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1/T 37-2023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规范

DB3701/T 37-2023 Urban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01/T 37-2023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9-11
实施日期
2023-10-11
发布单位/组织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济南市公安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众行城乡交通研究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良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CCSR84

3701

济南市地方标准

DB3701/T37-2023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规范

Codeforacceptancespecificationsofurbanroadtrafficsafetyfacilities

2023-09-11发布2023-10-11实施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01/T37-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2

5验收要求............................................................................3

附录A(资料性)检测项目和判定表......................................................8

I

DB3701/T3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准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济南市公安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II

DB3701/T37-2023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的一般规定和验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12706.1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

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

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7道路交通信号灯

GB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T18833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20999交通信号控制机与上位机间的数据通信协议

GB/T23827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31418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

GB/T31446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103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A/T489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

GA/T496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99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

GA/T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1246道路交叉口发光警示柱

GA/T1426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1548城市道路主动发光交通标志设置指南

GA/T1567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

JT/T688逆反射术语

YD/T901通信用层绞填充式室外光缆

3术语和定义

GB51038、JT/T688、GB/T23827、GB/T31446、GB/T18833、GB/T314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trafficsafetyfacility

1

DB3701/T37-2023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隔离护栏、交通

信号灯及控制系统、交通电视监控系统等。

3.2

道路建筑限界boundarylineofroadconstruction

为保证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规定在道路的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设施及障碍物侵入的

空间范围。

[来源:GB51038,2.1.2]

3.3

逆反射亮度系数RLcoefficientofretroreflectedluminance

观测方向的(光)亮度L与垂直于入射光方向的平面上的法向照度之比,以坎德拉每平方米每克勒斯

表示〔(cd·m-2)·lx-1〕。

RL=L/E=RI/(Acosν)=I/(EAcosν)=RA/cosν

式中:A——式样表面积⟂

ν——视角。

-2-1

注:用作表示路面标线的RL的单位通常为毫坎德拉每平方米每勒克斯〔(mcd·m)·lx〕。

[来源:JT/T688,2.37]

3.4

支撑件support

支撑和连接紧固标志板、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诱导屏的构件,包括立柱、横梁、法兰盘、抱箍和

紧固件等。

3.5

标志板signplate

由标志底板、板面以滑槽、铆钉等构成的组件。

[来源:GB/T23827,3.1]

3.6

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LEDactivelight-emittingroadtrafficsigns

采用LED等主动发光器件为发光源显示图形符号、文字等内容,向道路利用者传递信息的交通标志,

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辅助标志、告示标志等。

[来源:GB/T31446,3.1]

3.7

反光膜retroreflectivesheeting

一种已制成薄膜可直接应用的逆反射材料。

[来源:GB/T18833,3.2]

3.8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roadtrafficsignalcontrolsystem

由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信号灯、交通流量检测设备、通信设备、控制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等组成,用

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的系统。

[来源:GB/T31418,2.6.1]

3.9

交通信号灯roadtrafficsignal

由红色、黄色和绿色灯采取不同组合组成的信号装置,用于指挥车辆、行人通行。红灯表示禁止通行,

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来源:GB/T31418,2.1.1]

3.10

交通信号控制机roadtrafficsignalcontroller

能够改变道路交通信号顺序、调节配时并能控制道路交通信号灯运行装置。

[来源:GB/T31418,2.5.1]

4一般规定

2

DB3701/T37-2023

4.1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程序应符合相关法规。

4.2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时,应结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相关设施进行综合评价。

4.3应使用抽样检测合格、生产和使用过程质量认证合格的标准化产品,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产品质量。

4.4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应齐全、完好、有效。

4.5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时应按照检测项目和判定表(见附录A)进行核查。

4.6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之间应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禁止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不得相互遮挡,也不

得被广告、灯杆和绿化物等物体遮挡。

4.7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符合《济南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导则》要求。

4.8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满足《济南交警新改建道路三同时新改建道路“三同时”工作技术指南》

的技术要求。

5验收要求

5.1交通标线

5.1.1颜色、形状、位置应符合GB5768.3规定。

5.1.2材质、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5.1.3应颜色均匀、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

