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198-2024 工业园区低零碳创建评估准则

DB35/T 2198-2024 Industrial Park Low-carbon Zero-emission Creation Evaluation Criteria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98-2024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03
实施日期
2024-10-03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园区低零碳创建评估的总体要求、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工业园区的低零碳创建评估,工业园区的绿色循环建设以及节能改造提升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节能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泉州市节能中心、漳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起草人:
邱岚、江学书、罗永晋、杨松伟、吴林涛、赵越、曹长林、林渊辉、许静贤、陈松涛、林延捷、薛燕、许志伟、俞敏、单平平。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

CCSZ04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198—2024

工业园区低零碳创建评估准则

Evaluationcriteriaforlow-zerocarboncreationinindustrialparks

2024-07-03发布2024-10-03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T2198—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2

5评估内容...........................................................................2

6评估指标及方法.....................................................................3

附录A(规范性)评估指标体系.........................................................4

附录B(规范性)指标计算方法.........................................................6

参考文献.............................................................................14

I

DB35/T219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节能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节能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泉州市节能中

心、漳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邱岚、江学书、罗永晋、杨松伟、吴林涛、赵越、曹长林、林渊辉、许静贤、

陈松涛、林延捷、薛燕、许志伟、俞敏、单平平。

II

DB35/T2198—2024

工业园区低零碳创建评估准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园区低零碳创建评估的总体要求、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工业园区的低零碳创建评估,工业园区的绿色循环建设以及节能改造提升参照

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28工业余能资源评价方法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3613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工业园区industrialpark

聚集若干工业企业的区域,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和升级的重要空间聚集形式。

[来源:DB35/T2073—2022,3.1]

低零碳园区low-zerocarbonpark

依据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产业优化、制度管理、技术创新、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等措施,减少碳源,

形成一种以低二氧化碳排放、高经济产出的新型绿色工业园区,并通过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

和使用绿电、碳汇等各种碳减排和碳中和措施,以实现区域内二氧化碳净排放量小于或等于零为目标的

园区空间。

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

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绿色产品greenproduct

1

DB35/T2198—2024

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资源能源消耗少、

品质高的产品。

4总体要求

园区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园区空气环境质量应达到GB3095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应

达标排放且排放总量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评估周期内,园区和园区内企业不应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及重大安全事故。

园区应以工业生产为主导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应超过50%。

园区应建立并运行能源管理体系、碳排放管理制度,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园区重点企业应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注:重点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即评审期前一年

至之前五年内公布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中的企业。

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国家禁止使用的原辅料,不

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5评估内容

概述

低零碳园区创建评估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温室气体及污染物排放控制、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园区

低碳管理、加分项共6个方面。

基础设施

5.2.1园区新建建筑宜参考DBJ/T13—118、DBJ/T13—197、GB/T50378、GB/T50878的规定设计、

建造和运营,建筑材料应使用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的建材产品。

5.2.2园区应配套建设充电桩停车位,园区内营运车辆应优先采用节能或新能源车辆。

5.2.3评估周期内,园区绿化覆盖率宜逐年提高,新建公共设施或道路应采用绿色照明设施,已有照

明设施更新时应替换为绿色照明设施。

5.2.4园区应按照《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综合绩效评估,在创建

周期内提升单位面积工业用地增加值。

温室气体及污染物排放控制

5.3.1园区企业宜通过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技术性节能减排等措施,使工厂拥有净零的二氧化碳排放表

现。

5.3.2园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和污染物排放下降指标要求,鼓励企业采取低

碳技术、环保技术措施,逐年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

等污染物的排放量。

5.3.3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

能源利用

5.4.1园区应组织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绿色转型、优化用能结构、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2

DB35/T2198—2024

5.4.2园区应组织企业采用光伏、光热、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5.4.3园区宜组织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资源利用

5.5.1园区应按照GB/T7119的规定提高重点用水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降低生产

过程中的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用水量。

5.5.2园区企业应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率。

5.5.3园区应指导并督促企业充分利用余能资源、废弃资源和使用再生资源。

园区低碳管理

5.6.1园区应组织企业按照GB17167的要求配备及管理能源计量器具,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根

据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构建碳排放核算体系。

5.6.2园区应重点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指导并督促高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等绿色低碳产业。

5.6.3园区应提高能源管理体系的企业认证率。

5.6.4园区应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管理平台、环境监测管理平台,定期发布低零碳工业园区建设和改造

信息、主要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信息(主要包括原材料选择、节水、节能、环保等方面)、废物资源化技

术信息、绿色建筑技术信息、绿色交通技术信息等。

5.6.5园区应鼓励企业设立碳资产管理部门或聘用碳资产管理专职人员。

加分项

5.7.1园区应积极创建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业园区”。

5.7.2园区应推动企业按照GB/T36132建设绿色工厂、鼓励企业生产绿色产品、积极创建绿色供应链

管理企业。

5.7.3园区应鼓励企业因地制宜采用碳捕捉、利用与封存技术,自主开发减排项目,采用光伏、光热、

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碳汇。

5.7.4鼓励园区建立小微产废企业集中收运体系。

6评估指标及方法

评估指标

创建评估指标按照附录A,指标计算方法按照附录B。

评估方法

6.2.1评估采取园区自评估方式,园区应达到第4章的全部要求,任意一项要求不达标,不开展评估。

6.2.2实施评估应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人员开展座谈。采

用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评估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6.2.3以工业园区低碳指数(LI)与加分项分数的总和为最终评估得分。附录A的A.1给出了低碳指

数(LI)的评分方法,满分为90分;附录A的A.2给出了加分项的评分方法,满分为10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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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评估指标体系

A.1低碳指数(LI)

低碳指数评分与引领值按照表A.1。

表A.1低碳指数评分

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引领值类型

1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重(%)60必选

2充电桩停车位占比(%)30

二选一

3营运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占比(%)60

基础设施

4绿化覆盖率(%)40必选

5公共设施或道路采用绿色照明比例(%)80必选

6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万元/m2)0.1必选

7园区内零碳企业的占比(%)90必选

温室气体及污

8二氧化碳排放削减率(%)6必选

染物排放控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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