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451-2021 净水厂用煤质颗粒活性炭选择、使用及更换技术规范

DB31/T 451-2021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lecting, using, and replacing coal-based granular activated carbon for water treatment plants

上海市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T 451-2021
标准类型
上海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5-24
实施日期
2021-09-01
发布单位/组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上海市水务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净水厂用煤质颗粒活性炭的技术要求、活性炭的使用要求、活性炭滤池的运行监测与活性炭的更换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的净水厂。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同济大学
起草人:
顾晨、童俊、陈国光、赵鉴、施俭、朱慧峰、朱斌、孙坚伟、张东、楚文海、俞红俭、葛云思、乐洋、周文琪、张迪、段友丽、曾次元、张书培、韩敏奇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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