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1202-2017 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为入驻商户提供的基本服务
SB/T 11202-2017 Basic services provided by third-party online retail platforms to merchants who have registered with them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7年08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孟凡新、高爽、陈晶晶、彭容
- 出版信息:
-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20
A10
备案号:59828—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1202—2017
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为入驻商户
提供的基本服务
Basicserviceofthird-partyonlineretailserviceplatform
providingtomerchants
2017-08-21发布2018-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
SB/T11202—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凡新、高爽、陈晶晶、彭容。
2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
SB/T11202—2017
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为入驻商户提供的基本服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交易的平台为其入驻商
户提供的基本服务,包括平台对商户的服务类别,具体的入驻服务、交易服务、信息服务、
技术服务、争议协调服务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向入驻商户收取基础服务费用的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661.2—2009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及服务等级划分规范第2部分:
企业间(B2B)、企业与消费者间(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third-partyonlineretailserviceplatform
基于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由供方(入驻商户)、需方(消费者)之外的第三方为供需
双方提供网络零售交易活动的平台,以下均简称为平台。
注:平台能够提供多种标准接口,将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集成起来,且能够转换多种类型数据。
3.2
入驻商户merchantsettledonthird-partyonlineretailserviceplatform
通过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进行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或其他组织机构,
以下均简称为商户。
4平台对商户的服务类别
平台应对其入驻的商户提供以下基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入驻服务、平台交易服务、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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