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01-2024 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规则
DB31/T 1501-2024 Green Leasing Project Identification Rul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7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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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03.060
CCSA11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1501—2024
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规则
Rulesforidentificationofgreenfinancialleasingprojects
2024-07-23发布2024-11-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1/T1501—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1
5认定条件...........................................................................1
6认定主体和认定程序.................................................................2
7认定方法...........................................................................3
8动态管理...........................................................................4
附录A(资料性)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目录.............................................5
参考文献.............................................................................15
I
DB31/T150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网国
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能
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建平、高一翔、邵逸超、周斌、朱婕、蔡宁、赵坤、卢迪、沈双波、周美灵、
刘景允、贾汭婵、许若飞、孙烨、刘桦蓉、陈嘉栋、陈影、钟心悦。
II
DB31/T1501—2024
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规则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的基本原则,并给出了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的认定条件、认定主
体和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及动态管理的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相关主管部门、融资(金融)租赁公司、有关金融服务平台以及其他从事绿色融
资租赁业务的服务机构,对融资(金融)租赁公司所开展或拟开展的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进行认定。绿色
经营性租赁项目的认定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融资租赁项目greenfinancialleasingproject
融资(金融)租赁机构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所提供的租
赁产品、租赁服务和相关项目。
注:主要涉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适应气候变化、污染防治、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生态产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绿色装备制造、清洁生产、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环保服务等领域。
4基本原则
绿色效益优先
项目宜以实现显著的环境改善效果、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推动资源高效利用为指导方向,力求
在取得显著绿色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均衡发展。
行业适应性
针对项目所处的不同行业特性和投融资模式,宜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绿色项目评价方法,确保认
定标准与流程充分契合各行业的绿色转型需求,满足绿色投融资市场的实际操作需要,促进资本与绿色
项目的精准对接。
持续改进
在实施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过程中,宜建立定期的数据分析、跟踪监测及回溯性评估机制,通过
收集反馈信息、识别潜在问题与改进机会,运用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不断优化认定方法与流程,提升
其精准度、效率与适应性。
5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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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注册地上海市的融资(金融)租赁公司,应满足: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事故;
——未发生较严重及以上程度的生态环境失信行为,或相关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的。
申报项目
项目应满足:
——符合7.2所列项目范围;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产业、用地、资源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
策。
6认定主体和认定程序
认定主体
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可采用自行评价和委托专业机构评价两种方式。认定主体包括融资(金融)
租赁公司以及其他从事绿色融资租赁业务的服务机构。
a)融资(金融)租赁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满一定年限,拥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2)具有丰富的绿色融资租赁业务经验,能够准确评估和管理绿色项目的风险,并成功实施
过一定数量的绿色融资租赁项目;
3)配备专业的绿色融资租赁业务团队,具备金融、环保等领域的知识,并能够提供有效的
技术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b)其他从事绿色融资租赁业务的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开展评价工作所需的能源、环境、气候或资源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相关业绩;
2)建立了开展绿色项目评价业务所必须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收费标准、质
量控制等相关制度;
3)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包括申请及受理、材料审查、审核认定(产业类别认定、环境效益认定)、出具认定报告
四个部分,见图1。
认定主体可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对认定程序及工作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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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程序
7认定方法
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采用基于材料和公共信用核查的评价方式,主要包括:
——评价项目主体的守法诚信度及其信用记录;
——评价申报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划、政策、标准的要求,是否具有重大的社
会环境风险。
注:重大的社会环境风险是指项目涉及环境违法违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落后或过剩产能、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不达标等情形中的一种或几种情形。
审核认定
7.2.1产业类别认定
产业类别认定主要评价项目是否属于国家和上海市绿色金融重点支持的产业类别。国家和上海市绿
色金融重点支持的产业类别主要依据国家、地方绿色产业、绿色金融、战略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标准
要求,并结合上海市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确定,具体类别见附录A。
7.2.2环境效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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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认定主要评价项目是否具有绿色效益的显著性,不同类别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价主要依据附
录A目录项下各细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外的技术要求进行认定。
认定报告
认定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认定说明:对于认定范围、认定目的、认定内容、认定依据、认定方法的说明;
——基本信息:关于项目业主和项目的基本情况;
——认定结果综述:企业信用基本情况、产业类别认定、环境效益认定结果等;
——认定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8动态管理
对已认定的绿色融资租赁项目应进行持续监督、评估和调整,以确保项目在实施期间持续符合绿色
融资租赁项目的认定标准和要求,并保持其绿色属性和环境效益。
项目主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结果: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重大问题的;
——因项目主体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约谈、挂牌督办的;
——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突发环境等事件的;
——发生较严重及以上程度的生态环境失信行为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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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资料性)
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目录
表A.1给出了国家和上海市绿色金融重点支持的产业类别目录。
表A.1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目录
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三级类目
1.1.1节能锅炉制造
1.1.2节能窑炉制造
1.1.3节能内燃机制造
1.1.4高效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1.1.5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1.1.6节能型气体压缩设备制造
1.1.7节能电动机、微特电机制造
1.1.8节能风机风扇制造
1.1.9节能型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和电焊机制造
1.1高效节能装备制
1.1.10高效节能磁悬浮动力装备制造
造
1.1.11节能农资制造
1节能降碳产业1.1.12节能采矿、建筑材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1.1.13高效节能低碳商用设备制造
1.1.14高效节能低碳家用电器制造
1.1.15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制造
1.1.16高效节能炉具灶具设备制造
1.1.17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
1.1.18绿色建筑材料制造
1.1.19能源计量、检测、监测、控制设备制造
1.2.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1.2先进交通装备制1.2.2绿色船舶制造(不含造船厂建设)
造1.2.3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
1.2.4先进高效航空装备制造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MT/T 1201.5-2023 煤矿感知数据联网接入规范 第5部分:冲击地压 2023-04-10
- MT/T 1202.4-2023 煤矿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要求 第4部分:信息安全 2023-04-10
- MT/T 1202.5-2023 煤矿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要求 第5部分:报文规范 2023-04-10
- MT/T 1202.1-2023 煤矿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体要求 2023-04-10
- MT/T 1201.6-2023 煤矿感知数据联网接入规范 第6部分:工业视频 2023-04-10
- MT/T 1201.4-2023 煤矿感知数据联网接入规范 第4部分:水害防治 2023-04-10
- MT/T 1202.6-2023 煤矿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要求 第6部分:配置要求 2023-04-10
- MT/T 1202.2-2023 煤矿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要求 第2部分:服务集 2023-04-10
- MT/T 1203-2023 煤矿在用产品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空气压缩机 2023-04-10
- MT/T 1202.3-2023 煤矿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要求 第3部分:设备发现与连接 202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