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397-2021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南

DB13/T 5397-2021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project construction guideline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397-2021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7-28
实施日期
2021-08-28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CCSP57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397—2021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指南

(报批稿)

2021-07-28发布2021-08-28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397—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

理处、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俊歧、王淮亮、刘凤婵、聂建中、魏国卿、刘希庆、刘惠勤、孙雪峰、皮

昌道、甄宝艳。

I

DB13/T5397—2021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南的总则、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建后管

护与利用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15163-2004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15776-2006造林技术规程

GB/T16453.4-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18337.3-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596-2010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T50817-2013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

GB51018-2014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NY/T1237-2006草原围栏建设技术规程

NY/T1342-2007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

SL665-2014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DB13/T2019-2014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DB13/T2895-2018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国农办[2004]48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生态综合治理ecologicalcomprehensivemanagement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是为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行的小流域综合治理、草原

(场)建设、土地沙化治理的活动。

4总则

建设目标

a)通过生态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使项目区生态功能有效改善;

b)川平地项目区田规整、林配套,管(渠)相通、路便利,基本实现园田化;

c)山水林田路草综合治理,小流域林草面积达宜林宜草面积80%以上,水土流失明显降低;

d)草场退化、土地沙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功能逐渐恢复。

基本原则

1

DB13/T5397—2021

4.2.1合规性原则

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划有关规定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

用要求。

4.2.2综合治理原则

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

效益相结合,按区域统一规划,山水林田路草综合治理,建立良性生态系统。

4.2.3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区域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及群众生产习惯,因地制宜地采取

工程、林草、农艺、科技等措施和工程形式。原则上同一区县、同一年度内工程形式及规格一致。

4.2.4可持续利用原则

工程产权明晰,管护制度完善,责任主体明确,可长期发挥效益。

5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

小流域治理

5.1.1一般规定

5.1.1.1禁止在25º以上陡坡地开垦耕地。25º以上的坡耕地以及土壤侵蚀严重地段坡度在16°~25

º的坡耕地,应退耕还林还草。

5.1.1.2荒陡坡治理以封禁、造林措施为主;坡耕地治理以退耕还林、或改善生产条件及生产方式

的修整梯田、完善道路、修建小型蓄排水工程、发展节水灌溉、经济林为主;川平地治理以完善道

路、发展节水灌溉措施、实施等高耕作为主;小流域内有沟道侵蚀威胁的,应采取沟道治理措施。

5.1.1.3项目区综合治理面积比例达70%以上。

5.1.2坡耕地治理

5.1.2.15°~25º坡耕地或荒坡地宜修建为水平梯田,其中地面坡度20°~25º的宜修筑隔坡梯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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