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CIF 0152-2021 化学试剂 道路运输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

T/CPCIF 0152-2021 Chemical reagents, road transportation, dangerous goods with limited quantities and exceptions, as well as packaging requirement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PCIF 0152-2021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01
实施日期
2022-03-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化学试剂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运输的条件豁免范围与要求、包装要求、标记、包装件性能测试、托运、装卸条件及作业、运输条件及作业、人员培训和应急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化学试剂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5.2  有限数量包装5.2.1  化学试剂应装在有合适外包装的内包装中,并可使用中间包装。不同密度的包装介质具体包装瓶数可参考附录C,包装件总质量不应超过20 kg。5.2.2  装有第8类腐蚀性化学试剂、第3类易燃液态化学试剂的玻璃瓶应采用相应强度全包套衬垫或其他可靠的中间包装,并可将内容器套在密封的塑料袋内。如果内装物发生泄漏,中间包装或外包装的保护性能不应因泄漏受到破坏。5.2.3  包装应结构合理、足够坚固、密封性好,能够有效承受正常运输与周转过程中的冲击、载荷,并防止震动、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引起的任何内装物的损失。运输过程中,不应有任何化学试剂残留或黏附于包装的外表面。5.2.4  内包装与化学试剂直接接触,不应因相互接触而影响化学试剂的质量,以及由于化学试剂本身的影响而使包装容器的强度减弱。5.2.5  包装瓶装载液体时,应留有足够的膨胀空间,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温度变化引起膨胀导致容器变形或渗漏。液体不得完全充满容器,在常温下容器的最大充装度的规定见表1。表1  容器的最大充装度项    目指    标物质的沸点TT<60 ℃60 ℃≤T<100 ℃100 ℃≤T<200 ℃200 ℃≤T<300 ℃T≥300 ℃充装度(容器体积分数)/%90929496985.2.6  内包装应放置在中间包装或外包装中,保证正常运输条件下内包装不破裂。装有液体的内包装,密封瓶口应朝上,在外包装内的摆放位置与包装件的方向标记一致。5.2.7  配有稀释剂、退敏剂的化学试剂,其包装的密封性能应保证稀释剂或退敏剂的数量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下降到安全限值以下。5.2.8  盛装液体化学试剂的包装,应能够承受正常运输过程中液体对包装的内部压力。如内装化学试剂在某些条件下释放非毒性、非易燃气体,导致包装内产生压力,则应采取包装缓释装置。5.2.9  包装的每个内容器所装化学试剂的最大数量应符合JT/T 617.3—2018的要求。5.3  例外数量包装5.3.1  化学试剂应装在有中间包装的内包装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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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东广试试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广精细化工公司、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科密欧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
起草人:
刘少强、凌青、蔡金、邵惠民、苏学松、张卫红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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