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508-2022 铝工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DB45/T 2508-2022 Standard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orkplace Hazards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in the Aluminum Industry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5/T 2508-2022
标准类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6-24
实施日期
2022-07-30
发布单位/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CSC52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2508—2022

铝工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Guidelinesforpreventionandcontrolofoccupationalhazardsinaluminumindustry

2022-06-24发布2022-07-3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T2508—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要求............................................................................2

5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3

6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措施............................................................5

7应急救援............................................................................8

8辅助用室............................................................................9

附录A(规范性)铝工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

附录B(资料性)铝工业主要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12

I

DB45/T2508—202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传丽、黄翔、许晓丽、段平宁、张玉贞、黄吉、王康、黄华文、李正涛、牛

培、黄春霞、曹翔、江蓓、欧军荣、磨爱学、黄春湲、黎海红、李明、林金钊、黄世文。

II

DB45/T2508—2022

铝工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土矿开采、氧化铝和电解铝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

因素识别、预防控制措施、应急救援及辅助用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铝土矿开采、氧化铝和电解铝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626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2890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T6719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17397铝电解生产防尘防毒技术规程

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38144.1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1部分:技术要求

GB3980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98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194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Z/T223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22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WS/T725氧化铝厂防尘防毒技术规程

DL5454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1

DB45/T2508—2022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铝土矿bauxite

工业上能利用的,以三水铝石、一水铝石为主要矿物组成的矿石统称。

拜耳法生产氧化铝bayerprocessforproductionofaluminiumoxide

用含有氢氧化铝的溶液在高温高压下溶出铝土矿中的氧化铝得到铝酸钠溶液,而矿中的杂质则生成

不溶性化合物入渣。铝酸钠溶液在净化后,加入氢氧化铝晶种进行分解得到氢氧化铝晶体,然后经焙烧

脱水得到氧化铝产品。

职业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hazards

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

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职业病occupationaldiseases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

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健康检查occupationalmedicalexamination

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

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

行为。

职业禁忌证occupationalcontraindication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

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

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4基本要求

企业

4.1.1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

管理能力。

4.1.2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1.3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

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4.1.4应按照GB/T50087、GBZ1、GBZ/T194的要求,设计、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采取防护

设施后职业病危害因素仍然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4.1.5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度内容见附录A,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

4.1.6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和监督

2

DB45/T2508—2022

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佩带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1.7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1.8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外包作业时应

告知劳动者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

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管理。

4.1.9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要求对女职工进行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劳动者

4.2.1应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遵守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2应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学习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了解本人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防护措施、健康危害等,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4.2.3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如发现危及生命健康的情形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

离危险现场。

4.2.4应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作业时不得随意关停。

4.2.5应学习掌握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上岗时应正确穿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平

时做好维护和保养,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4.2.6不得在尘毒作业区饮水、抽烟和进食。

4.2.7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4.2.8应配合企业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安排,依法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4.2.9应配合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而开展的暴露量检测、职业病专项调查及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

5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铝土矿开采职业病危害因素

5.1.1粉尘

粉尘存在于铝土矿开采、运输、破碎、选矿等工作场所。

5.1.2物理因素

5.1.2.1噪声存在于铝土矿开采、运输、选矿、破碎等工作场所。

5.1.2.2高温存在于夏季露天室外工作场所。

氧化铝生产职业病危害因素

5.2.1氧化铝生产车间

5.2.1.1粉尘

粉尘主要存在皮带、矿石仓犁料机、生石灰仓下料点、球磨/棒磨机、石灰破碎、焙烧炉、成品过

滤、压滤机、除尘器、成品包装过程、输送/发货、赤泥堆场等工作场所。

5.2.1.2化学有害因素

——氧化钙存在于原料制备工序的化灰机、灰乳槽、接灰室等工作场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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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存在于高压溶出、赤泥沉降分离及洗涤、赤泥过滤及控制过滤、分解分级工序、种

