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017-2017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 3017-2017 The detailed rules for risk class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control system for the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civil explosive materials enterpris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017-2017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0-10
实施日期
2017-11-10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1.100.30

A3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017—2017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Rulesforthesafetyproductionriskclassificationandcontrolsystemforthe

productionandsalesenterprisesofexplosivesforciviluse

2017-10-10发布2017-11-10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3017—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山民爆器

材有限公司、山东银光科技有限公司、澳瑞凯(威海)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山东北方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险光、张顺双、曹守虎、赵桂兰、李文顿、玉团英。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7/T3017—2017

引言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水平,遏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活动中重特大事

故的发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等要求,结合山东省民

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特点及预防各类事故的要求编制而成。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以下简称本标准)是风险分级管控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参考。

本标准是指导企业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规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过程,实现民用爆

炸物品生产和销售活动中安全风险的自辨自控、危险危害预防、关口前移。全面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推动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II

DB37/T3017—2017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以下简称民爆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基本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263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GB50089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4659民用爆破器材术语

GB/T23694风险管理术语

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WJ/T9075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第1部分:总则

DB37/T288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3861、GB/T14659、GB/T23694、GB28263、GB50089、GB/T33000、WJ/T9075、B37/T2882

等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独立爆炸单元Independentexplosiveunit

独立爆炸单元是指可能形成整体爆炸的独立的工(库)房、工作间或装置。

3.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Productionlineforcivilianexplosives

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过程中,能确保完成连续性工序的一组生产系统、建筑物、构筑物或相关设施

等。

3.3

销售企业仓库设施Salesenterprisewarehousefacilities

销售企业民用爆炸物品贮存专用仓库设施、构筑物或相关设施等。

3.4

生产企业总仓库区Productionenterprisetotalwarehousearea

生产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及危险品贮存专用仓库设施、构筑物或相关设施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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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试验场Provingground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危险品性能试验场所、试验设施、构筑物或相关设施等。

3.6

销毁场Destructionoffield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危险品销毁场所、销毁设施、构筑物或相关设施等。

4基本原则

4.1DB37/T288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中的“4基本要求”适用于本标准。

4.2基本要求

4.2.1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消

防、工会组织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

控工作,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分管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应负责分管范

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2.2企业应将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

其掌握本单位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管控措施,并保留培训记录。

4.2.3企业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点统计表、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评价记录或采

用其它评价方法分析的记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有关记录文件,确定危险源辨识、分析、风险评价

方法及等级判定标准。

5体系建设程序和内容

5.1工作程序

主要包括:风险判定原则、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分级管控等

关键控制环节。

5.2风险判定原则

企业在对风险进行风险评价分级时,应考虑人、机(含工艺技术)、物(含原料)、环境及管理等

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明确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

性、严重性和风险等级取值标准,确定风险判定原则,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

定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

5.3风险点确定

5.3.1风险点划分原则

风险点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风险点的划

分,应涵盖企业所有生产线及其设备设施、储存场所和作业活动,包括:

5.3.1.1铵油类炸药(包括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改性铵油炸药和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乳化炸药(包

括粉状乳化炸药、含退役火药乳化炸药)生产线、水胶炸药(包括含退役火药水胶炸药)生产线、震源

药柱(包括铵梯类炸药制药)生产线、起爆具生产线、混装炸药车、混装炸药车地面辅助设施、起爆药

(含雷管用起爆药剂)制造生产线、导爆管用药与延期药及延期元件制造生产线、工业雷管用炸药加工

生产线、工业雷管装填生产线、导爆管雷管装配生产线、工业雷管编码及包装生产线、电引火元件制造

生产线、工业导爆索生产线、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射孔弹(穿孔弹)生产线、高能气体压裂弹生产线、

2

DB37/T3017—2017

其他爆破器材生产线、销售企业仓库设施、生产企业总仓库、试验场、销毁场、原料及产品储存区域、

生产辅助车间等及其所属设备设施、装置、公辅设施等。例如乳化炸药螺杆泵、装药机;起爆药筛药机、

装药机;雷管库、炸药库等。

5.3.1.2上述区域所从事的各种作业活动,包括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

a)常规活动是企业按策划的安排在正常状态下实施的活动,例如企业按既定要求和计划实施的生

产运行活动、检修作业活动、产品检测实验活动等。

b)非常规活动是企业在异常和紧急状态下实施的活动,非常规活动和紧急状态的事例包括:过程

临时更改、设施或设备的清洁、非预定的维修、厂房或设备的启用或关闭、现场外的访问、翻

新整修、极端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的毁坏等,例如:现场外的实地考察、作为客户走访供应商、

勘查活动等;生产设备故障紧急抢修;动火作业;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供气设施的毁坏等。

5.3.2风险点排查

企业应组织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消防、工会组织等职能部门,发动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

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建立风险

点统计表(参见附录A)。

5.4危险源辨识

5.4.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5.4.1.1对设备设施、区域推荐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危险源辨识,列出设备设施清单(参见附录B

表B1),填写设备设施风险分析与评价记录(参见附录B表B2)。检查表可依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

