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AS 102-2025 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规程

T/IMAS 102-2025 Safety Production Regulations for Property Management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IMAS 102-2025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09-04
实施日期
2025-09-20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内蒙古标准化协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共用部位安全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具及标识使用安全管理、电动车辆安全管理、燃气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环境维护安全管理、绿化养护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物业服务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共用部位安全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具及标识使用安全管理、电动车辆安全管理、燃气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环境维护安全管理、绿化养护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物业服务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和林格尔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内蒙古中天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宏泰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人网(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曹林、刘嘉诚、王慧、贾晓峰、安立文、徐秀冬、孙海涛、连海波、杨可心、王东、苗文军、周利兵、王改玲、王锋、李树绿、杜云静、刘欣、李勇、吕文涛、赵利桃、皇甫燕、李精文、杨娟、宋艳、薛文萍、刘玲玲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20

CCSA16

团体标准

T/IMAS102—2025

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规程

SafetyProductionRegulationsforPropertyManagement

2025-09-04发布2025-09-20实施

内蒙古标准化协会发布

T/IMAS102—202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安全生产基本要求...................................................................1

5共用部位安全管理...................................................................3

6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3

7消防安全管理.......................................................................7

8施工作业安全管理...................................................................9

9工具及标识使用安全管理............................................................13

10电动车辆安全管理.................................................................15

11燃气安全管理.....................................................................17

12危险物品安全管理.................................................................17

13环境维护安全管理.................................................................18

14绿化养护安全管理.................................................................18

15秩序维护安全管理.................................................................19

1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管理.........................................................20

17安全生产教育.....................................................................20

18安全生产检查.....................................................................21

1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22

I

T/IMAS102—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中天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和林格尔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内蒙古中天亿城

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宏泰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人网

(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林、刘嘉诚、王慧、贾晓峰、安立文、徐秀冬、孙海涛、连海波、杨可心、

王东、苗文军、周利兵、王改玲、王锋、李树绿、杜云静、刘欣、李勇、吕文涛、赵利桃、皇甫燕、李

精文、杨娟、宋艳、薛文萍、刘玲玲。

II

T/IMAS102—2025

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共用部位安全管理、共用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具及标识使用安全管理、电动车辆安全管理、

燃气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环境维护安全管理、绿化养护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物业服务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4安全标识及其使用导则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生产productionsafety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

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

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安全隐患safetyrisk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accident

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风险risk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事件ev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重大事故隐患seriousaccidenthiddendanger

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4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原则

1

T/IMAS102—2025

物业服务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生产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

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建立和保持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规程的要求,结合自

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

产长效机制。

方针目标

4.3.1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4.3.2应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确保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组织机构和职责

4.4.1组织机构

物业服务人应建立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4.2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

产管理义务;

——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应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安全生产

费用台账,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6.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

工作中。

4.6.2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人应根据实际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规范物业服务人的安全生产管理;

——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并贯彻落实。

4.6.3操作规程

物业服务人应建立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应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应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并严格执行。

评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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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培训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修订

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结果等,及时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文件和档案管理

4.9.1应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保存要求等

事项。

4.9.2应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4.9.3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对档案实施管理。

5共用部位安全管理

房屋承重结构

5.1.1建立检查制度,重点对承重墙、梁柱节点、基础沉降等进行检查,当发现问题并经判定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时,需立即停用,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5.1.2加强装修管理,业主装修前,应进行安全提示;装修过程中,加强巡检,禁止业主擅自拆改承

重结构,对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房屋外墙面

5.2.1加强对外墙面的专项巡查,重点检查瓷砖空鼓、外墙面松动或脱落、玻璃幕墙密封胶老化、空

调外机支架锈蚀等问题。极端天气前需全面排查。

5.2.2发现问题要立即封闭危险区域,组织专业队伍及时进行维修,不能及时维修的,要采取措施进

行临时加固。

5.2.3在电梯轿厢、楼栋入口等处张贴防止高空坠物、禁止高空抛物等温馨提示,并通过安装高空抛

物监测摄像头、外墙面裂缝监测传感器等手段,实施“人防+技防”监控。

5.2.4针对外墙面脱落、结构坍塌等问题,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

6.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

物业服务人应明确电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全面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组织制定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安全规范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并记录使用状况;

