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656-2010 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

DB41/T 656-2010 Highway Greening Maintenance Technical Regulation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656-2010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12-30
实施日期
2011-03-0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656—2010

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

报批稿

2010-12-30发布2011-03-01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656—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信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河南省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公司、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商丘公司、河南信息工程学校、罗山县林科所、罗山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时钦、马沉重、刘洪涛、郭汉超、孙豫庆、张国育、康贺梅。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刘福宾、许鹏、李慧平、王锦、白涛、杨哲、张四恒、万爽、周传涛、卜付军、

周宁宁、张东、余俊、朱艳、王震、齐爱娴、梅家东、陈启忠、谭云霞、吕顺端、徐元信、袁良济。

I

DB41/T656—2010

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术语和定义、绿化养护管理主要技术指标、绿化养护管理技术

措施、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有害生物预防与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高速公路绿化区之内的绿化养护及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496-2002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3.1

乔木

具有直立主干、树冠广阔、成熟植株在3m以上的多年生木本植物。

3.2

灌木

成熟植株在3m以下的多年生木本植物。

3.3

地被植物

地被植物是指那些株丛密集、低矮,经简单管理即可用于代替草坪覆盖在地表、防止水土流失,能

吸附尘土、净化空气、减弱噪音、消除污染并具有一定观赏和经济价值的植物。

3.4

草坪

草坪是用多年生矮小草本植株密植,并经修剪的人工草地。

3.5

绿化养护管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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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绿化植物采取的补植补种、施肥、灌水、排水、改良土壤、中耕除草、整形修剪、有害生物控制、

防风害、防冻害、防火灾等栽培管理技术措施,保证高速公路绿化功能正常发挥作用。

3.6

整形修剪

利用短截、回缩、疏枝、撑枝、拉枝、扭伤、刻伤、捆、绑、扎等方法,造就树形,提高观赏价值

的主要技术措施。

3.7

冬季修剪

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3.8

夏季修剪

植物生长期内进行的修剪。

3.9

有害生物预防与控制

有害生物指有害动物、有害微生物和有害植物。针对高速公路绿化植物发生有害生物的现状,从生

态学的整体观点出发,按照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指导思想,把有害生物控制在不足危害的阈值以下。

3.10

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是一个地域或地区的行政机构以法规的形式,禁止或限制危险性病虫、杂草人为的从一个

国家或地区传入或传出,或者传入以后限制其传播扩散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3.11

植被覆盖率

植物覆盖面积与绿化建设占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3.12

路堑边坡

挖方形成的坡面。

4绿化养护管理主要技术指标

4.1乔木

4.1.1乔木生长健壮。新建路段各种乔木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责任缺陷期满时,成活率为100%,

达到设计景观效果。

4.1.2乔木树干通直,树冠圆满美观,分枝点合适,同一路段的同一树种,树高、干高、冠幅、树形

基本一致、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生长势较强,无枯死枝、病虫枝。无黄叶、卷

叶,病虫危害叶,生长正常驻的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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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灌木

4.2.1灌木生长健壮、树冠圆满、整形符合设计要求。站区院内、外,花坛、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

整齐一致,无缺株、死株;无焦叶、病虫危害叶;生长期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

4.2.2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

4.2.3常绿针叶树健状生长。

4.3绿化区草坪及地被

互通区、站区花坛草坪、灌木地被植物、色带、色块定期修剪,保持轮廓清晰,整齐美观。开花植

物正常开花、色彩艳丽、覆盖率在90%以上。

4.4中央分隔带植物

主栽树种、花冠木及地被植物生长健壮、修剪及时,整齐美观。中分带主栽树种、花灌木、地被植

物及绿篱修剪整齐,草坪不超出路沿石,覆盖率90%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4.5有害生物控制

有害生物控制及时,把有害生物控制在行车安全和生物安全范围之内。

4.6垂直绿化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辅助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攀缘植物覆盖率

不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适时开花,且花繁叶茂。

4.7中分带、碎落台、路肩、边坡等绿地整洁

中分带、碎落台、路肩、边坡等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等,对中分带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

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保持清洁。

4.8边坡绿化

路堑边坡、路堤边坡绿化植物,及时修剪。边坡上、下种植的乔木,秋季以树干为中心1㎡内清除

干枯杂草,以防火灾受害。

4.9障碍树木管理技术

在安全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标牌,对挡住标牌、标志的树枝应及时修剪,修剪解决不了问题

的,及时移植到其它地方。因雨、雪、风害造成歪斜的树木,特别是对影响视线、挡住标牌的应及时扶

直,绑防风支架。保持道路标志设施清晰可见,可视率100%,确保安全畅通。

5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5.1修剪

5.1.1碎落台、路肩植物修剪

5.1.1.1乔木修剪

5.1.1.1.1落叶乔木修剪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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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领导枝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

