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704-2024 森林抚育技术规程

DB41/T 2704-2024 Forest Nursery Techniques Regulation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2704-2024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26
实施日期
2024-10-25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40

CCSB64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704—2024

森林抚育技术规程

2024-07-26发布2024-10-25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2704—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森林抚育目标和总体要求.............................................................2

5龄组起源与林种划分.................................................................2

6林木分级与分类.....................................................................3

7禁止抚育区域.......................................................................4

8抚育条件方法与控制指标.............................................................4

9抚育采伐顺序与作业时间.............................................................9

10生物多样性保护....................................................................9

11抚育作业设计与作业施工...........................................................10

12档案管理.........................................................................10

13典型林分类型抚育技术.............................................................10

附录A(资料性)典型林分类型树种合理密度............................................11

附录B(资料性)各抚育作业类型与林分优势高生长范围的时间配合........................12

附录C(资料性)典型林分类型抚育技术................................................13

I

DB41/T270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林业资源监测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河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温县自然

资源局、卢氏县林业局、渑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万猛、张莉、邓坦、韩磊、万卉敏、霍宝民、赵倩、周三强、江帆、李晶晶、

李春方、刘国伟、程小磊、陈敏乐、王胜利。

II

DB41/T2704—2024

森林抚育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抚育目标和总体要求、龄组起源与林种划分、林木分级与分类、禁止抚育区域、

抚育条件方法与控制指标、抚育采伐顺序与作业时间、生物多样性保护、抚育作业设计与作业施工、档

案管理、典型林分类型抚育技术。

本文件主要适用于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能源林的幼中龄林抚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

GB/T38590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程

LY/T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LY/T1724短轮伐期和速生丰产用材林采伐作业规程

LY/T2908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抚育

从幼林郁闭成林到林分成熟前根据培育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营林措施的总称,包括抚育采伐、补植、

修枝、浇水、施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以及视情况进行的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活动。

3.2

抚育采伐

根据林分发育、林木竞争和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适时适量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成

和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缩短培育周期的营林措施。抚

育采伐又称间伐,包括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和卫生伐四类。

3.3

透光伐

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阶段,当目的树种林木受上层或侧方霸王树、非目的树种等压抑,高生长受

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

3.4

疏伐

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或中龄林阶段,当林木间关系从互助互利生长开始向互抑互害竞争转变后进

行的抚育采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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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生长伐

在中龄林阶段,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

3.6

卫生伐

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以改善林分健康状况为目标进行的抚育采伐。

3.7

采伐强度

采伐强度包括蓄积采伐强度、株数采伐强度,分别是采伐木的蓄积、株数和抚育采伐小班的总蓄积、

总株数之比。

4森林抚育目标和总体要求

4.1森林抚育目标

调整林分密度,优化树种组成,改善林分卫生状况,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维护森林健康,

丰富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4.2总体要求

根据森林发育阶段、培育目标和森林生态系统生长发育与演替规律,应按照以下要求确定森林抚育

方式:

a)幼龄林阶段由于林木差异还不显著而难于区分个体间的优劣情况,不宜进行林木分类和分级,

需要确定目的树种和培育目标;

b)幼龄林阶段的天然林或混交林由于成分和结构复杂而适用于进行透光伐抚育,幼龄林阶段的

人工同龄纯林(特别是针叶纯林)由于基本没有种间关系而适用于进行疏伐抚育,必要时进

行补植;

c)中龄林阶段由于个体的优劣关系已经明确而适用于进行基于林木分类(或分级)的生长伐,

必要时进行补植,促进形成混交林;

d)只对遭受自然灾害显著影响的森林进行卫生伐;

e)条件允许时,可以进行浇水、施肥等其他抚育措施。

5龄组起源与林种划分

5.1龄组划分

依据目的树种划分龄组,对于层次明显的异龄林,可以分层次划分目的树种与龄级、龄组。主要树

种(组)与龄级、龄组划分按LY/T2908的规定执行。对于层次明显的异龄林,可以分别层次划分目的

树种和龄组。

5.2起源划分

森林资源按林木起源分为人工林和天然林,对于人工天然混生的林分,按照林分中的目的树种确定

其起源。对于层次明显的异龄林,可以分别层次划分目的树种和起源。

5.3林种划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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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按照用途可以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

