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218-2018 港口营运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DB37/T 3218-2018 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safety accident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port operation enterpris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4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218-201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5-17
实施日期
2018-06-17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4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01

R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218—2018

港口营运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实施指南

Detailedruleforthesystemofscreeningforandeliminationofindustrycommerce

andtradehiddenrisksofportsafetyaccidents

2018-05-17发布2018-06-17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3218—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先念、刘国田、尚金瑞、任守波、金学锋、毕玉晓、王小杰、刘琼辉、赵勇、

熊震、徐旭、王芳、郭春青。

I

DB37/T3218—2018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通则》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借鉴和吸收日

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港口营运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港口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

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II

DB37/T3218—2018

港口营运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港口营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

求、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港口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3139-2018公路水路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17】274号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号)

3术语和定义

DB37/T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企业应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级落实隐患

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成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4.1.1主要负责人职责

作为本级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

过程的有效运行,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源投入,审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1.2分管负责人职责

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隐

患治理情况,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1.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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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监督管理,督导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和防止人身伤害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下达需要协调处理的隐患

整改计划,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汇总审核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

息表

4.1.4各职能管理部门职责

各职能管理部门是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

4.1.5员工岗位职责

负责本岗位及相关作业过程中日常性的隐患自查、整改及举报工作。

4.2体系融合规范推进

企业应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及相关记录文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纳入相关体系文件中,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

理流程,规范企业各层级、各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并根据安全标

准化、风险分级管控等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使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于生产活动全过程。

4.3激励约束重在落实

企业应分级建立隐患排查激励约束机制,明确隐患举报方式渠道、奖惩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

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隐患整改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

案”五到位要求,实现隐患排查闭环管理。

4.4目标明确机制常态

企业各级排查隐患到期整改率100%,逐步建立有效的“以专业排查、岗位排查为基础,综合排查、

日常督查、不定期抽查及外聘专家检查为补充”的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并分层组织加强风险防控措施

的内容与工作标准的培训,提高员工隐患排查技能。

5隐患分级与分类

5.1隐患分级

按照隐患的危险程度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5.1.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

5.1.2.1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

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交通

5.1.2.2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且不能立即排除整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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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并长期滞留人员在3人以上的,存在不能立即整改的;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的重大隐患。

5.1.2.3以下情形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符合《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

——使用淘汰落后的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港口工艺、设备;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入使用;

——未建立与危化品作业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危化品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超量、超品质存储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

——其它。

5.2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类别以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5.2.1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职业卫生

基础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等。

5.2.2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以风险点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码头设备设施、库场环境、

装卸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应急设施、港口供配电设施、港口动力系统、相关方现场作业等。

6工作程序与内容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基本要求

企业应根据各级部门职责分工及安全检查类别,结合风险点的管控等级、控制措施要求,编制生产

现场类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6.1.2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6.1.2.1企业生产现场类隐患清单应包含所辖全部风险点,并明确公司、站队、班组、岗位的检查周

期、组织级别(见附录A)。

6.1.2.2作业活动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散杂货类:煤炭装船机作业、垛位苫盖作业、门机装卸船作业、矿石输送系统作业、装载机散

货装车、粮食卸船入仓、焦炭汽运集港卸车等;

——件杂货装卸类:H型钢装船、大袋货物装船、纸浆板装船等;

——集装箱装卸类:集装箱火车卸车、场桥收发箱作业、正面吊收发箱作业、桥吊装卸船作业等;

——危险货物装卸类:原油卸船作业、球罐区巡检、拆接输油臂、司泵作业、液化烃装车、球罐切

水、油罐计量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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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拖带类:拖轮靠离码头、海上航行、协助大船靠离泊、接送引航员、溢油锚泊监护等;

——客运作业类:客轮卸船作业、旅客运输作业、旅客安监等;

——铁路作业类:火车装卸线取车、机车运用、线路起道作业、货运交接等;

——其他类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临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密闭

舱室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

6.1.2.3设施、部位、场所、区域生产现场类隐患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固定机械类:堆料机、翻车机、装船机、门机、正面吊等;

——流动机械类: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叉车等;

——危化品接卸设备类:输油臂、消防炮、制氮机、原油储罐、球罐、液化烃装车泵等;

——库房设施:锅炉房、消防泵房、供水站等;

——客运设施类:侯船厅、停车场等;

——其他设施:小型液压捣固机、台钻、带缆机、登船梯等。

6.1.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以及风险点基础管理类隐患的内容要求,编制排查清

单,见附录B,可作为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等检查内容。

6.2隐患排查组织

6.2.1排查组织类型

企业应以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作为隐患排查的主要项目、内容和标准,分类组织排查,类型主要

包括: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和岗位的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隐患检查,巡视检查,各级安全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的日常性检查等;

——专业性隐患排查:是指对码头区域布置、油库管线、港口门机设备、压力仪表、消防及公用工

程等领域,以风险管控措施的符合性为检查重点,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相关职能部门根据

法律和行业要求开展;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

将一、二级风险点管控措施落实为排查重点,各有关专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应每季

度(公司)、每月(站队)组织;

——季节性隐患排查:根据季节变化对港口安全生产的影响,以防台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

防爆、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实施;

——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企业以直接委托或接受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委托安全生产专家开

展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其它检查。

6.2.2排查要求

企业隐患排查按照“分级排查、逐级负责”的原则,采用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

综合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全员参与隐患排查、责任到人,排查的结果应与安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挂钩。

