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242-2010 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规范 封闭期管理

DB34/T 1242-2010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242-2010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9-06
实施日期
2010-09-06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实施步骤和方法,及封闭轮休期间管理工作的任务和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期间的管理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园林局、黄山学院生物资源研究所
起草人:
林辉、姚剑飞、方乐金、吴俊、曹健康、叶要清、王业鑫、汪传友、宋曰钦。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0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242—2010

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规范

封闭期管理

2010-09-06发布2010-10-06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242—2010

前言

《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规范封闭期管理》是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规范系列标准

之一,本系列标准结构如下:

——《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规范基本要求》;

——《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规范封闭期管理》;

——《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规范开放期管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由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园林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园林局、黄山学院生物资源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辉、姚剑飞、方乐金、吴俊、曹健康、叶要清、王业鑫、汪传友、宋曰钦。

I

DB34/T1242—2010

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规范

封闭期管理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实施步骤和方法,及封闭轮休期间管理工作的任务和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黄山风景名胜区景点封闭轮休期间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4/T878—2008黄山风景名胜区游步道建设要求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6年6月29日第二次修正《黄山风景名

胜区管理条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综合运用多种预防和除治技术措施,对有害生物种群数量进行人为干预或调节,使有害生物种群数

量保持在不成灾的水平,控制在森林景观观瞻不受影响或在生态、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3.2

无公害防治

指对人、畜、禽、鱼及其他生物比较安全,对生态与环境危害较轻的防治措施。包括保护和招引自

然天敌、人工释放寄生性天敌、喷施生物农药(微生物农药、生化农药等)、人工捕杀、诱杀等。

3.3

古树名木

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其中树龄在100年~299年的为三级古树,树龄在300~499

年的为二级古树;树龄在500年以上的为一级古树。

名木指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3.4

1

DB34/T1242—2010

生长势

即树木生长的强弱状况。表现在树干、树皮破损程度、新梢的长度、枯枝量及叶片的色泽、数量、

生长状况等。生长势分旺盛、一般、衰弱、极弱四个等级。划分标准见附录A。

3.5

复壮

对生长衰弱、极弱的树木通过孔洞缺刻修补,改善生长环境条件,促进其生长,以达到增强树势的

技术措施。

3.6

自然石护坡

为防止边坡受地表径流侵蚀冲刷,在坡面上用自然岩石所做的保证边坡稳定的砌体。砌体有干砌石

和浆砌石两种。

3.6.1

干砌石

指不用水泥砂浆固定的自然石砌体。砌缝回填客土后,撒播或种植乡土草本植物。

3.6.2

浆砌石

指用水泥砂浆材料砌筑的自然石砌体。要求砌体外立面做到不显露砂浆,块石形态突出,表面自然

美观。

3.7

乡土植物

指黄山风景区内有自然分布的植物物种。

3.8

外来植物

指从景区以外地区引进的,黄山风景区无自然分布的植物物种。

3.9

树干护裙

采用铁丝或塑胶扣将狭长的竹片或玻璃纤维片横向编联成竹简状,通常高1.8米左右,绕系在游

道旁树木主干、主枝上,以保护树皮,使其免受游人频繁触摸及其他损害行为。

3.10

标识标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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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景点附近或游道两侧为游客传递线路、景点、安全警示、服务等信息的标识物,包括指路牌、警

示牌、温馨提示牌、景点介绍牌、植物介绍牌等。标识标牌的设置,须确保不影响景观。

4管理原则

4.1封闭管理:景点封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游人进入。

4.2科学监测:开展主要生态要素定时、定位、定点监测、调查,达到开放标准及时提出开放建议。

4.3全面维护:实施游道、观景平台、护栏、垃圾池、标识标牌等游览基础设施的检修、出新、更换、

增添等维护工作。

4.4生态恢复:实行常年动态监测,坚持植被的自然恢复与人工辅助恢复相结合,通过林业有害生物

监测与防治、对需要复壮的植物及时复壮、裸露地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植被保护及森林防火等适当的

人工辅助措施,促进植被和生态修复。

5管理任务、要求、步骤和方法

5.1封闭

5.1.1黄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提前15天在政府网站、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上发布景点封闭轮休

公告。

5.1.2在封闭景点的出入口安装封闭设施,并在醒目位置竖立温馨提示牌。封闭设施应牢固、美观,

与环境相协调,使用的材料应符合防雷要求。

5.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5.2.1根据封闭景点的植被种类和环境特点,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

5.2.2根据封闭景点内各种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状况制定防治方案。

5.2.3采用无公害防治措施,并调查防治效果。

5.2.4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技术按附录B执行。

5.3古树名木保护复壮

5.3.1对封闭景点内的古树名木生长势进行综合评判,对生长势衰弱、极弱的古树名木制定保护复壮

方案。

5.3.2保护复壮方案经专家组论证同意后实施。

5.3.3保护复壮工程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下施工,工程完成后组织专家验收。

5.3.4管护责任单位建立保护复壮技术档案,并实施日常监测与管护。

5.4裸露地和水土流失治理

5.4.1全面调查分析造成裸露和水土流失的各类因素,制定具体治理措施。具体技术按附录C执行。

5.4.2在裸露地和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必须采用乡土植物,杜绝外来植物,确保景区生态和植物景

观的原真性。

5.5植被保护与复壮

5.5.1景点封闭后,及时拆除封闭景点内的树干护裙,防止缢束树木皮层,影响正常生长。当封闭景

点即将开放前,对树木安装树干护裙。

3

DB34/T1242—2010

5.5.2对根系裸露的树木适当培土护根,设置保护围栏,其形式宜采用仿木式、椅凳式,围栏与树干

的距离以不得少于1m。

5.5.3对游道两侧受人为影响损坏的枝干如断枝、劈裂枝、树皮破损等进行修剪和修补,对创伤面进

行消毒、密封处理。

5.5.4对游道两侧受人为影响的植物,根据土壤状况和植物特性施用适量缓释型复合肥,促进植物恢

复生长。

5.6游览基础设施维护

5.6.1游览基础设施维护施工应在封闭轮休期前二年内进行,以确保施工造成的植被影响有充分的自

然修复时间。

5.6.2施工技术按DB34/T878—2008的规定执行。

4

DB34/T1242—2010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黄山风景区树木生长势等级评判标准表

等枝梢叶病虫为害

树冠树干

级黄山松阔叶树种黄山松阔叶树种状况

无或极少枯枝枯梢;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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