——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识,确保齐全清晰;

——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

6.1.2电梯日常管理

物业服务人应加强电梯的日常管理: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运行安全全面负责,应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

资料档案及电梯运行和安全管理规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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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实行定期检验规范,在安全检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超过检验周期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运行;

——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并做好检验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每台电梯均

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置安全乘梯应知或电梯使用应知,明确使用注意事项;

——严格对电梯设备进行监控检查,当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整改,严禁带故障运行,各

种检查均需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应定期组织电梯应急预案演习,并做好记录及各项演习资料的存档工作;

——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或辖区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工,竣工经自

检合格后到辖区相关部门办理检验手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运行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电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人员处理,监控电梯维保人员的

维修质量,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电梯发生严重事故或导致人员伤亡事故,使用电梯的部门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按应急预案

执行。

6.1.3电梯技术资料管理

物业服务人应建立电梯技术资料,并加强日常管理:

——电梯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电梯技术资料、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

——实行一梯一档,电梯各类档案资料,包括电梯原始数据档案和检验报告,及维修保养过程中形

成的各种记录等技术档案均应建档登记,并做好保存工作;

——电梯有关的记录应填写清晰、及时、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应由专人对各项运行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做好各项记录的收集与存档工作,做好防虫、防盗、

防损坏等措施,标识清晰,易于查阅;

——电梯技术档案由专人进行管理;

——与电梯有关的质量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严禁私自销毁。

6.1.4电梯钥匙管理

物业服务人应加强电梯钥匙的日常管理:

——电梯所有钥匙应由经电梯使用单位授权、具备电梯安全管理知识与技能的专人保管;

——电梯钥匙使用记录应真实齐全,钥匙借出应当日收回,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

——当电梯维保服务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应与原维保单位办理所有钥匙的交接手续,做好交

接记录。

6.1.5电梯机房管理

物业服务人应加强电梯机房建设,并强化日常管理:

——电梯机房门应标有警示性标识,来访参观人员应登记入内;

——电梯机房内相关上墙文件及操作人员有效证件应统一整齐的悬挂在机房内明显位置;

——应配置通风设施、应急照明等,显著位置配置温湿度计,温湿度控制应满足设备运行安全要求;

——电梯机房盘车工具应齐全,放置于明显位置,层显标识清楚;

——电梯机房挂吊设备上应有载重量标识。

6.1.6电梯维保管理

物业服务人应加强电梯维保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电梯维保对外进行委托时,维保单位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质。维保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书》,经安全专项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维保人员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及防护装备;

——维保作业前,应提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明确维保的内容、时间等,并在电梯出入口显

著位置设置“维护保养中”警示标识,使用护栏或警戒线隔离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维保作业时,应断开电梯主电源并挂牌上锁,确保轿厢、机房、底坑等区域无意外启动风险;

——在机房作业时,禁止在曳引机运转时进行维护;调整制动器时,需采取防溜车措施,松闸应点

动操作并由两人配合;

4

T/IMAS102—2025

——在轿厢与轿顶作业时,进入轿顶前,需确认轿厢位置并按下急停开关,保持层门关闭;作业时

需两人协同,站立位置避开运行部件,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

——在底坑作业时,进入底坑前切断急停开关,使用固定梯子,禁止攀爬导轨;禁止在底坑、机房、

轿顶同时作业,防止交叉风险;

——禁止带电作业,确需操作时需两人配合,穿戴绝缘装备并设监护人;

——井道内动火需提前向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申请,作业区域周边配备灭火器,作业后彻底检查火

种;

