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686-2020 规模猪场猪瘟净化技术规范

DB51/T 2686-2020 Size of swine farm swine fever purific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2686-2020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7-14
实施日期
2020-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规模猪场猪瘟净化中的本地调查、净化措施、净化标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规模猪场开展猪瘟净化。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周明忠、陈斌、陈冬、朱丹、陈代平、周哲学、阳爱国、张东、李春、梁璐琪、李淳、谢嘉宾、李羽薇、裴超信、张毅、邓飞、侯巍、陈弟诗、邵靓、莫茜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1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2686—2020

规模猪场猪瘟净化技术规范

2020-7-14发布2020-8-1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T2686—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本底调查..........................................................................1

5净化措施..........................................................................2

6净化标准..........................................................................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场群内个体抗体监测抽样数量表....................................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场群内个体病原学监测抽样数量表..................................6

I

DB51/T2686—2020

前言

本规范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明忠、陈斌、陈冬、朱丹、陈代平、周哲学、阳爱国、张东、李春、梁璐琪、

李淳、谢嘉宾、李羽薇、裴超信、张毅、邓飞、侯巍、陈弟诗、邵靓、莫茜

II

DB51/T2686—2020

规模猪场猪瘟净化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规模猪场猪瘟净化中的本地调查、净化措施、净化标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规模猪场开展猪瘟净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551猪瘟诊断技术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NY/T541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猪瘟

由黄病毒科瘟病毒属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出血性和致死性强的传染病,属一类动物疫

病。

3.2猪瘟净化

对猪瘟流行的某特定区域或场所,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消灭和清除猪瘟病毒,达到并且维持该特

定区域或场所内猪只无感染状态。

3.3免疫净化

对猪瘟流行的某特定区域或场所,通过疫苗免疫的方式,达到并且维持该特定区域或场所内猪只无

感染状态。

3.4非免疫净化

对猪瘟流行的某特定区域或场所,通过生物安全和饲养管理等非疫苗免疫措施,从而达到并且维持

该特定区域或场所内猪只无感染状态。

4本底调查

4.1样本采集

1

DB51/T2686—2020

按猪群进行随机采样,采集不同猪群的血清和扁桃体,确定猪群的猪瘟病毒感染率和免疫抗体水平。

样品的数量可参照《场群内个体抗体监测抽样数量表》和《场群内个体病原学监测抽样数量表》(见附

录A、附录B),样品的采集按NY/T541执行。

4.2检测方法

GB/T16551,猪瘟病原学检测采用荧光PCR方法,血清学检测采用ELISA方法

4.3分类

根据猪瘟病毒阳性率的高低,分轻度感染场(阳性率<1%)、中度感染场(1%<性率<10%)、重

度感染场(阳性率>10%)。

5净化措施

5.1轻度感染场

对轻度感染场,实施以病原监测为主,直接淘汰阳性猪只和加强生物安全管控的非免疫净化措施。

5.2中度感染场

对中度感染场,实施以病原监测、淘汰阳性种猪和加强生物安全管控为主的免疫净化措施。

5.3重度感染场

对重度感染场,主要监测血清学免疫抗体水平,通过合理规范的免疫程序和有效的生物安全管控措

施,阻断猪瘟病毒传播,将临床病例控制在最低水平,直至免疫无疫状态。

5.4免疫程序

种公猪:每年春、秋各免疫一次;

后备种公、母猪:选定后配种前免疫一次;

经产母猪:产后20天和产前30天各免疫一次;

仔猪:出生后接种1头份/头,35~40日龄二免。

每次免疫接种21天、仔猪二免后随机抽样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立即补免。

5.5生物安全管控

5.5.1引种

引种场要求:引入种猪应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猪瘟病

毒阴性的种猪场引种(包括精液),确定为猪瘟病毒阴性后方可引进。

隔离检疫:种猪入场后,需至少隔离饲养45天,经病原再次检测阴性再与本场猪混群,混群后间隔

4个月后检测一次病原。

5.5.2生产工艺

提倡自繁自养、全进全出、早期断奶、多点式和独立饲养等生产工艺。

5.5.3人员和车辆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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