折断,应利用顶端萌生枝重新培养新的中央领导枝;中央领导枝不明显的树种,在干高基本一致的基础

上,遵循树木的生物学特性和分枝特点,因树修剪。

修枝强度,采用中度修枝方法,(2~3)年修枝一次,调整好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

种的树木,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5.1.1.1.2常绿乔木修剪

在同一路段、同一树种、树形的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5.1.1.1.3架空线下乔木修剪

乔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

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5.1.1.1.4灌木(花灌木)修剪

5.1.1.1.4.1常绿灌木修剪

常绿灌木落花后形成的残花、残果、无观赏价值的及时剪除。成片栽植的色带、色块修剪时应保持

高度一致,修剪面平整,造形美观。

5.1.1.1.4.2落叶灌木修剪

一年内数次开花的落叶灌木,花开败后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休

眠期整形修剪,对花枝数量过多的树进行适当的短截和疏枝;夏季修剪,落花后疏除过密枝,以利来年

开花;多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细弱枝、枯枝和病虫枝。

5.1.1.1.4.3造形灌木修剪

造形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形轮廓清楚,枝叶茂密。

5.1.2中央分隔带植物修剪

5.1.1.2中央分隔带树种修剪

5.1.1.2.1大叶黄杨:造型与修剪高度为满足防眩要求,树形为自然丰满的圆头树形,冠幅不超出护

栏板。

5.1.1.2.2河南桧、蜀桧造型与修剪:修剪高度为满足防眩要求,树形为圆柱形,顶部平剪或下部圆

柱形。

5.1.1.2.3石楠:造型与修剪修剪高度为满足防眩要求,树形为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树形,冠幅不超出

护栏板。

5.1.1.2.4法青:造型与修剪的树形为自然丰满的圆头树形或半圆头形,冠幅不超出护栏板。

5.1.1.2.5木槿:修剪丛生木槿时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除内膛细弱枝、过密枝,保持良好的通风透

光条件。独干木槿冬剪时采取交替回缩主、侧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冠过大。夏季修剪以控制树冠

高度和冠幅为主。

5.1.1.2.6花石榴:一是对树高和冠幅按要求修剪;二是剪除病虫枝、细弱枝;三是对生长过旺的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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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枝留(1~2)cm重短截或疏除。夏季修剪以控制树高和冠幅为主。

5.1.1.2.7红叶李:修剪时疏除内膛过密枝、病虫枝,保持良好的通风透光条件。冬剪时采取交替回

缩主、侧枝控制树冠的剪法,使树冠紧凑。夏季修剪以控制树冠高度和冠幅为主。

5.1.1.2.8紫薇:疏除细弱枝,开花后及时剪除已开败无观赏价值的花序。

5.1.1.2中央分隔带绿篱修剪

修剪高度距护栏板下缘(5~10)cm。定期修剪。修剪应突出绿篱轮廓,线条流畅,顶面、侧面平整,

确保同一路段、同一树种高度一致。

5.1.2.3中央分隔带地被植物修剪

修剪时以中分带路沿石内侧为界修剪整齐,保持地被植物不出路沿石。

5.1.3互通区、站区绿篱修剪

5.1.3.1修剪应突出绿篱轮廓,线条流畅,顶面、侧面平整,同一树种高度一致。

5.1.3.2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2~3)cm,达到一定高度后,进行回缩修剪。

5.1.3.3修剪后残留绿篱、地被植物上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5.1.4藤本植物修剪

5.1.4.1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节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

周围枝条,以促发新梢,填补空缺、扩大覆盖面。

5.1.4.2钩刺类藤木,应适当进行回缩修剪,以促进开花。

5.1.4.3生长于棚架的藤本植物,如葡萄、紫藤等。葡萄休眠期修剪时采取以短截为主的修剪方法,

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使藤蔓均匀分布于架面,以使其健壮生长。

5.1.4.4衰老期藤本植物的修剪,生长到一定年限进入衰老期的生长势衰弱的藤本植物,应适当进行

重回缩修剪。

5.1.5球根类、宿根花卉修剪

5.1.1.1球根类、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干枯枝叶。

5.1.5.2养护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

剪除多余萌蘖。

5.2土肥水管理

5.2.1排灌水

5.2.1.1新植树木应及时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增加灌水次数。

5.2.1.2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灌水,

防止泥浆污染路面。

5.2.1.3站区、互通区喷灌时,应定时开关,专人看管,以透墒为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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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4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应符合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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