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170-2023 鲑鳟鱼养殖无规定疫病苗种场管理技术规范

DB63/T 2170-2023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No-displacement Fishing Farms for Aquaculture with no Vital Pathogenic Species of Salmonidae and Rainbow Trout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2170-2023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0-09
实施日期
2023-11-09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50

CCSB50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170—2023

鲑鳟鱼养殖无规定疫病苗种场

管理技术规范

2023-10-09发布2023-11-09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217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简生龙、赵娟、王国杰、申志新、龙存敏、李柯懋、王振吉、王明柱、关弘弢、

星强华、火兴民、蔡赟、马苗苗、李鲜存、高桂香。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

I

DB63/T2170—2023

鲑鳟鱼养殖无规定疫病苗种场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鲑鳟鱼养殖无规定疫病苗种场管理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养殖环境、鱼种、饲料、

渔药、疫病防控、生产管理、自查评估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鲑鳟鱼养殖无规定疫病苗种场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仅适用于

本文件。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T15805.1鱼类检疫方法第一部分:传染性胰脏坏死病病毒(IPNV)

GB/T15805.2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诊断规程

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C/T1132鱼药使用规范

SC/T7015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

SC/T7017水生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通则

SC/T7103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

SN/T2523进境鱼类临时隔离场建设规范

SN/T4746进出境水生动物消毒技术规范

DB63/T1913冷水鱼养殖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范

DB63/T2003虹鳟鱼病防治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鲑鳟鱼

鲑和鳟的统称,主要指养殖的虹鳟、金鳟、大西洋鲑、白鲑等鲑科鱼类。

3.2

规定疫病

本文件所指规定疫病为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IHN)和传染性胰脏坏死病(IPN)。

3.3

1

DB63/T2170—2023

苗种场

用于鲑鳟鱼苗种繁育和生产的场区,且取得鲑鳟鱼苗种生产许可资质的生产单位。

4养殖环境

4.1生产场地

4.1.1应有固定的生产场地,且有隔离设施,水源不受周边水产养殖场、水产品市场、水产品加工场

所、水生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等影响。电力有保障,交通方便。

4.1.2水量充足,有独立的进排水系统,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

4.2功能区域划分

4.2.1根据功能应分设生产区、生活区。生产区包括隔离区、鱼卵孵化区、苗种生产区实验室及药品

存放处、饲料存放处、工器具存放处、废弃物暂存处等。生活区包括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生活垃圾暂

存处等。

4.2.2生活区和生产区之间应设有物理隔离设施,包括人员、车辆限制屏障等。

4.2.3各功能区域应有明显标识牌或警示标识。

4.2.4各功能区的进排水通道应各自独立,避免交叉污染。

4.3进排水处理

4.3.1苗种场进水应过滤、消毒、曝气后使用。

4.3.2养殖尾水应沉淀、消毒后方可排放。

4.3.3进排水消毒使用紫外灯照射、臭氧等处理。

4.3.4应定期对养殖用水进行检测,并记录。

4.4防逃

在排水口设置防逃设施。

5鱼种

5.1引种

5.1.1苗种场应从无疫区、有生产资质的苗种生产单位引进鲑鳟鱼苗种,并提供疫病检疫合格证明。

5.1.2苗种场引进的发眼卵应在24h内向辖区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向有资质检疫机构送样进行相关

规定疫病检测。

5.2隔离

5.2.1隔离区应有独立的进排水系统,配备必要的水质过滤、消毒、生物处理设施,并符合SN/T2523

规定要求。

5.2.2每批次引进的发眼卵(苗种),在隔离区进行孵化和培育。

5.2.3隔离区应实行“全进全出”的养殖模式,不应在同一隔离区同时隔离两批(含)以上的苗种。

5.2.4苗种引入后隔离不少于30d,期间对引入苗种进行2次规定疫病的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

移入苗种生产培育区。

2

DB63/T2170—2023

5.3检疫

5.3.1检验部门

县级以上具有水生动物检疫职能的机构负责苗种产地检疫。

5.3.2临床检查

包括群体检查、个体检查和水质环境检查。

5.3.3采样

按照SC/T7103执行。

5.3.4实验室检测

按照GB/T15805.1和GB/T15805.2执行。

5.4出场检疫

5.4.1苗种出场前20d应申报检疫。

5.4.2出场运输时应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注明合格证使用有效期。

5.4.3检疫不合格,应在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监督下,按SC/T7015进行无害化处理。

