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662-2020 临床体液检验技术要求

WS/T 662-2020 The clinical fluid test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

行业标准-卫生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WS/T 662-2020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卫生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3-26
实施日期
2020-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卫生健康委员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50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662—2020

临床体液检验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clinicalbodyfluidsanalysis

2020-03-26发布2020-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WS/T66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划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中

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云南省临床检验中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山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明婷、熊立凡、胡晓波、周文宾、李臣宾、李智、牛华、王辉、姜傥、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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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662—2020

临床体液检验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脑脊液、浆膜腔积液、关节腔积液、粪便、精液和阴道分泌物等体液标本临床检验的

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上述类型体液标本检测的临床实验室。

2脑脊液检验技术要求

2.1标本采集、转运和贮存

2.1.1实验室应与临床共同讨论并制订脑脊液标本采集和处理的标准操作程序。

2.1.2临床医生应在申请单上注明脑脊液标本采集部位(如腰椎或脑室)的相关信息。

2.1.3脑脊液标本采集宜使用无菌试管(用于细胞学检查的标本不宜使用玻璃材质的容器),若能采

集足量标本,应将其分装至3~4支试管,每管宜取3mL~5mL,一般无需使用抗凝剂。

2.1.4第1管用于化学和免疫学检查(如蛋白质、葡萄糖等),第2管用于微生物学检查,第3管用

于细胞计数和分类计数。如需要做其它检查(细胞病理学检查等),宜采集第4管标本。若第1管混有

穿刺出血,不可用于以蛋白质检查作为主要依据的疾病诊断(如多发性硬化症)。

2.1.5若无法采集足量标本,可不进行分装,由医生决定检查项目;若需要进行微生物学检查,宜优

先进行,再尽快进行其他检查。

2.1.6脑脊液标本应在室温条件下尽快运送,细胞计数和分类计数宜在1h内完成检查,以免细胞破

损。只有用于蛋白质和核酸分析的标本,可贮存于冷冻条件下(—20℃以下)。

2.1.7脑脊液微生物学检查标本不可冷藏,在室温条件下立即送检或在患者床旁接种。

2.2理学检查

脑脊液理学检查主要包括颜色、透明度和凝固性等。实验室应规定脑脊液理学检查指标描述和报告

的规范用语。

2.3化学和免疫学检查

2.3.1脑脊液化学检查主要包括葡萄糖、蛋白质、氯化物、酶学测定和蛋白电泳等,免疫学检查主要

包括免疫球蛋白、髓鞘碱性蛋白测定等。

2.3.2实验室应注意各项目不同原理检测方法的灵敏度和特异度差异,选择适宜的方法开展检测。

2.3.3进行脑脊液葡萄糖、白蛋白和免疫球蛋白测定时,宜同时检测血清中的相应物质,计算脑脊液

/血清葡萄糖比值、脑脊液/血清白蛋白商(Qalb)、脑脊液/血清IgG商(QIgG)及IgG指数(即QIgG与

Qalb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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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662—2020

2.4细胞学检查

2.4.1手工法细胞计数

2.4.1.1宜使用标注容积的血细胞定量计数板进行细胞计数,包括细胞总数、红细胞计数、有核细胞

计数和有核细胞分类计数。

2.4.1.2外观正常的标本无需稀释,浑浊和血性标本需进行1:10~1:200倍稀释,稀释倍数甚至更高

(需要时)。进行细胞计数时可使用等渗盐水稀释标本;进行有核细胞计数时,可使用3%冰醋酸对标

本进行处理。

2.4.1.3细胞计数按以下程序进行:

a)将标本充分混匀,充液前可用旋转式搅拌器混匀(时间不能超过2min~5min)或手工颠倒混

匀10~15次,避免过度震荡造成细胞破损,也不能产生气泡。

b)分别吸取少量充分混匀的标本,充入计数板两侧的计数池(应确保计数板洁净),静置5min~

10min(时间长短取决于细胞沉淀的效果)。

c)使用低倍镜(10×)浏览细胞分布情况,细胞分布应均匀(每个大方格内细胞数量相差宜不超

过10个),细胞应无重叠,否则宜重新充液。

d)在高倍镜(40×)下选择合适的区域尽快进行细胞计数。每个计数池细胞计数区域的确定原则

是:若初步估计9个大方格中细胞数少于200个,则计数9个大方格(计数区域相当于9mm2);

