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314-2016 缆渡建设技术要求

DB41/T 1314-2016 DB41/T 1314-2016 Cable Crossing Construction Technical Requirement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314-2016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10-26
实施日期
2017-01-26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7.060

R22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314—2016

缆渡建设技术要求

2016-10-26发布2017-01-26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1314—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地方海事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地方海事局、武汉理工大学、长江海事局、驻马店市地方海事局、南阳市

地方海事局、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旭光、张化英、孟德臣、刘长铭、张锋。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一鸣、邵杰、荆大勇、付耀琨、吴翔、曹辉、许辉、孙俊、宣峰、杨俊峰、

张守武、陈元涛、胡庆虎、李子如。

I

DB41/T1314—2016

缆渡建设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缆渡建设的术语和定义、组成结构、总则、选址、渡口、水文及气象要求、渡船及设

施、缆索、悬索、地锚及缆桩、钢丝绳和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河流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缆渡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B/T2999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

CB/T3277船体结构钢质护舷材

CB/T3471风、浪、流联合作用下浮式系统模型试验规程

CB/T4000中国造船质量标准

JTJ212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

JTJ294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JTJ297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S149-1-2007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150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法规[2011]391号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中国船级社,2016

《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中国船级社,2011

《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政法[2016]22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渡口

江河、湖泊、水库等内河水域设在两岸专供渡船渡运人员、车辆、货物的场所和设施,包括渡运所

需的码头、水域及为渡运服务的其它设施。

3.2

渡船

航行于江河、湖泊、水库之间的运输船舶,主要用于载运旅客、货物、车辆等。

3.3

内河通航水域

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水域。

3.4

1

DB41/T1314—2016

缆渡

利用横跨两岸的缆索将渡船固定在渡运水域,依靠人力或者其它动力牵引、推动渡船渡运的运输方

式。

3.5

缆索

连接渡船与悬索的绳索,两端嵌接有眼环、滑轮或挂钩。

3.6

悬索

横跨河流、悬挂在两缆桩之间承受缆索受力的绳索。

3.7

牵引绳

系固于河流两岸的缆桩上,供渡船渡工拉拽使船舶前进或后退的绳索。

3.8

系留环(柱)

用以将缆索固定在甲板上的固定设备。

3.9

缆桩

埋设在河岸两边、用于固定悬索的设施,一般采用钢管(结构)或预制钢筋砼柱(桩)。

3.10

地锚

埋于地表以下、用于固定拉线的装置。

3.11

斜坡道

供渡船停靠、人员上下的通道,包括岸上的系缆设施和供管理人员上下的斜坡道和踏步。

3.12

船长

沿满载水线自首柱前缘量至舵柱后缘的长度,无首柱船舶,自满载水线面的前端量起;无舵柱船舶,

量自舵杆中心线;但均应不大于满载水线长度,亦不小于满载水线长度的96%。无舵船舶的船长取满载

水线长。

4组成结构

缆渡组成结构见图1。

图1缆渡组成结构示意图

2

DB41/T1314—2016

5总则

缆渡的建设应符合CB/T2999、CB/T3277、CB/T3471、CB/T4000、JTJ212、JTJ294、JTJ297、

JTS149—1—2007和JTS150的相关规定。

6选址

6.1不应在有他船过往的通航水域设置缆渡。

6.2缆渡建设选址应根据当地农村道路现状、发展规划和当地河道自然条件进行科学论证分析确定,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设置在人员出行相对集中的村、镇附近;

b)河流河床宽度不宜超过50m;

c)缆渡应远离危险品生产、储存、堆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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