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824-2024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

DB52/T 1824-2024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Body Class B Approval Rules

贵州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3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824-2024
标准类型
贵州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14
实施日期
2024-07-01
发布单位/组织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

CCSA00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1824—2024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

AccreditationcriteriaforclassBspecialequipmentinspection

agencies

2024-06-14发布2024-07-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2/T1824—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核准条件...........................................................................2

6核准程序和要求.....................................................................4

附录A(规范性)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项目.........................................5

附录B(规范性)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模版.......................................6

附录C(规范性)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项目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8

附录D(资料性)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样式..................................13

I

DB52/T182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提出。

本文件由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

毕节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黔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六盘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汤倩、邹志勇、莫伟先、王明英、肖莹斌、刘志鹏、周扬、戴传驷、田儒彰、

顾舒扬、张全保、潘璐、葛红、刘松、毛健、张唯、李智、周银、卢成云、王亨清。

II

DB52/T1824—2024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基本要求、核准条件、核准程序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内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核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TSGZ7001-202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

3术语和定义

TSGZ7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classBspecialequipmentinspectionagencies

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负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职责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当地承担特种设备监

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为所属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供支持保障和技术支撑。

[来源:TSGZ7001-2021,1.3]

4基本要求

核准项目范围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可核准项目分为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项目,具体项目代码及其核准项目内

容见附录A。

核准证书及有效期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经过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

简称核准证,样式见附录B)后,方可从事该核准证项目范围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核准证有效期4年。

保障义务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保障义务主要包括:

a)在限定的区域内履行特种设备保障检验职能;

b)按照属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要求,承担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其他保障性工

作;

c)执行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政策要求。

1

DB52/T1824—2024

5核准条件

机构要求

机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b)固定资产总值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检验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c)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500㎡的固定办公场所,并且有独立的、满足使用和存放要求的档案室和

仪器设备室。

人员要求

5.2.1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全职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数量比例不低于70%,检验

师不少于5名;

b)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少于1名。

5.2.2关键岗位人员

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技术负责人,有理工类专业学历,熟悉特种设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

关标准和检验业务,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以及相关项目的检验师资格不

少于8年;

b)质量负责人,有理工类专业学历,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

力,以及相关项目的检验师资格不少于4年;

c)责任师,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检验业务,具有与岗位相

适应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以及相应项目的检验师资格不少于4年;

d)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应兼任责任师,检验项目责任师应覆盖机构所核准的检验项目。

5.2.3检验检测人员

检验检验人员应满足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人员配备要求,并为检验机构的全职工作人员。具体要求

见附录C中对应项目的“人员配备”要求。

5.2.4人员管理

检验检测人员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为聘用的检验与检测人员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与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办理已在申

请机构执业的公示手续,其执业单位为申请单位;

b)使用持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与检测人员从事相应的检验与检测工作;

c)有计划地开展检验与检测人员的安全、诚信、技术和质量管理培训,持续保持检验与检测人员

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d)建立健全检验与检测人员执业和技术档案。

2

DB52/T1824—2024

5.2.5人员培训

在核准有效期内,检验检测人员应接受过不少于24学时/年的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其中,技

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部审核人员和其他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应熟悉质量管理,接受特种设备质量

管理体系知识专门培训不少于16学时/年。

检验设备和场地

检验设备和场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a)配置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指确定检验对象特性值和结果的设备、仪器、器具、

软件、标准物质、检验检测装置等)及与检验检测相关的测量标准、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

具体见附录C中相应项目对应的检验设备配置要求;

b)检验仪器设备应是申请单位自有产权;

c)申请BD(V)(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的,每个检验场地和设施(指提供能源、照

明、环保、消防、预处理、后处理、吊装、运输等功能的装备)均应满足检验工作需要,检验

场地面积应不小于1500㎡,且有污水处理措施;此场地和设施可以租赁,同一场地和设施不

能由两家及两家以上检验机构共同使用。

质量管理体系

应根据TSGZ7001-2021附件F建立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

法规标准

应配备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应当有正式版本。

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建立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应根据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特种设备检验数据、信息;

b)使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对质量管理和检验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时,应确保信息收集的及时、齐

全、准确、安全和可追溯性;

c)检验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得到授权并且有效控制;

d)宜纳入贵州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平台。

检验能力和业绩

检验能力和业绩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申请延续核准的,在上一核准周期内,应有相应检验项目的检验业绩;

b)鉴定评审机构应采取报告评价、跟踪检验过程或者采信能力验证结果等方式对申请单位相关

检验能力进行审查。

资料保存

应保存检验方案、检验原始记录(信息)、检验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

要求,并且不少于6年。

外委

除无损检测外不得将检验工作外委,无损检测的受委托方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质。检验

机构应对外委的检测结果负责。

3

DB52/T1824—2024

6核准程序和要求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延续核准、增项核准、变更核准,核准程序和要求应

