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2159-2019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 2159-2019 Glass Industry Emission Standards for Air Pollutant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 2159-2019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6-28
实施日期
2019-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电子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平板玻璃、电子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按现行GB 26453、GB 29495等相关标准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玻璃行业协会、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义环保特种玻璃(江门)有限公司、旗滨集团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广东青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雷育涛、黄少塔、丘锦荣、陈林、陈志鸿、赵建军、陈鑫、江静茹、方平、高强、王海鹏、魏粉利、蔡倩怡、任明忠、郑晶、陈志航、吴文成、吴颖欣、梁文钟、谢小晶等。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40.50

Z60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2159—2019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glassindustry

2019-06-28发布2019-08-01实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44/2159—2019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玻璃工业及其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

准或地方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09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玻璃行业协会。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义环保特种玻璃(江门)有限公司、旗滨集

团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广东青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育涛、黄少塔、丘锦荣、陈林、陈志鸿、赵建军、陈鑫、江静茹、方平、高

强、王海鹏、魏粉利、蔡倩怡、任明忠、郑晶、陈志航、吴文成、吴颖欣、梁文钟、谢小晶等。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05月30日批准。

本标准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I

DB44/2159—2019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电子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平板玻璃、电子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

后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按现行GB26453、GB29495等相关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26453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495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2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3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83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85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玻璃工业—平板玻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DB44/2159—2019

3.1

玻璃工业glassindustry

本标准玻璃工业仅指制造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的工业。

3.2

平板玻璃flatglass

用浮法工艺或压延法工艺生产的板状硅酸盐玻璃,包括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

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等)。

3.3

平板玻璃熔窑flatglassfurnace

熔制平板玻璃的热工设备,由钢结构和耐火材料砌筑而成。

3.4

电子玻璃electronicglass

CRT显像管玻璃、平板显示玻璃、电光源玻璃等应用电子、微电子、光电子领域的玻璃产品。

3.5

电子玻璃熔炉electronicglassfurnace

熔制电子玻璃的热工设备,包括各种型式的池炉和坩埚炉。按热源来源,可分为使用天然气、重

油等燃料的熔炉(含电助熔)和全电熔炉。

3.6

冷修coldrepair

玻璃熔窑、熔炉停火冷却后进行大修的过程。

3.7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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