6林木分级与分类

6.1林木分级

6.1.1适用对象

适用于单层同龄人工林。幼龄林和中龄林疏伐时宜采用林木分级。林木级别分为5级。

6.1.2Ⅰ级木

Ⅰ级木又称优势木,林木的直径最大,树高最高,树冠处于林冠上部,占用空间最大,受光最多,

几乎不受挤压。

6.1.3Ⅱ级木

Ⅱ级木又称亚优势木,直径、树高仅次于优势木,树冠稍高于林冠层的平均高度,侧方稍受挤压。

6.1.4Ⅲ级木

Ⅲ级木又称中等木,直径、树高均为中等大小,树冠构成林冠主体,侧方受一定挤压。

6.1.5Ⅳ级木

Ⅳ级木又称被压木,树干纤细,树冠窄小且偏冠,树冠处于林冠层平均高度以下,通常对光、营养

的需求不足。

6.1.6Ⅴ级木

Ⅴ级木又称濒死木、枯死木,处于林冠层以下,接受不到正常的光照,生长衰弱,接近死亡或已经

死亡。

6.2林木分类

6.2.1适用对象

主要适用于已出现林木分化的中龄林。

林木类型划分为目标树、辅助树、干扰树和其它树。

6.2.2目标树

选择目标树的一般标准是:

a)属于目的树种;

b)生活力强;

c)干材质量好;

d)没有(或至少根部没有)损伤;

e)优先选择实生起源的林木。

注:选择目标树可以根据不同的森林情况灵活掌握。对于树种价值差异不显著的天然次生林,可以不苛求“目的树

种”而直接选择“生活力强的林木个体”作为目标树;对于人工同龄纯林可以不苛求“实生”与“萌生”的区

别,按照“与周边其他相邻木相比具有最强的生活力”的原则选择目标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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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辅助树

又称“生态目标树”,是有利于提高森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改善森林空间结构、

保护和改良土壤等功能的林木。

6.2.4干扰树

对目标树生长直接产生不利影响、或显著影响林分卫生条件、需要在近期采伐的林木。

6.2.5其它树

林分中除目标树、辅助树、干扰树以外的林木。

7禁止抚育区域

禁止抚育区域包括:

a)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

b)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区域;

c)山体坡度36°以上的地段;

d)其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含省级)明确规定禁止开展生产性经营活动的区域。

8抚育条件方法与控制指标

8.1透光伐

8.1.1抚育条件

透光伐主要解决幼龄林阶段目的树种林木上方或侧上方严重遮阴问题。通常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a)郁闭后目的树种受压制的林分;

b)上层林木已影响到下层目的树种林木正常生长发育的复层林,需伐除上层的干扰木时。

8.1.2抚育方法

透光伐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a)全面透光伐:全面清除妨碍目的树种生长的非目的树种、灌木、高大草本、藤本植物以及干

形不良的林木;

b)团状透光伐:在稠密树丛中全部或部分清除非目的树种以及灌木、高大草本、藤本植物。当

目的树种分布不均、且数量不多时采用此法;仅在有目的树种存在的群团中进行;

c)带状透光伐:将林地分成若干保留带和抚育带,在抚育带内清除应伐对象。抚育带应与主风

方向垂直,以防风折和风倒。

8.1.3控制指标

采取透光伐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

b)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透光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

c)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

d)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

4

DB41/T2704—2024

e)林木株数不少于该森林类型、生长发育阶段的最低保留株数。典型林分类型树种合理密度参

见附录A;

f)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

8.2疏伐

8.2.1抚育条件

疏伐主要解决同龄林密度过大问题。通常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a)郁闭度0.8以上的幼龄林和中龄林;

b)天然、飞播、人工直播等起源的第一个龄级,林分郁闭度0.7以上,林木之间对光、空间等

开始产生比较激烈的竞争。

符合条件b)的,可采用定株为主的疏伐。

8.2.2抚育方法

疏伐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a)下层疏伐:用于同龄纯林。伐除生长不良弱小木或容易引起病虫害的枯立木、风倒木、风折

木、濒死木等;

b)上层疏伐:适用于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尤其是复层混交林。伐除位于林冠上方的霸王

树、干形不良的优势木;

c)机械疏伐:适用于林分密度过大,分布均匀的人工林,采取隔行、隔株或行株并隔的方法进

行疏伐;

d)综合疏伐:结合下层疏伐和上层疏伐的特点,从林木上层和下层选择采伐木。疏伐后形成的

大、中、小林木都能接受到充足的阳光,形成梯级郁闭;

e)定株:幼龄林中,同一穴中种植或萌生多株幼树时,按照合理密度伐除质量差、长势弱的林

木,保留质量好、长势强的林木,为保留木保留适宜生长空间。

8.2.3控制指标

采取疏伐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a)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

b)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疏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

c)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

d)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

e)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

f)采伐后保留株数应满足8.1.3e)规定。

8.3生长伐

8.3.1抚育条件

生长伐主要调整中龄林的密度和树种组成,促进目标树或保留木径向生长。通常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a)立地条件良好、郁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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