符合TSGZ7001-2021的规定。

核准证应注明以下内容:

a)检验机构名称、类别、住所、办公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核准项目、承担保障义务的行政

区域范围等;

b)设置分支机构的,还要注明分支名称和住所,核准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检验的,要注明移动

式压力容器和气瓶的检验场地地址;

c)变更核准、延期核准的,应注明变更日期;准予变更的,换发新的核准证,核准证有效期不变;

准予延期的,核准机关更换延长有效期的核准证,延长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延续时间应

在下一个核准周期内扣除。

4

DB52/T1824—2024

A

A

附录A

(规范性)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项目

A.1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项目

见表A.1。

表A.1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项目

核准项

序号核准项目

目代码

监督检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

I

于9.8MPa的蒸汽锅炉制造、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和化学清洗

监督检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

II

制造、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和化学清洗

III监督检验:除超高压容器、大型高压容器之外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

1BJIV监督检验:压力容器安装、重大修理、改造

V监督检验:气瓶制造

VI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VII监督检验: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

VIII监督检验:电梯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

IX监督检验:起重机械安装(含重大修理、改造)

定期检验及相应水(介)质检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

I

者等于9.8MPa的蒸汽锅炉

定期检验及相应水(介)质检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额定丁作压力小于或

II

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

定期检验:第一、二、三类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含超高压容器、大型高压容器、球形

III

储罐)、氧舱

2BD

IV定期检验:第一、二类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含球形储罐)

V定期检验: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

VI定期检验:工业管道

VII定期检验:电梯

VIII定期检验:起重机械

IX定期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

DB52/T1824—2024

B

B

附录B

(规范性)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模版

B.1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模版

见图B.1。

注:证书幅面为A4规格,正面内容如图B.1;背面为《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项目》表,详见附录A。

图B.1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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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1824—2024

B.2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编制说明

B.2.1证书编号:TS7V52XXX—XXXX,其中:

a)TS7V52表示贵州省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b)XXX—XXXX表示“核准机关年度审批乙类机构的顺序编号—证书有效期年号”。

B.2.2机构名称:申请核准机构全称。

B.2.3机构类别:乙类检验机构。

B.2.4住所:事业法人证登记机构所在地。

B.2.5办公地址:申请机构实际办公地。

B.2.6核准项目代码:核准范围对应的代码,按《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核准项目》表规定填写。如

取得气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核准,证书表格中“核准项目代码”对应栏为BJ(V、VI),以此

类推。

B.2.7备注:第一行应备注承担保障义务的行政区域范围;第二行应备注核准项目必须有检验场所的

核准项目及其对应场地;第三行应备注列出申请机构的各分支机构及其办公地址。

B.2.8发证机关: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B.2.9“核准项目代码”和“备注”栏的填写示例见表B.1。

表B.1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填写示例

核准项目代码BJ(I、Ⅱ、III、IV、V、VI、VII、VIII、IX)、BD(I、Ⅱ、III、IV、V、VI、VII、VIII、IX)

限在XX省XX行政区域内开展保障性检验工作

BD(V)核准的检验场地:XX省XX市XX大街XX号

备注

分支机构:XX省特检院XX分院(XX省XX市XX大街XX号);XX省特检院XX分院(XX省

XX市XX区XX路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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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1824—2024

C

C

附录C

(规范性)

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项目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

C.1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项目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

见表C.1。

表C.1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项目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

核准项目

序号人员配备检验设备配置

代码

监督检验

1.锅炉检验师不少于6名;

2.Ⅲ级射线或超声波、磁粉或渗透无损检测人

员各1人项;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

承压类基本配备(见注C-1,下同)

1BJI各2人项;

4.锅炉水(介)质检验师2名;

5.锅炉水(介)质检验员2名;

6.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

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1.锅炉检验师不少于2名;

2.锅炉检验员4名;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

承压类基本配备

2BJII各2人项;

4.锅炉水(介)质检验员2名;

5.其中具有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背景的

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1.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6名;

2.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

承压类基本配备

3BJIII各2人项;

3.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

技术人员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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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1824—2024

表C.1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项目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续)

核准项目

序号人员配备检验设备配置

代码

1.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2名;

2.压力容器检验员4名;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

4BJIV承压类基本配备

人项;

4.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

人员各1名。

1.压力容器检验师不少于2名;

2.气瓶检验员2名;承压类基本配备

5BJV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

项;

1.压力管道检验师不少于2名;

2.压力管道检验员4名;承压类基本配备

6BJVI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

项;

1.压力管道检验师不少于2名;

2.压力管道检验员4名;

7BJVII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承压类基本配备

项;

4.其中具有材料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

除机电类基本配置(设备见注C-2,下

同)(其中1类检验设备各不少于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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