/5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博场馆影剧院relicsandmuseologyvenueandmovietheater

指坐落在天津市辖区内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公共电影院、剧院(场)等承

担文化传播责任的公共场所。

4防范原则

4.1文博场馆影剧院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专群结

合”的方针和“谁主管(监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4.2文博场馆影剧院管理单位是反恐怖防范的责任主体,文博场馆影剧院的业务主管(监管)等职能

部门应实施反恐怖防范管理、检查、监督,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公安机关、属地职能部门负责反

恐怖防范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

4.3文博场馆影剧院管理单位应建立并实施反恐怖防范系统。

5目标分类划分原则

1

DB12/685—2016

按照文博场馆影剧院的分类,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要

素,对文博场馆影剧院进行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分类标准见规范性附录A。

6重要部位

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主要包括:出入口、票务厅(室)、阅览室、图书馆大厅、展

厅、博物馆大厅、观众厅、电影院大厅、剧场后台、剧场大厅、停车库(场)、电梯间、监控中心、信

息处理设施、通风空调系统、供电设施、供水设备、藏书(品)库房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7常态反恐怖防范

7.1人防

7.1.1人防组织

应符合DB12/522中7.1.1要求。

7.1.2人防配置

表1人防配置表

设置标准

序号项目配设要求

Ⅰ类Ⅱ类Ⅲ类

1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应设应设应设

2反恐怖防范第一责任人文博场馆影剧院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应设应设应设

3反恐怖防范责任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应设应设应设

4技防值守监控中心,技防设施操作应设应设应设

5固定值守出入口、大厅应设应设应设

安保力量

6巡逻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应设应设应设

7机动值守周界宜设宜设宜设

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组织应根据面积、人员数量、重要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

明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

7.1.3人防管理

7.1.3.1人防管理制度应符合DB12/522中7.1.3.3要求。

7.1.3.2文博场馆影剧院应建立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公安机关、业务主管(监管)等职能部

门的防范与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涉恐信息的实时报送。

7.1.3.3文博场馆影剧院应建立并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7.1.4安保力量要求

安保力量要求应符合DB12/522中7.1.4的要求。

7.2技防

7.2.1技防组成

2

DB12/685—2016

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技防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停车库(场)管理、电子巡查、

公共广播、防爆安检、通讯显示记录、出入口人员身份核查、人员统计等系统。

7.2.2技防配置

图书馆技防应按表2的规定配置。

表2图书馆技防配置表

序设置标准

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号I类II类III类

1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设应设应设

2人行电梯上下行口应设应设应设

3主通道应设应设应设

4水、电、通讯控制区域应设应设宜设

5空调、通风系统控制区域应设应设宜设

高清摄

6藏书库房应设应设宜设

像机

7阅览室、公共服务区域应设应设应设

8停车库(场)及其出入口、主要通道应设应设应设

视频监控系统

9接待、服务处应设应设宜设

10物品寄存处应设应设宜设

11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宜设

12控制、值班室应设应设宜设

处理、

记录、

13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

显示装

14所在院区或楼宇的周界应设应设宜设

15无人值守的配电机房、中央空调主机室应设应设宜设

16入侵探与外界相通窗户应设应设宜设

17测器排气管道、地下大型管道应设应设宜设

18通信机房应设应设宜设

19重要通信基站应设应设宜设

20接待、服务处应设应设宜设

21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应设应设宜设

紧急报

22门卫室、值班室应设应设宜设

警装置

23藏书库房应设应设宜设

24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宜设

处理、

控制、

25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宜设

管理设

3

DB12/685—2016

表2图书馆技防配置表(续)

序设置标准

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号I类II类III类

显示、

26入侵报警系统记录设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宜设

27主要进出口应设应设宜设

28藏书库房应设应设宜设

出入口控制系统

29阅览室、公共服务区域应设应设宜设

30配电房应设应设宜设

31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停车库(场)应设应设宜设

32馆内主要通道应设应设宜设

电子巡查系统

33馆外应巡逻线路应设应设宜设

34公共广播系统各区域应设应设宜设

金属探

35测安检主要入口应设宜设宜设

X射线

36安全检主要入口,物品寄存处应设宜设宜设

查装置

防爆安检系统手持式

37金属探主要入口应设宜设宜设

测仪

手持式

危险液

38主要入口应设宜设宜设

体探测

39通信显示记录系统服务、咨询电话应设应设宜设

博物馆技防应按表3的规定配置。

表3博物馆技防配置表

序设置标准

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号I类II类III类

1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设应设应设

2人行电梯上下行口应设应设应设

3主通道应设应设应设

4高清摄水、电、通讯控制区域应设应设宜设

视频监控系统

5像机空调、通风系统控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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