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222-2012 牧草品种(系)区域试验技术规程
DB37/T 2222-2012 Grass variety (line) regional trial technical regul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2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畜牧总站负责起草,滨州市草地监理站、东营市草地监理站参与起草
- 起草人:
- 姜慧新、翟桂玉、刘栋、王兆凤、曹阳、张志强、石雪梅
- 出版信息:
-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20
B46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222—2012
牧草品种(系)区域试验技术规程
RegulationsforRegionalTrialofHerbageVarieties(orStrains)
2012-12-19发布2013-0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222—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畜牧总站负责起草,滨州市草地监理站、东营市草地监理站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慧新、翟桂玉、刘栋、王兆凤、曹阳、张志强、石雪梅。
I
DB37/T2222—2012
引言
对新选育和引进牧草品种(系)开展区域试验,观测其生态适应性和生产性能,是进行大面积推广前
的重要工作。为规范牧草品种(系)区域试验的各项技术要点,制定本规程。
II
DB37/T2222—2012
牧草品种(系)区域试验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牧草品种(系)区域试验的目的、试验设置、播种、田间管理、指标观测和试验结果
的汇总等各项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牧草品种(系)区域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6432饲料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8321.1~8321.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14699.1饲料采样
GB/T20806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
NY/T53-1987土壤全氮测定法(半微量开氏法)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889-2004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
NY/T1121.1~1121.2土壤检测
NY/T1121.6~1121.7土壤检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牧草品种(系)
经人工选育,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征相对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并作为生产资料在草业生产中应
用的草类群体,包括牧草品种(系)和饲料作物品种(系)。
3.2
区域试验
为确定牧草品种(系)适宜栽培区域及其饲草生产能力,按照试验方案和技术规程,在大田条件下
开展的不同生态区域的联合试验。
3.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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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材料
参与区域试验的牧草品种(系)。
3.4
物候期
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在形态特征和生理功能上表现不同的几个时期。
3.5
出苗(返青)期
50%的植株长出幼芽时为出苗期(返青)期。
3.6
分蘖(分枝)期
50%的幼苗从茎基部茎节上长出侧芽(1cm以上)为分蘖(分枝)期。
3.7
拔节期
50%的植株第一个茎节露出地面1cm~2cm时为拔节期。
3.8
孕穗期
50%植株出现剑叶为孕穗期。
3.9
抽穗—现蕾期
禾本科有50%的植株顶部叶鞘伸出花穗时为抽穗期;豆科有50%的植株形成花苞时为现蕾期。
3.10
开花期
禾本科牧草有50%植株开花为开花期;豆科牧草有10%的植株开花时为初花期,80%植株开花为盛花
期。
3.11
结实期
由受精至种子成熟为结实期。
在禾本科植物结实期,50%以上的籽粒内充满乳白色汁液,并接近正常大小为乳熟期;50%以上种子
内含物变干呈蜡质状,颜色接近正常为蜡熟期;80%的种子变硬,开始脱落为完熟期。
