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446-2024 企业专职消防站建设规范

DB12/T 446-2024 The standar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dedicated enterprise fire station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446-2024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8-09
实施日期
2024-09-10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CSC80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446—2024

代替DB12/T446-2011

企业专职消防站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offrameworkofestablishingenterprisein-housefirestation

2024-08-09发布2024-09-10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44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2/T446-2011《天津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与DB12/T446-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消防车库车位的要求;

b)更改了专职消防站建筑物标准;

c)更改了专职消防站消防车配备基本标准;

d)更改了专职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

e)细化了选址的要求;

f)细化了执勤车辆人员配备符合标准;

g)细化了专职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

h)细化了企业专职消防站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i)细化了专职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品种与数量。

本文件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连忠、姚磊、曹跃、王强、郭晋朋、马奔滕、李继繁、魏谦。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DB12/T446-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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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446—2024

企业专职消防站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专职消防站建设的总则、设置、选址、建筑物、人员配置、装备配置等。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新建企业专职消防站的建设,现有企业改、扩、补建消防站时,可参照本文件要

求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900消防员呼救器

XF6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XF7-2004消防手套

XF10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XF44消防头盔

XF12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XF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630消防腰斧

XF770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XF869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XF1273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消防员护目镜

建标152-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专职消防站enterprisein-housefirestations

由企事业单位建设、管理、使用的专职消防站,从事本单位防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并受消防救

援机构调动指挥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3.2

企业专职消防员corporatefull-timefirefighters

企业内部专门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3.3

消防装备firefightingequipment

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火灾,以及进行救援活动的各类设备和工具。

4总体要求

1

DB12/T446—2024

4.1企业专职消防站,应与为其服务的建设项目同步投入使用。

4.2企业应成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配备必要的器材,建设企业专职消防站。

5设置

5.1一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下列单位应设置一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5.2二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下列单位应设置二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储存粮食、棉花、煤炭、药品等丙类储存,具有可燃性的重要物资,并占地面积超过20万m2

的大型仓库、集贸市场、物流中心、基地;

——粮食、酿酒、制糖、纺织、制衣、烟草等丙类生产的大型企业,不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辖区最大保护面积15km2范围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接警后不能在5分钟内到达的上述大

型企业。

5.3三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下列单位应设置三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除符合设置一级企业专职消防站、二级企业专职消防站的大型企业外,火灾危险性较大、距

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5.4联合设置企业专职消防站

5.4.1符合二级设置标准,企业相对集中,企业之间生产性质、火灾类别相近,分别设置企业专职消

防站有难度的,经评估论证,可联合设置一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5.4.2符合三级设置标准,企业相对集中,企业之间生产性质、火灾类别相近,分别设置企业专职消

防站有难度的,经评估论证,可联合设置二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6选址

6.1企业专职消防站应建立在适宜位置、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道路)地段。

6.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企业专职消防站应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上风处,其边界距

上述危险部位不应小于200m。已建企业专职消防站与上述部位的距离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在适当位置

设置防爆墙等防护设施。

6.3企业专职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道路,距离道路边线不应小于18m。

7建筑物

7.1企业专职消防站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企业专职消防站:不低于2000m²;

——二级企业专职消防站:不低于1200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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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446—2024

——三级企业专职消防站:不低于300m²。

7.2企业专职消防站应设置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其类别和使用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企业专职消防站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

使用面积指标(m2)

房屋类别名称

一级企业专职消防站二级企业专职消防站三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消防车库540~1080360~720180~360

通信室403030

体能训练室80~12050~10040~80

体能训练馆(选建)1000~15001000~15001000~1500

训练塔(选建)210120120

业务用房器材库100~18050~12040~80

宿舍、备勤室280~360200~280120~200

灭火药剂储备库80~10060~8040~60

呼吸器充气室(三级

60~10040~8030~60

消防站选建)

多功能室70~14040~9030~60

餐厅、厨房140~16090~10060~80

浴室40~7040~5520~30

厕所、盥洗室90~11060~9040~60

辅助用房

贮藏室40~604030

晾衣室(场)303020

其他30~502010

注:企业专职消防站餐厅、厨房可依托企业既有餐厅、厨房设置

7.3企业专职消防站的消防车库应在实际配备的消防车辆数基础上至少增加1个备用车位。

7.4企业专职消防站的建构物及场地设施建设,应符合建标152-2017的相应规定。

8人员配置

8.1企业专职消防员应由指挥员、班(组)长、战斗员、通信员、驾驶员、后勤保障员等岗位

人员组成,企业专职消防员配置数量应按执勤倒班形式、人员休假替补方式、轮休机制综

合测算。

8.2指挥员按不少于1人/执勤班次配置。

8.3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等车型班长及战斗员按3~5人/车配置,举高喷射消防车、干粉消防车、

干粉联用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车型班长及战斗员按2~3人/车。

8.4通信员按1~2人/执勤班次配置,消防指挥中心按需求配置适当数量通信员。

8.5驾驶员按1~1.25人/车的比例配置。

9装备配置

9.1企业专职消防站装备配备应满足火灾特点和事故类型以及抢险救援的需要。

9.2企业专职消防站应配有单双杠、低板障、独木桥、油槽、水槽及攀爬等训练设施;一级企业专

职消防站应建设模拟训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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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446—2024

9.3企业专职消防站执勤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2规定。

表2企业专职消防站执勤车辆配备数量

消防站类别一级企业专职消防站二级企业专职消防站三级企业专职消防站

消防车辆数6辆以上(含)2辆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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