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112-2021 黄山黑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34/T 2112-2021 DB34/T 2112-2021 Yellow Mountain Black Chicken Keeping Management Technical Regulation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112-2021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9-03
实施日期
2021-10-03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桐城市畜牧兽医管理中心、黟县畜牧兽医局、黄山市黟县黄山黑鸡保种场、安徽仁发畜禽育种保种有限公司。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CCSB21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112—2021

代替DB34/T2112-2014

黄山黑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ofFeedingandManagementforHuangshanBlackChicken

2021-09-03发布2021-10-03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2112—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4/T2112-2014《黄山黑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与DB34/T2112-2014相比,除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饲养方式”的规定(见第5章,2014年版的第4章);

b)增加了“场址选择”的规定(见第6章,2014年版的第5章);

c)更改了“养殖设备”(见第8章,2014年版的第7章);

d)将“饲料营养水平”中的“表1黄山黑鸡营养需要推荐标准”(见9.3.3,2014年版的8.3.3)

更改为资料性附录A;

e)更改了“光照”(见9.4.4.3,2014年版的8.4.3)、“饲喂”(见9.7.4,2014年版的8.7.4)

的规定;

f)增加了“饲喂”的规定(见9.7.5);

g)更改了“鸡蛋收集”(见9.8,2014年版的8.8)、“疫病防制”(见第10章,2014年版的

第9章)、“废弃物及病害尸处理”(见第11章,2014年版的第10章)和“生产记录”(见

第12章,2014年版的第11章)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桐城市畜牧

兽医管理中心、黟县畜牧兽医局、黄山市黟县黄山黑鸡保种场、安徽仁发畜禽育种保种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詹凯、李俊营、唐骏、王华付、杨秀娟、刘伟、张伟、吴惠娟、舒宝屏、罗联

辉、刘盛南、叶发年。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DB34/T2112-2014,2021年第一次修订。

I

DB34/T2112—2021

黄山黑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黄山黑鸡生产过程中的引种、饲养方式、场址选择、鸡舍建筑、养殖设备、饲养管理、

疫病防制、废弃物及病害尸体处理、生产记录应遵循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黄山黑鸡的饲养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682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NY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DB34/T1881黄山黑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7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引种

4.1雏鸡应来自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鸡场,检疫合格。

4.2雏鸡质量符合DB34/T1881的要求。

5饲养方式

雏鸡育雏期(1~6周龄)笼养或者平养,育成期及以后(7周龄以后)放养或者笼养。

1

DB34/T2112—2021

6场址选择

6.1场址选择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NY/T682的要求。

6.2养殖场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和NY/T388的规定。

7鸡舍建筑

7.1鸡舍建筑采用密闭式或半密闭式砖混或钢结构,建筑材料应有导热系数小、防火、耐水等特性,

能够满足隔热保温需求。笼养鸡舍应具有防鸟防鼠设施。

7.2鸡舍内地面、墙面和屋顶平整、耐腐蚀,便于清洗消毒。

7.3放养鸡舍可采取开放式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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