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2374-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4-2018 Boiler atmospheric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 2374-201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7-03
实施日期
201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40

Z60

备案号: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2374—2018

代替:DB37/2374-201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boilers

2018-07-03发布2019-01-01实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7/2374—2018

前言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3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对锅炉进行重新分类;

——增加了分区排放控制要求;

——调整了标准的执行时段;

——加严了燃油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明确了达标判定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其修改单废止。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会剑、苏志慧、胡欣欣、李玄、张战朝。

I

DB37/2374—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

容。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层燃炉及

抛煤机炉。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现有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468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398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543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2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3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

HJ83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917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汞的测定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DB37/2374—2018

3.1

锅炉boiler

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压力)和品质的蒸

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3.2

现有锅炉existingboiler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

3.3

新建锅炉newboiler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

3.4

燃煤锅炉coalfiredboiler

使用煤块、碎煤、煤粉、型煤、煤泥、水煤浆等为燃料的锅炉。

3.5

燃油锅炉oilfiredboiler

使用汽油、柴油、煤油、重油、渣油等为燃料的锅炉。

3.6

燃气锅炉gasfiredboiler

使用天然气、煤制气、油制气、高炉煤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气态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3.7

其他燃料锅炉otherfuelboiler

除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外,使用煤矸石、油页岩、生物质等其他燃料的锅炉。

3.8

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

标准状态下干烟气的数值。

3.9

氧含量oxygencontent

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

2

DB37/2374—2018

3.10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