5.1.4表面无起泡、皱纹、斑点、开裂、发粘、脱落和泛花等缺陷。

5.1.5实际位置的横向允许误差不应超过±30mm。

5.1.6宽度允许误差为(0~5)mm。

5.1.7长度及间断线纵向间距的允许误差见表1。

表1标线施划允许误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尺寸允许误差

6000±30

4000±20

长度3000±15

2000±10

1000±10

表1标线施划允许误差(续)

单位为毫米

项目尺寸允许误差

9000±45

6000±30

4000±20

间断线的纵向间距

3000±15

2000±10

1000±10

5.1.8标线涂层厚度应均匀,允许的误差见表2。

3

DB3701/T37-2023

表2标线的厚度范围

单位为毫米

序号标线种类标线厚度范围

1溶剂型涂料标线0.3~0.8

2热熔型涂料标线0.7~2.5

3双组份涂料标线0.4~2.5

4突起震动标线3~7

5.1.9反光标线玻璃珠撒布应均匀,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新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

度系数,白色反光标线不应低于150mcd·m-2·lx-1,黄色发光标线不应低于100mcd·m-2·lx-1;正常使

用期间,白色反光标线不应低于80mcd·m-2·lx-1,黄色发光标线不应低于50mcd·m-2·lx-1。

5.1.10防滑标线的抗滑值不应小于45BPN。

5.1.11标线与标志配合使用时,应含义一致、互为补充,不产生歧义。

5.2交通标志

5.2.1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5768.2和GB/T23827的规定,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GB/T

31446和GA/T1548的规定。

5.2.2支撑件应表面光洁,颜色均匀一致,无破损、锈蚀、漏镀及各种焊接缺陷。

5.2.3支撑件的法兰盘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紧固;支撑件的立杆地脚螺栓应做好保护性处理,竖直度误

差范围应在±3mm/m以内。

5.2.4悬臂标志、门架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度应不小于5.5m,路侧标志不小于2.5m。

5.2.5标志板应平整,无明显凹痕或变形,表面面积在2m²以内的标志铝板厚度应为2mm~2.5mm,2m²

以上的标志铝板厚度应为3mm以上,底板每平方米范围内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mm。

5.2.6标志板边缘处应做折边或压形处理。

5.2.7标志反光膜的制作应符合GB/T18833的规定,标志底版的反光膜不低于Ⅳ类,文字及图案的反光

膜不低于V类。

5.2.8标志反光膜不宜拼接。当标志外形尺寸大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反光膜不可避免拼接时,应

为上压下搭接;反光棱镜应统一角度,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道路交通标志的任何文字及图案不应拼接。

5.2.9标志反光膜无龟裂、起皱、边缘剥离、气泡、划痕及各种损伤。

5.3交通隔离护栏

5.3.1交通隔离护栏的设置应符合GA/T1567的规定。

5.3.2交通隔离护栏的安装设置应牢固、耐久、醒目,不应妨碍安全行车视距。

5.3.3护栏各构件的表面应无漏镀、露铁、擦痕。

5.3.4机动车隔离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应在端部和中间段来车方向加装反光警示装置,中间段加装的

反光警示装置间距不小于或等于6m。宜在机动车隔离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端部加装反光警示柱或发光警

示柱等设施,反光警示柱的逆反射性能应符合GB/T18833的规定,发光警示柱应符合GA/T1246的规定。

5.3.5机动车隔护栏安装净高度不应小于1.1m。在平面交叉口、人行横道线、车辆左转或掉头开口处,

应以斜式渐变等方式逐渐降低护栏净高,端部的隔离栏高度不应超过0.7m,端部长度不应小于10m,渐

变段长度不应小于15m。

5.3.6机非隔离护栏安装净高度不应小于0.4m,人行护栏安装净高度不应小于0.9m。

5.4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5.4.1支撑件

5.4.1.1交通信号灯支撑件应符合5.1.8.2~5.1.8.3的要求。

5.4.1.2立柱应留有检修手孔门,并配备防水檐、盖板及固定螺钉,手孔门下缘距地面应在30cm~60cm

之间,顶部应使用塑料或经防腐处理的金属防水管帽等措施封闭。

5.4.1.3独立及附着于机动车信号灯杆的人行灯、非机动车灯的穿线孔距地面应在2.5m~3.0m之间;

单立柱式机动车灯杆的穿线孔距地面应在4.5m~5.0m之间。

5.4.2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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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1/T37-2023