——维保作业后,应进行空载、半载及满载试运行,测试平层精度、报警装置及安全保护功能;填

写维保记录并由使用单位签字确认。

6.1.7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物业服务人应建立安全操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不准超载运行;

——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客梯不能做为货梯使用;

——禁止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禁止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禁止在曳引机运转时进行维护;

——轿厢顶部禁止放置其它物品。

供配电安全管理

6.2.1人员要求

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所有参与供配电设施操作与维护的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培训考核:新入职电工在上岗前,需接受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内容涵盖公司供配电系统架构、

设备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在职电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及安全知识培训,并

进行考核,确保电工持续掌握最新技术与安全规范;

——健康状况:电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确保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高血压、

眩晕症等,避免因身体原因在工作中引发安全事故。

6.2.2操作要求

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在操作供配电设施时,应遵守以下操作要求:

——工作票制度:高低压设备设施操作需实行“工作票”制度,根据工作内容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或《第二种工作票》,经批准后实施;

——个人防护要求: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绝缘工作服,使用绝缘操

作杆。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需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带电作业规定: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要有监护人,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

线充足,所用工具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工作衣、绝缘鞋;

——监护制度:变配电房拉、合闸时,须一人监护、一人执行。

6.2.3设备维护与巡检

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应加强对供配电系统的维护与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定期检查:定期对变压器、电缆线路、配电柜等设备进行检查,查看设备外观是否正常,有无

损坏、异常噪音或异味,监测变压器温度、油位及绝缘电阻等参数,检查电缆线路的绝缘状况、接头连

接是否牢固等;

5

T/IMAS102—2025

——清洁保养:定期清洁变压器外壳及冷却设备,清理电缆线路周边的杂草和垃圾,对配电柜进行

清洁,防止灰尘堆积影响设备运行。同时,对设备的连接件进行加固,对需要润滑的部位进行润滑;

——机房设置:变配电机房应保持锁闭状态,钥匙由专人保管,设置“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警

示性标识,来访人员需登记入内,同时,应配备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6.2.4应急管理

物业服务人应建立应急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各类突发问题。

——物业公司应制定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与应急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

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发生供电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按照应急预案执行,防止故障扩大,尽快恢

复供电。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对设备进行修复和维护,避免类似事故再次

发生。

6.2.5临时用电管理

使用临时电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用电单位需向供电电源接入点设备所属单位申请、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

可安排进行临时用电线路供电;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

接地保护;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6.3.1供水水泵房应保持锁闭状态,钥匙由专人保管;设置“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警示性标识,

来访参观人员应登记入内。

6.3.2生活水泵房应保持室内卫生良好,做到无积水、无杂物、无积尘。

6.3.3饮用水消毒器要保持正常运行,消毒灯管定期更换。采用储水水箱形式二次供水的,按照卫生

防疫部门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每半年至少应对二次供水设施(含水箱)进行1次清洗消毒,二次供水设

施符合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并取得有合法

资质企业出具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6.3.4生活水泵房水箱检查口应锁好,钥匙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各控制阀门开启是否有效。

6.3.5检修生活供水设施设备时,要做到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及时清理现场,以防污染。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6.4.1雨污水排水系统清掏服务外包时,应与外包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确保服务工作在安全

状态下予以实施。

6.4.2应对外包服务单位的服务过程进行监控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严禁冒险作业。

6.4.3在疏通、清掏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

标识,清理完毕后应及时将移动的井盖归位、盖实。

6.4.4疏通、清掏车辆在进出园区时应按规定限速行驶,避免事故发生。

6.4.5排污系统管线、污水井、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避免在炎热天气进行作业,并对积水坑及排污

泵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各类排污系统畅通,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避雷设施安全管理

6.5.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接收时,凡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要

求移交方出具法定机构的检测报告,各项检测结果应合格,不合格的要求移交方限期整改,在检测合格

后接收。

6.5.2做好避雷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使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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