子过滤、成品过滤洗涤、母液蒸发器等工作场所。

——硫酸存在于储罐、酸洗槽等工作场所。

——一氧化碳存在于焙烧炉等工作场所。

5.2.1.3物理因素

——噪声存在于皮带、矿石仓犁料机、球磨/棒磨机、过滤机、包装机运转、叉车/吊车、各类风

机、泵等工作场所。

——高温危害存在于高压蒸煮设备、焙烧炉等工作场所。

5.2.2锅炉热电车间

5.2.2.1粉尘

粉尘存在于叶轮机、转运点(皮带头/尾)、破碎机、筛分机、煤仓间犁煤机落煤点、磨煤机、给

煤机、锅炉运行层、电除尘器灰斗区、灰库卸灰处、渣仓卸渣处、脱硫等工作场所。

5.2.2.2化学有害因素

——氨存在于氨贮存罐、加氨装置、氨库、SCR反应器、输送管道。

——肼存在于肼贮存罐、加肼装置、输送管道。

——盐酸存在于酸贮存罐、酸计量箱、输送管道。

——氢氧化钠存在于碱贮存罐、碱计量箱、输送管道。

——二氧化硫存在于锅炉、脱硫装置、输送管道。

——氮氧化物存在于锅炉、SCR反应器、输送管道。

5.2.2.3物理因素

——噪声存在于叶轮机、转运点(皮带头/尾)、破碎机、筛分机、煤仓间犁煤机、磨煤机、给煤

机、捞渣机、脱硫塔、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空压站以及各类风机、泵等工作场所。

——高温存在于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工作场所。

——工频电磁场存在于供电系统配电装置及变电站等工作场所。

5.2.3煤气站

5.2.3.1粉尘

粉尘存在于煤装卸、贮存、筛分、破碎、输送、出渣及渣输送、转运、煤气脱硫硫磺回收等工作场

所。

5.2.3.2化学有害因素

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存在于煤气发生炉、煤气输送、净化等工作场所。

5.2.3.3物理因素

——噪声存在于皮带、破碎机、筛分机、煤气发生炉、脱硫、排送机、煤气炉出渣处及渣输送皮

带、软水处理设备以及各类风机、泵等工作场所。

——高温存在于煤气发生炉。

电解铝生产职业病危害因素

4

DB45/T2508—2022

5.3.1粉尘

粉尘主要存在于氧化铝料仓、氧化铝输送、电解槽、残极清理厂房、阳极组装以及导杆、钢爪浇筑

制作等工作场所。

5.3.2化学有害因素

——氟化物、氟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主要存在于电解槽、出铝液点、

混合炉等工作场所。

——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存在于阳极组装。

——石油沥青挥发物主要存在于电解槽、出铝液点、阳极组装。

5.3.3物理因素

——噪声存在于风机、空气压缩机、链式连续铸造机等工作场所。

——高温存在于电解槽、熔炼炉、保温炉、铝水包、链式连续铸造机、阳极组装等工作场所。

——工频电场存在于供电系统配电装置。

——工频磁场存在于电解槽及供电系统配电装置。

其他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

5.4.1检验人员取样时会受到取样点周边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所取样物质的影响,在实验室还会接触到

酸碱等化学物质。

5.4.2机修人员在生产区域会接触到该区域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在电焊作业点电焊时会接触

到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紫外线、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等,油漆、防腐作业会

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溶剂,机械加工作业会接触粉尘、噪声。

5.4.3污水处理的消毒剂的制备可能会接触盐酸、次氯酸,污泥清淤可能会接触硫化氢。

5.4.4在密闭、半密闭空间进行作业有可能引起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等危害。

5.4.5仪表工检查含有放射源的料位计、密度计等设备会接触到电离辐射。

主要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原则参见附录B。

6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措施

总体布局

6.1.1平面布置

6.1.1.1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Z1和GB50187的要求,并根据企业生产工艺系统所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综合考虑布置,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6.1.1.2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可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行政办公用房应

设置在非生产区;生产车间及与生产有关的辅助用室应布置在生产区内;产生有害物质的建筑(部位)

与有较高洁净要求的建筑(部位)应有适当的间距或分隔。

6.1.1.3生产区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

6.1.1.4产生并散发粉尘、化学有害气体的动力车间应布置在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煤

气站、煤气柜或天然气配气站宜布置在厂区的边缘地段和位于焙烧炉的全年最小频率风险的上风侧,氨

库应布置在厂区边缘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化验室宜布置在振动和粉尘污染较小的地段,污水处理车间

及污水泵房宜布置在厂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的厂区边缘。

5

DB45/T2508—2022

6.1.1.5产生噪声的车间与非噪声车间、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应分开布置,高噪声车间应远离其

他非噪声车间、行政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建(构)筑物进行布置,防振要求高的建筑物应远离振动源。

6.1.1.6高温车间的纵轴宜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相垂直,当受条件限制时,其夹角不得<45°。

6.1.1.7高温热源应尽可能地布置在车间外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不能布置在车间外的高温热

源应布置在天窗下方或靠近车间下风侧的外墙侧窗附近。

6.1.1.8车间办公室宜靠近厂房布置,但不宜与处理危险、有毒物质的场所相邻,同时应满足采光、

照明、通风、隔声等要求。

6.1.2竖向布置

6.1.2.1放散大量热量或有害气体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当厂房是多层建筑物时,放散热和有害气

体的生产过程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

6.1.2.2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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