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23/T 338-2022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南

DB6523/T 338-2022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Standardiz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23/T 338-2022
标准类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0-26
实施日期
2022-11-16
发布单位/组织
昌吉回族自治州
归口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申报程序、申报立项、建设管理、过程实施控制、保障与服务、考核与改进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新疆睿云捷标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高振宇、蔺潇、韩菊、李洋、郑军、梁东恩、许强、郝琳云、张楠。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20

CCSB00

6523

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标准

DB6523/T338—2022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南

Guidelinesfortheconstructionofagriculturestandardizationdemonstrationareas

2022-10-26发布2022-11-16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523/T338—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立项申报程序.......................................................................1

5申报立项...........................................................................2

5.1申报要求.......................................................................2

5.2立项审批.......................................................................2

6建设管理...........................................................................2

6.1组织管理.......................................................................2

6.2项目管理.......................................................................3

6.3项目标识.......................................................................3

6.4标准体系建设...................................................................3

6.5信息管理.......................................................................3

6.6宣传管理.......................................................................4

6.7培训管理.......................................................................4

6.8资金管理.......................................................................4

7过程实施控制.......................................................................4

7.1投入品管理.....................................................................4

7.2实施过程管理...................................................................4

7.3农产品管理.....................................................................5

8保障与服务.........................................................................5

9考核与改进.........................................................................5

9.1考核...........................................................................5

9.2持续改进.......................................................................5

附录A(规范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程序.............................................6

附录B(资料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8

附录C(资料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12

附录D(资料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14

附录E(资料性)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17

I

DB6523/T33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昌吉回族自治州

农牧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新疆睿云捷标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振宇、蔺潇、韩菊、李洋、郑军、梁东恩、许强、郝琳云、张楠。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西外环与健康西路

交汇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西外环与健康西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994-2329097,

传真:0994-2381050,邮政编码:831199。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昌吉市北京北路45号),联系电话:0994-2341690,传真:0994-2341690,

邮政编码:831199。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昌吉市北京北路45号),联系电话:0994-2355616,传真:

0994-2355616,邮政编码:831199。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乌伊东路时代广场A座),联系电话:0994-2335202,

传真:0994-2363142,邮政编码:831100。

新疆睿云捷标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经开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1-102-1868),联系电话:

0991-7791680,传真:0991-7791680,邮政编码:830026。

II

DB6523/T338—2022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申报程序、申报立项、建设管理、过程实施控制、保障与服务、

考核与改进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13016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GB/T20001(所有部分)标准编写规则

GB/T31600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国标委农〔2014〕87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agriculturalstandardizationdemonstrationarea

以实施农业标准为主,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标准化水平较高,对周边和其他相关产业生产起

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准化生产区域。

3.2

标准体系standardsystem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来源:GB/T13016,2.4]

3.3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department

以下统称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标准化工作的政府部门。

3.4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industrialadministrativedepartment

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一定职能,主管某个行业的政府部门。

4立项申报程序

示范区项目立项应符合附录A规定的申报程序。

1

DB6523/T338—2022

5申报立项

5.1申报要求

5.1.1示范区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示范对象区域应相对集中,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标准化管理基础;

——应有必要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财力资源作为示范区建设支撑;

——示范区建设成果应在建设的区域范围内有效推广。

5.1.2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宜为以下单位:

——市场监管、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

——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

5.1.3国家级农业示范区项目的保证单位为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级农业示

范区项目的保证单位为昌吉州标准化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5.1.4项目承担单位应向标准化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的申报材料,并登录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试点服

务平台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申报资料应包含: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任务书;

——征信证明材料;

——单位出具的申报公函。

5.1.5示范区项目申报时应填写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任务书。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任务书

见附录B,自治区级农业示范区项目可参照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任务书。

5.2立项审批

5.2.1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对项目申报材料和现场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上报。

5.2.2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由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预审、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评审

后上报至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自治区标准化示范区由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

评审后上报,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5.2.3应批准实施符合示范区总体布局和各项规定的项目。

5.2.4对于基本条件好,积极性高,有经费保证,不需要国家经费补助的示范区项目,可由县级人民

政府提出,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同意后,可列入国家示范区项目。

6建设管理

6.1组织管理

6.1.1标准化主管部门应与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发展规划,协调示范区建设工作,

充分依靠和发挥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林业、粮食、烟草、气象、科技和商务等部门的作用,