若估计9个大方格中细胞数大于200个,则计数4个角的大方格(计数区域相当于4mm2);

若估计1个大方格中细胞数大于200个,则计数中央大方格内4个角和中央1个中方格(计数

区域相当于0.2mm2)。计数压线细胞时,应遵循“数上不数下,数左不数右”的原则。

2.4.1.4红细胞计数和有核细胞计数宜在同一计数池中完成,取两个计数池计数结果的均值进行报告。

2.4.2仪器法细胞计数

仪器法细胞计数的要求见附录A。

2.4.3细胞形态学检查

2.4.3.1应在标本采集后4h内完成细胞涂片,若超过4h,结果报告时宜标注“细胞分类计数结果可

能不可靠”。

2.4.3.2宜使用细胞离心涂片机(细胞甩片机)制备涂片进行细胞形态学检查,滴加标本前先向甩片机

的标本室中加入1滴22%白蛋白溶液(无菌),可增强细胞对载玻片的粘附性。

2.4.3.3涂片制备后应置于室温条件自然晾干,宜进行改良瑞氏染色。

2.4.3.4进行细胞形态检查时,应能正确识别:成熟红细胞、有核红细胞;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

嗜碱性粒细胞、肥大细胞;淋巴细胞、反应性淋巴细胞、浆细胞;单核细胞、巨噬细胞;脑室内衬细胞、

柔脑膜细胞;恶性肿瘤细胞(原始细胞、淋巴瘤细胞、非造血系统肿瘤细胞等);细菌、真菌和寄生虫

等。

2.4.3.5应对有核细胞(包括各类造血细胞、内衬细胞、肿瘤细胞和非典型细胞)进行分类计数,计数

结果以百分比报告。细胞类型无法确定时,可将其归入“非典型细胞”,并在报告中加以描述。

2.4.3.6怀疑恶性肿瘤时,应全片查找肿瘤细胞,发现疑似肿瘤细胞时应及时通知临床进一步做细胞病

理学检查。

2.5病原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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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662—2020

2.5.1涂片检查

对混浊或脓性脑脊液可直接涂片,染色镜检。对无色透明或无明显混浊的脑脊液,应使用细胞离心

涂片机(细胞甩片机)离心。将脑脊液标本离心取沉淀物进行涂片,经革兰染色查找肺炎链球菌、葡萄

球菌和链球菌等,亚甲蓝染色查找脑膜炎奈瑟菌,抗酸染色查找结核分枝杆菌,墨汁染色查找隐球菌。

对于疑似寄生虫感染的患者,应注意查找吸虫卵、阿米巴滋养体和绦虫囊尾蚴等。

2.5.2病原体培养

选择合适的培养基、培养条件进行普通细菌、苛养菌、结核分枝杆菌或真菌培养,临床怀疑脑脓肿

时宜进行厌氧菌培养。所有进行培养的脑脊液宜同时进行病原菌的涂片检查。

2.5.3抗原检测

可检测脑膜炎奈瑟菌、肺炎链球菌、隐球菌等病原菌抗原,检测结果宜与涂片检查和病原培养结果

一起解释,脑脊液隐球菌抗原阳性有确诊意义;其他抗原阳性是重要诊断提示,宜结合病史、临床表现、

脑脊液其他检查(细胞学、涂片和培养、化学等)综合判断。

2.5.4核酸检测

必要时,实验室可采用PCR等分子生物学方法检测结核分枝杆菌、脑膜炎奈瑟菌等病原菌核酸。

3浆膜腔积液检验技术要求

3.1标本采集、转运和贮存

3.1.1浆膜腔积液包括胸水、腹水、心包腔积液等,实验室应与临床共同制订标本采集和处理的标准

操作程序,并向临床提供正确的标本采集容器和抗凝剂(必要时)。不同检查项目的标本采集要求见表

1。

表1浆膜腔积液标本采集要求

检查项目抗凝剂的选用推荐采集标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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