3.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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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天数
由出苗(返青)至种子成熟的天数。
3.13
枯黄期
50%的植株枯黄时为枯黄期。
3.14
生长天数
由出苗(返青)至枯黄期的天数。
3.15
试验因子
在试验过程中,影响牧草生长和饲草产量的因素。一般有气候、土壤、品种(系)、栽培技术、抗
逆性等。
3.16
试验小区
区域试验中,安排一个处理的小块地块,称为试验小区。
3.17
随机区组设计
根据“局部控制”的原则,将试验地按肥力程度划分为等于重复次数的区组,区组内土壤肥力相对
均匀一致,每个区组安排所有处理的一个重复,区组内各处理都独立的随机排列。
3.18
株高
植株从地表至最高部位(芒除外)的绝对高度。
3.19
越冬(夏)率
返青(越夏)后存活植株数占越冬(夏)前植株数的百分比。
3.20
叶茎比
植株叶片干重(含花序)与茎干重的比值。
3.2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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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度
正常种子的重量占总重量的百分比。
3.22
发芽率
发芽种子数占供试种子数的百分比。
3.23
产草量
单位面积土地上收获的牧草地上部生物量。
4试验目的
观测参试材料的生态适应性和生产性能。
5试验实施
5.1区试安排
参试材料一般安排3~5个区试点进行生态适应性和生产性能观测。
5.2试验地的选择
在具有气候和土壤代表性区域内,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力中等且均匀、前茬作物一致、具有良好
的排灌条件、四周无高大建筑物或树木影响的地块。
5.3试验设计
5.3.1试验小区面积
试验小区面积大小根据参试品种、试验目的来确定,一般为15m2(5m×3m),高大型牧草区试面积
增加至30m2~50m2。
5.3.2重复次数
每份材料设生产测定小区3个重复,生育期观测小区1个重复。
5.3.3试验周期
根据试验材料确定试验期限。一年生牧草和二年生牧草为2个生长周期,多年生牧草为3个生长周年。
5.3.4小区设置
采用随机区组设计。同一试验组安排在同一地块上,四周设宽度不少于1m(高大型牧草应相应增加
宽度)的保护行。区组间、小区间应设走道,宽度在50cm左右。观测小区和生产测定小区间隔不少于1m。
5.3.5绘制小区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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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试验设计,绘制出田间小区布局图。
6播种
6.1原则
田间操作时,同一项技术措施应在同一天完成。同项技术措施无法在同一天完成时,同一区组的该
项措施必须在同一天完成。
6.2试验地整理
播种前对试验地的土质和肥力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后,根据参试材料栽培技术要求,整平、耙细地块。
6.3种子预处理
大多数试验材料可以直播。
对需要处理以提高发芽率的参试材料,应根据其栽培技术要求,在播种前对种子进行处理。对豆科
牧草的硬实种子,一般通过机械、温水或化学处理,对禾本科牧草的种子,一般通过晒种、浸种和低温
处理。
各区域试验点不能自行对参试种子进行处理。
6.4播种时期
根据参试材料的栽培技术要求确定。
春播:一般4月至6月,地温稳定在15℃以上为宜。
夏播:一般在6月至8月。
秋播:一般在9月至10月上旬。
6.5播种方法
根据参试材料栽培技术要求,选择穴播、条播、撒播或育苗移栽,确定行距、播种密度,不论是条
播和撒播都要做好均匀播种。小而播量少的种子,可采用草木灰、细砂等进行拌种,以提高播种的均匀
度。
穴播:按播种密度(或行株距)开穴播种。一般每穴点播2粒至5粒种子。
条播:按一定行距分行播种。一般行距为20cm~40cm,行最好为南北走向。
撒播:按播种量均匀地把种子撒在土壤表面。
育苗移栽:先把参试材料集中在育苗田育苗,苗期良好生长后移入试验小区。
6.6播种深度与覆土
按参试材料栽培技术要求确定播种深度。一般细小种子播种较浅,为1cm~3cm,大粒种子播种较深,
为3cm~5cm。
播种后要覆土、镇压,细小牧草种子覆土1cm~2cm;较大的种子覆土3cm~5cm。
6.7播种量
根据参试材料的理论播种量、发芽率和纯净度来计算播种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播种量(kg/hm2)=理论播种量(种子用价100%)÷净度÷发芽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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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田间管理
原则同6.1。
7.1间苗和补苗