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

6.1.2应成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监管项目的整体运行。领导小组组长宜为所

在地人民政府的一把手或分管领导。

6.1.3领导小组应设立办公室,开展示范区项目的日常工作。

6.1.4应成立技术工作组,完成示范区标准体系建立、标准的制定宣贯、宣传、培训、实施等工作。

2

DB6523/T338—2022

6.2项目管理

6.2.1示范区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的要求,向国家标准化

委员会报送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模板见附录C。

6.2.2应制定示范区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宜涵盖标准化管理、监督管理、资金管理、投入品管理、档

案管理。

6.2.3应编制示范区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应逐级上报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家级项目由

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每年年底前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自治区级项目由市级标准化主

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年底前报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

6.2.4应及时跟踪、检查、记录、反馈、处理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6.3项目标识

6.3.1应设立标示牌,标示牌底边与地面距离应不小于3m,长度不低于5m,宽度不低于3m,长宽

比宜为0.618。

6.3.2标示牌的内容应包括:

——示范区等级,国家级、自治区级;

——示范区项目名称;

——示范区批准时间;

——示范区区域;

——示范区批准单位;

——示范区规模(面积、头数、只数等);

——示范区目标及任务;

——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

6.4标准体系建设

6.4.1应建立与示范区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应符合GB/T13016的要求。

6.4.2应遵循“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的原则,编制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

国外先进标准。

6.4.3应编制标准体系编制说明,明确组织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宜包含标准体系框架、标准制定程

序及要求、标准实施措施、标准监督管理、标准明细表。

6.4.4应制定示范区标准制修订计划,逐步完成标准体系内缺失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标准的编写应符

合GB/T20001(所有部分)、GB/T1.1的要求。

6.4.5标准制修订和技术推广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及标准化知识,熟悉示范区项目建设情况。

6.5信息管理

6.5.1应广泛收集示范区相关信息,建立示范区信息档案。信息宜包含下列内容:

——产业相关政策及信息;

——国家和地方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示范区涉及领域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自治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示范区涉及领域的前沿技术资料;

——示范区运营的实际情况及背景材料。

6.5.2应定期检索、查新6.5.1中的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信息档案。

6.5.3应记录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关键环节及处理结果,记录应存档保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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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宣传管理

6.6.1应结合当地发展水平和农民受教育的程度,采用娱乐节目、知识竞赛、专题报道、墙体标语、

宣传画册、小手册等宣传形式组织开展标准化宣传活动。每年应组织现场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6.6.2应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类媒介形式,对示范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推

广。年利用县级或县级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3次,鼓励利用中央、省级媒体进行宣传。

6.7培训管理

6.7.1应组织示范区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宜包含:

a)示范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b)标准化基础知识;

c)与示范区项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d)示范区标准体系内制定的相关标准。

6.7.2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计划培训时间、参加培训人员等。每年组织

培训应不少于3次,管理和技术干部培训不少于1次,农民培训不少于2次。

6.7.3示范区应聘用培训讲师,培训讲师队伍人员结构应合理,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

6.7.4培训方式可采用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

6.7.5培训应重视从农民中培养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

6.7.6应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签到、培训课件、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质量调查等。

6.8资金管理

6.8.1示范区应规范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的使用,制定与地方配套政策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

金应专款专用,不应挪用。

6.8.2示范区项目资金应用于以下方面:

a)农业标准体系的集成与转化;

b)质量安全控制;

c)宣传与培训;

d)品牌培育;

e)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7过程实施控制

7.1投入品管理

7.1.1采购农业投入品时,应有完整的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包括采购人员、采购时间、地点、数量、

购置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采购票证应齐全。

7.1.2应重点监管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有可追溯的使用记录。

7.2实施过程管理

7.2.1应编制示范区项目实施过程关键控制点,控制点应明晰、完整。

7.2.2应制定示范区监管制度、监管方案,落实监管措施。记录并留存监督管理记录,记录应清晰、

完整、真实、有效。

7.2.3应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以及种植、养殖、加工、流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2.4项目实施主体与监督主体应相互分离。实施人员应记录生产、经营信息。

