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863-2010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GA 863-2010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fusible element for fire protection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863-201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3-08
实施日期
2010-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数据单。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灭火和防火系统中作为感温控制使用的易熔合金元件。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
王诣青、宋焕瞳、赵青松、李毅、刘连喜、张强、卢政强、巩玉斌、张璐、郭堃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lCS13.220.10

C84

BA

共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国

GA863—2010

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Generalforfusibleelementforfire

requirementsprotection

2010-03—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863—2010

GA863—2010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数据单。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灭火和防火系统中作为感温控制使用的易熔合金元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element

易熔合金元件fusible

采用合金材料制作、易受热熔化并产生释放动作的元件。

2.2

load

设计载荷design

为保证正常工作需要施加在易熔合金元件上的力。

2.3

公称动作温度nominal

operatingtemperature

按使用环境条件,规定易熔合金元件能产生释放动作的温度。

2.4

静态动作温度statictemperature

operating

在一定升温速率下,易熔合金元件在液浴中产生释放动作时的温度。

2.5

heat

空气热响应性能airresponseperformance

在温升速率受控的空气中易熔合金元件动作的温度及达到动作温度所用的时间,作为易熔合金元

件灵敏度的量度。

3要求

3.1外观与标志

3.1.1易熔合金元件外观应整洁,无裂隙、毛刺和划痕等缺陷。

3.1.2易熔合金元件应在明显部位标出公称动作温度值或符合表1规定的色标,以及生产企业标志或

商标。标记应清晰耐久。

表1易熔合金元件公称动作温度等级相对应的色标颜色

公称动作温度等级/℃57~7779~107121~149163~191204~246260~302

色标无色白蓝红绿橙

3.2释放动作

按4.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易熔合金元件在最小设计载荷(生产厂家的公布值)下,当易熔合金受

热熔化后应能灵活可靠地完成释放动作。

3.3强度

3.3.1按4.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用于洒水喷头的易熔合金元件应能承受15倍的最大设计载荷

100h。

h;用于其他消防装置的易熔合金元件应能承受5倍的最大设计载荷150

1

GA45728.000002742882912.0024.OO3023.003185.0033839l3023.003185.00341354204~246260~302204~246260~3027.50863—20103.5.157~7757~7779~10779~1071.251.7515.0010.00121~149163~191121~149163~191

GA863—2010

规定的方法进行静态动作温度试验,应符合3.4的要求;其余试件按4.5规定的方法进行空气热响应试

验,应符合3.5.2的要求。

3.9耐应力腐蚀性能

易熔合金元件按4.9规定的方法进行应力腐蚀试验,不应出现断裂、脱层等损坏。试验后的一半试

件按4.4规定的方法进行静态动作温度试验,应符合3.4的要求;其余试件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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