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WJ/T9075)进行编制。

5.4.1.2对作业活动推荐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进行危险源辨识,列出作业活动清单(参见附录C

表C1),填写作业活动工作危害分析与评价记录(参见附录C表C2)。

5.4.1.3企业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可不限于以上推荐的方法。

5.4.2辨识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企业所有危险点内的危险源。

5.4.3辨识要求

5.4.3.1危险源辨识过程应充分考虑五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因素、机(含工艺技术)、物的因素、

环境因素、管理因素。主要有:

a)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企业控制下的人员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

源;

b)在工作场所附近,由企业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c)由本企业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d)组织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工艺技术的变更,设备变更,或生产计划的变更;

e)作业方式存在的危害:在接触同类有害环境(物质)因素条件下,作业方式对危害的风险度有

很大影响,应尽量考虑使用危害因素较少的作业方式,并给作业人员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

以减少对人员的危害;

f)工艺存在的危害:通过分析工艺构成,了解产生有害因素的作业源点及其散发有害因素的性质、

特征等情况。工艺的特点不同,所产生的危害也有很大差别;

g)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在同一种作业方式下,由于采用的物质、环境条件的不同,对人

体的危害差别颇大。一方面要识别危害因素的类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另

一方面要识别各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特性、扩散特点、成份、浓度或强度等。此外,还

应分析危害因素产生及变化的原因,以便制定防护对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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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开发新产品前,应组织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对应的安全管控措

施;

i)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以及因他们的活动而产生的危险源和风险;

j)其他。

5.4.3.2危险源辨识应同时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

a)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b)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

5.5风险评价

5.5.1风险评价方法

按照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见附录E)评价,企业也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5.5.2风险评价准则

企业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结合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

生的可能性、严重性、暴露频次、风险值的取值标准(按照附录E)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风险

判定准则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以下要求:

a)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b)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c)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d)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e)相关方的投诉。

5.5.3风险评价与分级

5.5.3.1依据风险点内所有危险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确定的最高风险等级、《民用爆

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确定的最高风险等级、固有风险分级确定的最高风险等级,综合

判定该风险点的风险级别。

5.5.3.2利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对危险点内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划分各危险源风

险等级,取最高危险源风险等级作为危险点风险等级。

5.5.3.3固有风险分级,依据风险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制性条款的符合性,生产过程的

危险程度,功能的性质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进行风险点分级:

a)风险点内存在可能发生小规模燃烧或设备损坏,但不会发生爆炸或无人员死亡发生的危险源

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四级;

b)风险点内存在有Ⅲ类设备(安装在抗爆间室的设备视同Ⅲ类设备)存在的独立爆炸单元,或有

可能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储存场所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三级;

c)风险点内存在属于重大危险源,或有0类、Ⅰ类、Ⅱ类生产设备的独立爆炸单元,或有可能发

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储存场所,或危险实验试验场所,或危险品销毁场所的危险

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二级;

d)风险点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制性条款,或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销售

等活动,或安全评估为不合格,或独立设置的1.1级建筑物最大允许定员超过9人(不包括本

数)情形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一级。

5.5.3.4依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对各危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危险点

合格或不合格。

5.5.3.5风险点等级的判定:

a)四级风险点/蓝颜色标示:应同时满足《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

合格,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评分在69分以下,固有风险等级为四级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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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三级风险点/黄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

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最高评分为70分~159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

高为三级的;

c)二级风险点/橙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

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最高评分为160分~320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

最高为二级的;

d)一级风险点/红颜色标示:《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不合格、或

(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评分超过320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一级

的;

e)根据上述标准进行风险点级别判定,填写附录D表D。

5.5.3.6重大风险的确定:

一级风险点为重大风险。

5.6风险控制措施

5.6.1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

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有减轻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回避风险、应急措施等。

5.6.2风险控制的技术性方法

风险控制的技术性方法按如下顺序选择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安全培

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管理措施等。

5.6.3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5.6.3.1在制定控制措施时,按如下顺序选择控制措施:

a)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

b)标志、警告和(或)其他管理控制措施;

c)安全培训措施;

d)应急处置措施;

e)个体防护措施。

5.6.3.2风险点的控制措施:

a)对于一级风险点,应采取停产、停业措施;

b)对于二级及其以下风险点应从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评

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时,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控制措

施;

c)不同级别的风险点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直至风险可以接受。

5.6.4风险控制措施评审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a)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b)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c)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d)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5.75.7风险分级管控

5.7.1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分级管控,分级管控一般分为集团公司级、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

组级及岗位级等五个管控层级。集团公司应对所属企业进行安全风险管控,不定期抽查、检查所属企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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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企业及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均须落实管控责任,对风险点进行有效管控。要求

如下:

a)一级风险(红色风险)点:重大风险,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由公司级进行管控。

b)二级风险(橙色风险)点:较大风险,必须重点管控。企业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机电、

人力资源、消防等管理部门应高度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

c)三级风险(黄色风险)点:一般风险,需要重点管控。企业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机电、

消防等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

d)四级风险(蓝色风险)点:低风险,需要管控。企业和主管安全部门要及时关注,制定相应的

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5.7.2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企业应在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参见附录B表B3和附录C表C3),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5.7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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