6.2.3组织级别

企业应根据风险点管控层别及检查类别,确定集团级(公司级)、站队级、班组级的排查组织级

别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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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排查周期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组织机构、职能定位及生产工艺特点,确定不同层级综合、专业、

专项、季节性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排查周期应满足行业管理要求。

6.2.5隐患治理流程

6.2.5.1企业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隐患检查通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隐患整

改情况反馈、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等环节;

6.2.5.2企业应当在每次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情况、隐患等级、治理期

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进行公示。

6.2.5.3相关职能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6.2.5.4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在对隐患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可靠的治理

措施,并在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上报。

6.2.5.5隐患整改通知下发部门应当及时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6.2.6排查结果记录

企业隐患排查结果记录包括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记录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建议等;各级对查

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的情况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6.3隐患治理

6.3.1隐患治理要求

企业隐患治理坚持“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各级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按照隐患等级明确隐患整改验收责任部门和验收程序要求,已按照要求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销号,对

未按期或未按要求整改的隐患应督促整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

6.3.2一般隐患治理

由企业属地内的各级(公司、站队、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

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举报或相关责任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

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6.3.3重大隐患治理

根据本标准第5.1.2条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经论证后实施。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

求等内容。应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的,隐患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上报,并按上级督办要求落实

整改。

6.3.3.1重大隐患评估

重大隐患参照本标准第5.1.2相关条判定,重大隐患评估确定可以隐患造成事故后果影响及管控资

源的多少或行业标准确定,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或第三方进行判定。

6.3.3.2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企业应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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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6.3.4治理实施

企业隐患治理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分析)采用公司(部门)监

管、站队治理、班组(岗位)纠正等方式;针对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企业应当按照事故隐患整改,

及时组织整改实施,重大隐患实施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治理。

——(公司集团)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需限期及需协调解决的隐患,应制定下发治理方案,

并跟踪复查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台账;

——站队对排查、负责整改的一般及以上隐患的治理,应制定治理方案,并跟踪督导整改、复查落

实情况;对重大及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应上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建立台账;

——班组(岗位)据上级隐患治理方案要求,完成或配合完成涉及相关隐患的整改、反馈等工作。

6.3.5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

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分管安全负责人)

应组织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综合复查评价。对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有关规定执行。

6.3.6隐患治理考核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奖惩考核机制,对举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人应予以奖励,对整改不彻底、不到

位等的单位和个人,结合目标和安全绩效进行考核。

7文件管理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

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隐患排查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涉及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其排查、评价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

单独建档管理。

8患排查治理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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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控制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9持续改进

9.1评审

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

组织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9.2更新

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

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的;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9.3沟通

9.3.1信息发布

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

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9.3.2技能训练

企业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

企业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培训等手段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

有效控制岗位风险,保障企业安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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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A.1作业活动类

A.1.1散杂货装卸类

表A.1门机装卸船

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

作业步骤(检

编类风险点责任排查组织排查组织排查组织

名称查项目)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管控措施

号型等级单位周期级别周期级别周期级别

序号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1.上下门机手扶栏杆,穿防滑鞋

1.《门机队上下门机防滑规定》

管理措施2.上下门机双手抓牢护栏,脚要

踏稳踏板

1.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安全

上岗证,并年审合格

上下门培训教育措施2.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对当班人每班班组

业门机装1上下门机踏空、失稳

门机机员进行岗前教育,告知安全注意次级

1活卸船作四级

队事项

动业

1.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安

类个体防护措施

全帽、工作服、防滑鞋

1.发生人身伤害时,立即停工,

应急处置措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伤员进

行救治,并打急救电话

门机移人员进入大机行走危险1.专人指挥门机移动,检查门机每班班组

2工程技术措施

动区域(压伤、挤伤、摔伤)行走区域有无人员次级

8

DB37/T3218—2018

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

作业步骤(检

编类风险点责任排查组织排查组织排查组织

名称查项目)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管控措施

号型等级单位周期级别周期级别周期级别

序号名称

1.《关于船舶作业开工时段规

定》

2.门机移动时,劳务公司作业人

员负责检查轨道上有无杂物,门

管理措施

机行走台车周围有无障碍物,电

动铁楔是否提起,门机行走区域

有无人员和车辆,并在指挥人员

指挥下移动门机

1.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安全

上岗证,并年审合格

培训教育措施2.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对当班人

员进行岗前教育,告知安全注意

事项

1.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安

个体防护措施

全帽、工作服、防滑鞋

1.发生人身伤害时,立即停工,

应急处置措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伤员进

行救治,并打急救电话

1.门机移动时,专人监护电缆,

工程技术措施

卷筒上电缆不少于三圈

1.《门机移动操作规程》5.1.4

劳务公司作业人员及时检查电

大机行走时电缆长度不缆卷筒上的电缆长度(电缆在卷

门机移够,或无人监护电缆或监筒上长度不少于3圈)、电缆与每班班组

3

动护不到位,电缆拉断或压岸壁是否固定,并及时通知司机次级

管理措施

断伤人2.《门机移动操作规程》5.1.7

作业过程中移机的,由劳务公司

作业人员负责指挥低压门机由

劳务公司作业人员负责看护电

缆,高压门机由电工负责看护电

9

DB37/T3218—2018

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

作业步骤(检

编类风险点责任排查组织排查组织排查组织

名称查项目)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管控措施

号型等级单位周期级别周期级别周期级别

序号名称

1.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安全

上岗证,并年审合格

培训教育措施2.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对当班人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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