间苗:在保留参试材料所要求的基本株数基础上,留壮去弱。
补苗:出苗后对苗情进行检查,发现有缺苗断垅,及时补播或补苗。高大牧草可结合间苗进行移栽。
7.2杂草防除
苗期或刈割后注意防除杂草,结合中耕进行除草,或喷施安全有效的除草剂,除草剂的使用应符合
GB4285和GB/T8321.1~7的要求。
7.3施肥
根据试验地土壤肥力状况,结合参试材料栽培技术要求,施用底肥、追肥,以满足参试材料中等水
平的肥力要求,所施肥料应符合NY/T496的要求。
豆科牧草施足基肥后一般不再追施氮肥;禾本科及其它类牧草在每次刈割后适当追肥,追肥的种类
和数量要根据植株生长发育情况而定,一般以氮肥为主。
7.4水分管理
根据土壤墒情和牧草生长情况适时灌溉,灌溉要均匀,雨后注意排涝。
7.5病虫害防治
加强病虫害监测,发现病虫危害,立即进行防治。防治时选用低毒高效的药剂,药剂的使用应符合
GB4285和GB/T8321.1~7的要求。
8数据观测
8.1基础数据
8.1.1气象数据
试验期间的相关气象资料从离试验地最近的气象观测站获得,有条件的试验点也可自己采集,具体
指标为全年降水量(mm)、年均温(℃)、最热月均温(℃)、最冷月均温(℃)、极端最高温度(℃)、
极端最低温度(℃)、无霜期(d)、初霜期、终霜期、年积温(≥0℃)、年有效积温(≥10℃)以及
灾害性天气情况。(见附录A)
8.1.2试验地情况
主要记录地理位置、海拔(m)、地形、坡向坡度、前茬作物、整地情况。(见附录A)
8.1.3土壤状况
由指定检验机构测定土壤pH值和土壤养分(有机质、N、P、K)(见附录A),检测方法按NY/T1121、
NY/T53-1987和NY/T889-2004标准执行。
8.2田间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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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记录表格
见规范性附录表A、B、C、D、E、F、G、H。
8.2.2物候期
豆科牧草:播种期、出苗期/返青期、分枝期、现蕾期、开花期、结荚期、成熟期、枯黄期(见附
录B)。
禾本科牧草:播种期、出苗期/返青期、分蘖期、拔节期、孕穗期、抽穗期、开花期、乳熟期、蜡
熟期、完熟期、枯黄期(见附录C)。
目测法观察物候期,按3.5~3.14判断,每小区逐一记录在附录表B和C中。
8.2.3越冬(夏)率
在每小区中选择有代表性的样段2~3处,每样段长50cm~100cm,作好标记。在越冬(夏)前及
返青(或越夏)后分别统计样段中植株总数及返青数,计算越冬(夏)率。
越冬(夏)率=返青株数÷样段内植株总数×100%
测定数据记录在表G中。
8.2.4株高
在刈割前,每小区随机选取10株以上植株,测量从地面至植株的最高部位(芒除外)的绝对高度,
求其平均值。测定数据记录在表D中。
8.2.5产草量
根据参试材料栽培技术要求,确定刈割时间和留茬高度,测定数据记录在表E中。
测产时先割去试验小区两侧边行,再割去余下行两头50cm,余下部分全部刈割,称重。先算出测
产面积,后折算成每公顷产鲜草量。
鲜草产量(kg/hm2)=小区产量÷小区测产面积×10000
干草产量(kg/hm2)=鲜草产量×(1-水分含量%)
8.3实验室测定
8.3.1水分含量
每小区在测产面积内随机取1000g左右的鲜草,称鲜重,剪至2cm~3cm长,全部装入尼龙纱袋,编
号,晾干,或置于60℃~65℃烘箱中烘干,当最后两次称重之差不超过2.5g时称干重。按照以下公式
计算水分含量:
水分含量(%)=(鲜重-干重)÷鲜重×100%
测定数据记录在表F中。
8.3.2叶茎比的测定
每小区在测产面积内随机取1000g左右的鲜草,将茎(包括叶鞘)和叶(包括花和穗)分离,分别
装入尼龙沙袋,编号,风干或烘干,当最后两次称重之差不超过2.5g时称干重。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叶茎
比:
叶茎比=叶干重÷茎干重
测定数据记录在表H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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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2222—2012
8.3.3饲草品质分析
由指定检验机构测定粗蛋白、中性洗涤纤维等饲草品质指标。饲草采样,粗蛋白和中性洗涤纤维的
检测按GB/T14699.1、GB/T6432和GB/T20806标准执行。
8.3.4抗性测定
根据试验需要,由指定机构测定。
8.4数据汇总与分析
8.4.1数据整理
整理观测数据,并完整填写观测数据调查表附录A至H。
8.4.2结果分析
对试验测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其差异程度,数据记录在附录I和J中。
8.4.3综合评价
根据各区试点试验报告,判定试验材料在不同区域的适应性和生产性能。
8.4.4试验报告
由区试主持单位按试验目的,试验设计和各区试点的试验资料,对参试品种做出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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