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2/T 1050-2023 物流园区叉车安全管理规范

DB3202/T 1050-2023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2/T 1050-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7-05
实施日期
2023-07-12
发布单位/组织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无锡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市特种设备协会、无锡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起草人:
冯新洁、吕鑫、顾赛峰、谢一麟、钱志平、张金才、谢旎、龚黎斌、刘池、胡敏、张培艺、侯正超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01

CCSA01

DB3202

无锡市地方标准

DB3202/T1050—2023

物流园区叉车安全管理规范

2023–07–05发布2023–07–12实施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2/T105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

研究院、无锡市特种设备协会、无锡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新洁、吕鑫、顾赛峰、谢一麟、钱志平、张金才、谢旎、龚黎斌、刘池、胡

敏、张培艺、侯正超。

I

DB3202/T1050—2023

物流园区叉车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物流园区叉车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机构和职责、制度建设、教育培训、

现场管理、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无锡市范围内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对园区内叉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394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8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物流园区logisticspark

由政府规划并由统一主体管理,为众多企业在此设立配送中心或区域配送中心等,提供专业化物流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物流产业集聚区。

3.2

叉车forklift

可由司机直接操作(含遥控),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

注: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

4总体要求

园区应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管理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叉车安全管理体系,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5机构和职责

5.1机构

1

DB3202/T1050—2023

5.1.1园区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园区的叉车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应包含主要负责

人、分管负责人、专兼职叉车安全管理人员。

5.1.2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叉车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

和应急处置能力。

5.2职责

5.2.1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叉车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落实园区内叉车安全

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叉车日常安全检查。

5.2.2主要负责人

园区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园区内叉车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负有下列职责:

a)建立健全并落实园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叉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b)组织制定并实施园区叉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组织制定并实施园区叉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d)保证园区叉车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e)组织建立并落实叉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园区的

叉车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f)组织制定并实施园区的叉车事故应急救预案;

g)及时、如实报告叉车事故。

5.2.3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叉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负有下列职责:

a)参与制定园区有关叉车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园区相关负责

人批准;

b)对叉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叉车操

作规程;

c)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计划;

d)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e)组织或参与拟定园区叉车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f)协调解决叉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问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5.2.4叉车安全管理人员

5.2.4.1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叉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主要负有下列职责:

a)组织建立园区内叉车档案:

1)叉车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2)叉车日常使用情况记录;

3)叉车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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