4

DB6523/T338—2022

7.2.5应宣贯、实施体系内的全部标准,对重点标准进行实施效果评估,监督检查实施计划的落实情

况。

7.3农产品管理

7.3.1应重点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等级、计量和包装标识标准要求进行

分级、包装、加工、储存和运输,并记录。

7.3.2种植类和养殖类示范区的农产品应记录产品初加工、包装、分级、检验和贮运、加工、销售去

向。记录应完整、准确、有效。

8保障与服务

8.1农药、肥料、种(苗)等生产投入品应有监管文件和依法监管的记录。

8.2农药、化肥或药品、饮料、肥料、种苗实施统一管理供应,病虫害或疫病进行统一防治防疫。应

能够对危险性、灾害性因素做出快速反映。

8.3应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建立健全政策贯彻机制,推动示范区建设。

8.4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经费的到位及使用情况。资金的使用应与示范区建设工作匹配合理。

9考核与改进

9.1考核

9.1.1示范区考核分为年度目标考核、期中绩效考核和最终目标考核。

9.1.2每年年底、建设期满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评价要求对示范区的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9.1.3自我评价合格后,可提出目标考核申请。

9.1.4年度目标考核、期中绩效考核应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的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进行自我评估,见附录D。最终目标考核应按照GB/T31600

中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进行自我评估,见附录E。

9.2持续改进

9.2.1应定期收集示范区建设期间的不符合信息,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对工作过程或责任部门

进行调整,避免不合格再次发生。

9.2.2持续改进应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P-D-C-A)”的模式进行。及时分析、处置不合格

项。

9.2.3项目改进的方法包括但不仅限于:

a)纠正措施的制定;

b)纠正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c)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d)纠正措施的评价。

9.2.4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自我评价,同时对改进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价。

5

DB6523/T338—2022

A

A

B

B

附录A

(规范性)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程序

A.1示范区申报程序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程序见下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流程参见图A.1,自治区农

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流程参见图A.2。

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立项申报流程

推荐单位(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

申报单位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

退回

项目申报提交自治区级审核提交国家级审核

退回

提交退回

专家评审

退回提交

计划下达

图A.1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立项申报流程图

6

DB6523/T338—2022

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立项申报流程

推荐单位(市级标准化行政主

申报单位自治区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管部门)

退回

项目申报提交市级审核提交自治区级审核

退回

提交退回

计划下达

图A.2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立项申报流程图

7

DB6523/T338—2022

C

C

附录B

(资料性)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下列给出了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的格式。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示范区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保证单位:

起止年月:年月至年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

年月日

8

DB6523/T338—2022

填写说明

1、示范区项目名称用:“×××标准化示范区”表达。

2、承担单位是指承担示范区项目的市场监管、农业、水利、林

业等部门,也可为县级人民政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

协会;保证单位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或行业管理关

部门;参加单位是指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

3、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上报的项目填写任务书

中第一到第八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报的项目填写任务书中第一

到第九项。

9

DB6523/T338—2022

一、申请示范项目的内容、目的和意义

二、示范目标任务

(包括:标准覆盖面、质量目标、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示范辐

射作用等方面)

三、示范区建设的基本条件

(从现有规模,基础设施,技术力量,工作基础等几方面简要介绍示范区建设已经具

备的条件)

四、示范区建设的组织管理

五、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围绕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建设、贯彻实施、宣传培训、示范推广、经费支持等方面

详细说明):

计划进度:

阶段目标:

项目目标考核时间:

10

DB6523/T338—2022

六、经费来源

1、当地政府经费投入

2、有关单位经费投入

3、下拨补助经费(按三年计,分年度和总计)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

七、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

承担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参加单位(盖章):

1、单位名称: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2、单位名称: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3、单位名称: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八、保证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九、国务院有关部门标准化主管机构(盖章)

年月日

十、管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11

DB6523/T338—2022

D

附录C

(资料性)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

下列给出了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格式。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实施方案

示范区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起止年月:

12

DB6523/T338—2022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目的及意义

(正文中的字体为仿宋GB2312,三号。段落设置为单倍行距,

首行缩进2字符。)

二、示范区目标任务

三、示范区建设基本条件

四、示范区建设的组织管理

五、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六、经费来源

七、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13

DB6523/T338—2022

E

F

附录D

(资料性)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

年度目标考核、期中绩效考核按表D.1的规定进行评分。

表D.1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得分指标解释评价标准

项目目标4目标内容4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5分),目标量化(1.5分)

项目服务

2服务对象是否明确服务对象是农业、农村、农民(2分),其他(0-1分)

对象

项目考核考核体系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地、部门年度工作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符合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

决策过程82

体系划计划(1分)

项目决策20项目实施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非符合相关管理办项目符合申报条件(1.5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

4

计划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法(1.5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项目预算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

2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安排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资金分配8

项目分配

6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结果

到位率3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资金到位5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

到位时效2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项目管理30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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