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035-2014 泥炭基质

DB22/T 2035-2014 Peat substrate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2035-2014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2-28
实施日期
2014-04-30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80

B13

备案号: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035—2014

泥炭基质

Peatgrowingmedium

2014-02-28发布2014-04-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2035—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东北师范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泥炭沼泽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孟宪民、王忠强、侯佳志、施瑶。

I

DB22/T2035—2014

泥炭基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泥炭基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泥炭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辅助材料和营养成分制备的泥炭基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泥炭为原料压制而成的块状泥炭基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NY525有机肥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泥炭基质peatgrowingmedium

以泥炭为主要原料配制的为植物种子发芽和植物生长提供物理支持和水、肥、气、热条件的多元松

散混合物。

3.2

容重bulkdensity

单位体积内基质的干重。

3.3

总孔隙度totalporespace

基质中孔隙体积与总体积之比。

3.4

空气孔隙度(亦称大孔隙度)airporespace

空气体积占基质总体积的百分比,表征基质的通气程度。

3.5

1

DB22/T2035—2014

持水孔隙度(亦称小孔隙度)smallporespace

吸着水体积占基质总体积的百分比,表征基质无效水大小。

3.6

有效养分量valuablenutrientcontent

基质中可以直接被植物利用的有效氮、磷、钾养分量占基质干重百分数。

3.7

电导率electricalconductivity

基质中表征基质盐分含量高低的测定值。

4要求

4.1外观

颜色一般呈黑色或褐色,散状,无明显杂质。

4.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1

表1泥炭基质理化指标

项目Ⅰ型Ⅱ型Ⅲ型

3

容重,g/cm≤0.250.300.35

总孔隙度,%≥756555

空气孔隙度,%≥403530

持水孔隙度,%≤354045

总有效氮,mg/kg≥1007550

总有效磷,mg/kg≥503010

总有效钾,mg/kg≥1007550

pH值5.0~6.85.5~7.06.0~7.0

电导率,μs/cm,≤6008001000

水分含量,%40~5540~5030~50

4.3基质中的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指标

应符合NY525的要求。

2

DB22/T2035—2014

5试验方法

5.1外观

目视检验。

5.2理化指标

5.2.1容重检验

按附录A执行。

5.2.2总孔隙度检验

按附录A执行。

5.2.3空气孔隙度检验

按附录A执行。

5.2.4持水孔隙度检验

按附录A执行。

5.2.5pH值检验

按NY525的规定进行。

5.2.6基质有效养分测定

按附录B执行。

5.2.7电导率检验

按附录C执行。

5.2.8水分的测定

按NY525执行。

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配方、同一天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2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需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容重、总孔隙度、空气孔隙度、持水孔隙度、有效养分量、pH值、电导率、每

袋净容量。

6.3型式检验

3

DB22/T2035—2014

6.3.1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时;

——工艺和原材料改变时;

——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6.3.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4全部内容。

6.4抽样

6.4.1泥炭基质产品的抽样数量见表1。

表2泥炭基质产品抽样数量

总袋数取样总袋数取样总袋数取样

袋袋袋

1~20031001~200064001~60009

201~50042001~300076001~900010

501~100053001~400089001~1000011

6.4.2采样方法按GB/T6679规定执行。

6.5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合格,该批为合格批。若出现不合格项时,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再

出现不合格项时,则该批为不合格批。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包装袋上应印有下列标志: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

——容积;

——厂名;

——厂址;

——生产日期或批号;

——联系电话;

——包装袋背面应印有泥炭基质的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

7.2包装

基质用内衬聚乙烯薄膜编织袋、覆膜袋或塑料袋包装。

7.3运输和贮存

4

DB22/T2035—2014

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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