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YSYPHYXH 0001-2024 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药店建设规范

T/MYSYPHYXH 0001-2024 Confidence and Comfort Consumer Demonstration Pharmacy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MYSYPHYXH 0001-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5-25
实施日期
2024-05-25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绵阳市药品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处方审核和调配、药品管理、合理用药指导、用药咨询与信息服务、慢病管理与居家药学服务、药物治疗管理、药物警戒、药学知识、健康教育、健康生活指导等。采购与验收药店应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药品,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采购时须审核供应商及购进药品的合法证明文件,不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购进药品。药店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要购货凭证及发票,凭证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通用名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饮片标明生产企业、产地)、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剂型、规格、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时,与上游供应商结算药品货款严禁现金交易。药店采购药品应建立采购记录,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五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药店应严格执行药品收货和验收相关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按照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以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属药品连锁门店涉及4.9.1--4.9.4的采购以连锁总部的配送票据为考核。销售与售后药店的实际经营活动应当与许可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等内容相符,不应超范围经营,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经营范围。药店销售药品应做好销售记录,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五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并按规定保存处方(含纸质处方、处方复印件及电子处方),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连锁门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对医师的处方进行远程审核,远程审方作为驻店药师不在岗时的补充方式。药店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维护药品价格秩序,明码标价,货真价实,计量准确。杜绝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不得有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药店应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竞争规则,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杜绝医药商业贿赂行为。根据消费者购药需求,药店可将药品送达消费者指定地点,配送过程中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满足药品信息化追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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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绵阳市药品行业协会、绵阳市执业药师协会
起草人:
郭宏、马晓晖、武广生、罗芳、何江兰、马丹、张世东、贾涛、李霁、罗雅丹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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