5.4.2.1安装的数量、位置、方向、高度等应满足各类交通参与者的识别需求,交通信号灯应齐全有效,

无遮挡、无缺失、外观完好,符合GB14886、GB14887和GB50688的要求。

5.4.2.2机动车信号灯采用悬臂式安装时,信号灯下沿距路面净空高度应在5.5m~7.0m之间;采用柱

式安装时,高度不应低于5m;安装于立交桥体上时,不应低于桥体净空。

5.4.2.3机动车信号灯设置应与车道功能协调一致,有专用左转道时设置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有右转

控制需求的车道时加装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

5.4.2.4非机动车信号灯安装高度不低于2.5m。

5.4.2.5灯控路口、路段,非机动车顺行方向均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5.4.2.6人行横道信号灯安装高度不应低于2m,应设置在人行横道标线两端。

5.4.3交通信号控制机

5.4.3.1交通信号控制机应符合GB/T20999的规定。

5.4.3.2信号机柜箱体应安装牢固、密封性好,符合GA/T489的要求。

5.4.3.3信号机柜基础和机柜结合紧密,密封良好,基础高度、尺寸和机柜尺寸相匹配,信号机柜固定

及接地应安全可靠,外观无损坏,漆层完好、清洁整齐,基础表面、外立面平整,横平竖齐。

5.4.3.4信号机柜的门锁应设有保护装置,机柜门无松动、变形现象。

5.4.3.5信号机电源独立供电,电源取自交通设施配电箱,应通过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后接入信号机

内设施。信号机内应设有专门的接地端子,接地功能良好。

5.4.3.6信号机柜内所装电器元件齐全完好,固定牢固,标识规范。

5.4.3.7信号机内设备明细应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名录文件放置在机柜内。

5.4.3.8信号机内光缆终端盒需配备一进、一出12芯光缆,光缆标签注明进、出去向,满足联网配置要

求。

5.4.3.9信号数据已调试回传至信号管控平台,路口明细已在平台添加,标注位置准确,可看可控,实

现一灯一线远程控制等联调联控功能。

5.4.3.10地磁检测数据已调试回传至信号管控平台,回传数据列表与路口车道布局实际相符。

5.4.3.11视频检测数据已调试回传至信号管控平台,满足系统采集要求。

5.4.3.12光端机功能应符合信号环网配置要求,通讯稳定可靠。

5.4.4机房设备

5.4.4.1交换机、服务器的运行应稳定可靠。

5.4.4.2信号控制系统、流量检测系统应联网回传至交通管理平台。

5.4.4.3设备的电源和通讯应连续、稳定、可靠。

5.4.5配电设施

5.4.5.1配电箱应距主电源设备就近设置,主电源稳定、可靠。

5.4.5.2配电箱的箱体牢固、密封性好。

5.4.5.3配电箱固定及接地可靠,外观无损坏,漆层完好、清洁整齐,基础表面、外立面平整,横平竖

齐。配电箱基础和箱体结合紧密,密封良好;基础高度、尺寸和箱体尺寸相匹配。

5.4.5.4配电箱线缆梳理规范,应清晰标识电缆进、出去向。

5.4.5.5交通电缆应符合GB/T12706.1要求,敷设的电缆严禁有接头,并符合GB50168的要求。

5.4.5.6配电箱主电源应独立供电,配备1根备用电缆,布线应符合GB50171的要求。

5.4.5.7信号机的主电源应直接连接到配电箱。

5.4.5.8每组信号灯应单独使用1根电缆导线连接到信号机。

5.4.5.9机动车灯杆应配备1根备用电缆,敷设至横臂内;与人行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合杆设立时,

1杆配备2根备用电缆,1根引穿至横臂,为机动车灯备用电缆,1根引穿至立柱出线孔,用作人行信号灯、

非机动车灯备用电缆。

5.4.5.10人行信号灯杆1杆配备1根备用电缆,敷设至杆体内。

5.5交通电视监控系统

5.5.1支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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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1/T37-2023

5.5.1.1交通电视监控系统支撑件应符合5.1.8.2~5.1.8.3的要求。

5.5.1.2支撑件的地脚螺栓应做好保护性处理,立杆竖直度误差范围在±3mm/m以内。

5.5.1.3立柱应留有检修手孔门,并配备防水檐、盖板及固定螺钉,手孔门下缘距地面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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