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957-2011 电梯安全使用工作规范

DB63/T 957-2011 Elevator safety usage work regulation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957-2011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4-11
实施日期
2011-05-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957—2011

电梯安全使用工作规范

2011-03-21发布2011-05-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957—2011

前言

本规范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规范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青海联创

科技电气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路兴洲、王永利、巩盛、温玉龙、刘勇、马宁社。

I

DB63/957—2011

电梯安全使用工作规范

1范围

本规范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维护保养单位职责做了基本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电梯。

本规范不适用于个人和单个家庭使用的电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63/767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定

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

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2

电梯

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

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3

使用单位

是指具有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其既可以是电梯所有权人,

也可以是受电梯所有权人通过合同委托、同意承担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的具有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

务的单位或组织。

3.4

维护保养单位

1

DB63/957—2011

取得相应许可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单位。

3.5

电梯作业人员

包括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司机。

3.6

日常维护保养

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

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3.7

严重事故隐患

在用电梯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a)使用非法生产的电梯;

b)使用的电梯缺少安全装置,或者安全装置失灵;

c)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的电梯或者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电梯;

d)使用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后,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

e)使用有明显故障或异常情况的电梯,或者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电梯;

f)电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而继续使用的。

3.8

重大维修

是指对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进行更新或整体拆卸维修,但不改变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

标的过程。

3.9

改造

是指改变电梯受力结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等,致使电梯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过程。

3.10

一般维修

不属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的其它维修活动的总称。

3.11

监督检验

是指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对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验证性检验。

2

DB63/957—2011

3.12

定期检验

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电梯定期进行的检验。

4岗位职责

4.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岗位职责

4.1.1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工作。

4.1.2组织贯彻与电梯安全、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4.1.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电梯安全、节能管理体系,明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权

限。

4.1.4批准本单位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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