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1246-202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动力蓄电池制造企业

QC/T 1246-2025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requirements—Power battery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行业标准-汽车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4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C/T 1246-202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汽车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12-29
实施日期
2026-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力蓄电池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相关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管理和文件存档、报告内容和格式等。
本文件适用于动力蓄电池包、模块和单体制造企业。其他类型电池制造企业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博萃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铜柱、柳邵辉、秦超、李小明、郑天雷、来鑫雪、刘智、赵明楠、廖城城、余海军、李晶、鲁宇梁、李文仲、陈敏、马小利、林晓、刘志鹏、孙莹莹、王英男、尹艳萍、王文斌、蔺增琪、王莹莹、王雪
出版信息:
页数:48页 | 字数:7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3.020

CCST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1246—202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动力蓄电池制造企业

Greenhousegasemissionaccountingandreportingrequirements—Power

batterymanufacturingenterprises

2025‑12‑29发布202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C/T1246—2025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3

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流程………………………3

6核算/报告边界与范围………………………4

7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5

8质量管理和文件存档………………………19

9报告内容和格式……………19

附录A(规范性)其他间接排放(范围3)‑类别描述及其边界……………21

附录B(资料性)燃料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和GWP值………23

附录C(资料性)过程排放相关参数值……………………27

附录D(资料性)运输工具温室气体排放因子……………29

附录E(资料性)交通工具温室气体排放因子……………30

附录F(资料性)废弃物不同处理方式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31

附录G(资料性)动力蓄电池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模板)………35

参考文献………………………40

QC/T1246—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

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广东

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博萃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汽研华诚认证

(天津)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铜柱、柳邵辉、秦超、李小明、郑天雷、来鑫雪、刘智、赵明楠、廖城城、余海军、

李晶、鲁宇梁、李文仲、陈敏、马小利、林晓、刘志鹏、孙莹莹、王英男、尹艳萍、王文斌、蔺增琪、王莹莹、

王雪。

QC/T1246—202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动力蓄电池制造企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力蓄电池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相关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核算边界、

核算方法、质量管理和文件存档、报告内容和格式等。

本文件适用于动力蓄电池包、模块和单体制造企业。其他类型电池制造企业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51366—2019建筑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标准

ISO14064‑1:2018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

及指南(Greenhousegases—Part1:Specificationwithguidanceattheorganizationlevelforquantification

andreportingofgreenhousegasemissionsandremovals)

3术语和定义

GB/T19596、GB/T32150—2015、ISO14064‑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温室气体greenhouse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

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COCHNONFHFCs

注: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包含二氧化碳(2)、甲烷(4)、氧化亚氮(2)、三氟化氮(3)、氢氟碳化物()、

PFCsSF

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6)。

[来源:GB/T32150—2015,3.1]

3.2

报告主体reportingentity

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来源:GB/T32150—2015,3.2]

3.3

动力蓄电池制造企业powerbatterymanufacturingenterprises

以动力蓄电池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核算单位,包括锂离子、钠离子、金属氢化物镍等动力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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