6饲料

6.1饲料卫生应符合GB13078的要求。

6.2饲料质量应符合NY5072的要求。

6.3饲料使用管理按照DB63/T1913执行。

7渔药

渔药使用符合SC/T1132。

8疫病防控

8.1实验室

实验室承担鱼病检测诊断,并配合相关检疫机构完成采样送样、疫病监(检)测等工作。

8.2消毒

8.2.1各功能区应设置消毒通道或消毒槽,配备消毒药品及防护器具。

8.2.2定期对生产区、生活区及工器具进行消毒,消毒参照附录A。

8.2.3人员、车辆和工具进出场区施行双向消毒。

8.3监测

8.3.1经国家级或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连续两年以上无规定疫病。

8.3.2每年开展2次规定疫病监测。

3

DB63/T2170—2023

8.4防疫

8.4.1日常渔用工具应做到专池(瓶、缸、槽)专用,避免交叉感染。

8.4.2苗种培育鱼病防治参照DB63/T2003要求执行。

8.4.3应设有阻止鼠类等其他有害动物进入场区的措施。

9生产管理

9.1操作管理

根据各生产环节的技术要求,应建立符合实际的标准操作程序,并张贴于各功能区醒目位置。

9.2人员管理

根据不同岗位,明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养殖工人等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人员定期接受培

训考核,合格后持合格证上岗。

9.3管理制度

应建立应急预案及养殖生产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人员管理等制度,并严格遵照执

行。

9.4管理记录

9.4.1苗种引进记录

参照附录B执行。

9.4.2苗种检疫记录

参照附录C执行。

9.4.3苗种出场记录

参照附录D执行。

9.4.4苗种生产记录

参照附录E执行。

9.4.5用药记录

参照附录F执行。

9.4.6药品进出库记录

参照附录G执行。

9.4.7饲料进出库记录

参照附录H执行。

9.4.8消毒记录

4

DB63/T2170—2023

参照附录I执行。

9.4.9外来人员记录

参照附录J执行。

9.4.10无害化处理记录

按照SC/T7015中附录A执行。

9.4.11从业人员培训记录

参照附录K执行。

9.4.12记录保存时间

管理记录保存48个月以上。

10自查评估

每年对苗种场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参照SC/T7017执行。

5

DB63/T2170—2023

AA

附录A

(规范性)

消毒方法

消毒方法如表A.1所示。

表A.1消毒方法

消毒对象消毒方法

水体进排水消毒使用紫外灯照射、臭氧等处理。

(1)先用0.9%生理盐水清洗30s~60s,以去掉卵表面黏液,再用1000ppm聚维酮碘(含量10%)

发眼卵浸泡10min~15min,再用0.9%生理盐水洗30s~60s后放入孵化缸进行孵化。

(2)孵化期间使用聚维酮碘每周消毒1次。

(1)生产前后应对生产区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

生产区(2)用1600ppm含氯消毒剂喷洒所有不易被氯腐蚀的表面进行消毒。对于不适合用氯处理的表面,

用1000ppm聚维酮碘(含量10%)溶液擦洗,保湿15min以上。

生活区每周用1600ppm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1次。

(1)进场消毒程序:消毒→换装→消毒;出场消毒程序:消毒→换装→服装回收处理→消毒。

(2)消毒方法:人员进出苗种场实行双向消毒,进入苗种场前应用75%乙醇或医用皮肤消毒液揉

人员搓双手至干燥(约1min),无须冲洗。穿戴1次性防护服、帽子、口罩、鞋套并更换工作鞋,脚踏消

毒槽从消毒通道进入。人员出苗种场后应将一次性防护服、帽子、口罩、鞋套等统一收回进行无害

化处理,并用75%乙醇或医用皮肤消毒液揉搓双手,经过消毒通道消毒后离场。

(1)车辆进出场区应通过设有车辆消毒池的进出通道。

车辆

(2)用1500ppm聚维酮碘溶液对进入车辆消毒。

进出通道生活区、生产区入口均放置消毒槽。

工器具孵化、培育场区的工器具用50ppm高锰酸钾溶液浸泡消毒20min,用清水冲洗干净后使用。

更衣室每日用紫外灯消毒1次,每次至少消毒30min。

工作服、工作鞋每周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30min以上。

6

DB63/T2170—2023

BB

附录B

(资料性)

苗种引进记录表

苗种引进记录表如表B.1所示。

表B.1苗种引进记录表

场名:年度:NO:

来源(国家、地区、

时间数量(万粒/万尾)品种备注

生产企业)

苗种场负责人:记录人:

7

DB63/T2170—2023

CC

附录C

(资料性)

苗种检疫记录表

苗种检疫记录表如表C.1所示。

表C.1苗种检疫记录表

场名:年度:NO:

检疫病种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单位检疫结果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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