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442.1-2021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
DB36/T 1442.1-2021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Part 1: Large and Medium-sized Reservoir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1年06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省水利科学院、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3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160
P55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442.1—2021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
Codeofstandardizationmanagementforwaterconservancyprojects—
part1:largeandmediumreservoirs
2021-06-30发布2022-01-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1442.1—2021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安全管理............................................................................3
5运行管理............................................................................5
6养护管理...........................................................................10
7管理保障...........................................................................10
附录A(资料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13
附录B(资料性)巡视检查记录表........................................................15
附录C(资料性)调度运用计划编制大纲..................................................19
附录D(资料性)度汛方案编制大纲......................................................20
附录E(资料性)维修养护..............................................................21
附录F(资料性)专门性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编制大纲........................................26
参考文献........................................................................27
I
DB36/T1442.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DB36/T1442-2021《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的第一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江西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江西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喻蔚然、傅琼华、彭小斌、周志维、董建良、彭月平、史明涓、黎凤赓、马秀
峰。
II
DB36/T1442.1—2021
引言
本文件的标准化管理是指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在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养护管理和管理保障等各
个管理事项及关键节点,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流程进行管理和操作,达到规定的等级标准,以实现水
利工程安全运行、效益持续发挥、环境整洁美观等三大目标的活动。
为适应新形势下常态化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
三大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系
列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个部分: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第2部分:堤防;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第4部分:大中型灌区;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第5部分:大中型水闸;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第6部分:农村水电站。
本文件可为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有效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同时有助于水行政主管部门
加强监管并推动水利工程持续改进提升。
III
DB36/T1442.1—2021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库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养护管理、管理保障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已建成运行的库容在1000万m3及以上大中型水库,重点小型水库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50138水位观测标准
SL197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SL210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SL230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SL539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安装标准
SL551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01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706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
SL722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
SL766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技术规范
SL/T789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SL/Z720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B36/T1331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范
DB36/T1332水利工程标识标牌
DB36/T1333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更新改造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注册登记registration
已建成运行的水库大坝进行登记申请,依法审查核实、发证的制度。
3.2
1
DB36/T1442.1—2021
安全鉴定safetyappraisal
定期对水库大坝及附属建筑物进行专项检测、安全复核和安全综合评价的制度。
3.3
巡视检查walkaroundinspection
由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的现场检查、设备检查等工作。
3.4
安全监测safetymonitoring
通过观测设施对大坝等建筑物的渗流、变形、应力应变等进行系统性观测、监视,获取监测数据的
工作。
3.5
观测资料整编分析compilationandanalysisofobservationdata
通过对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得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统计,分析渗流、变形、应力等物理量特征值、
变化规律和相关程度,判断变化和趋势是否正常,并以此来评估建筑物当前的工作状态。
3.6
大坝安全年度报告annualreportondamsafety
通过对水库大坝年度运行、维护以及监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和分析判断,综合评价大坝安全性态,并
提出总结性文字报告。
3.7
管理手册managementmanual
管理单位编制并正式发布的包含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管理范围、管理设施、公众安全、
总结考核等内容的文件。
3.8
操作手册operationmanual
管理单位编制并正式发布的包含工程运行调度、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等管理事项、操作
流程、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的文件。
3.9
口袋本pocketbook
针对工程巡查观测、运行操作、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等关键岗位,管理单位编制的包含该岗位工作
职责、技术要求、操作流程等内容的册子,可直接放入口袋。
3.10
管理考核managementassessing
2
DB36/T1442.1—2021
每年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水库工程管理进行评价的工作,包括工程管理单位的自评
和上级部门的评价。
4安全管理
4.1安全责任落实
4.1.1管理单位应落实水库安全管理(防汛)等责任人,明确其职责。
4.1.2责任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应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主管部门并在媒体上公布,同时
在水库大坝显著位置立牌公示。
4.1.3责任人应熟悉和掌握自身职责,提高履责意识和履职能力。
4.2注册登记
4.2.1新建成的水库应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进行注册登记。
4.2.2已注册登记的水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在3个月内办理变更事项登记:
a)完成扩建、改建;
b)经批准升等、降等;
c)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d)安全类别发生变化。
4.2.3已注册登记的水库需降等与报废时,应按照《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
4.3安全鉴定
4.3.1水库实行定期大坝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未及时组织竣工
验收的,应在蓄水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鉴定。遭遇特大洪水、重大险情、影响
大坝安全运行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专项安全鉴定。
4.3.2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程序和内容应符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要求。
4.3.3评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应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并采取除险加固、维修养护、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
坝应急措施,限制蓄水位运行。
4.4安全生产
4.4.1应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目标,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
生产投入等保障制度,符合SL/T789要求。
4.4.2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a)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b)现场水工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完整情况;
c)运行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落实情况;
d)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e)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测预警和演练情况;
f)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4.4.3每年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培训。
4.4.4按要求配备救生衣、救生舟、灭火器、安全帽、手电筒等安全生产设备和用具,建立台账,及
时更换损坏或过期设备和用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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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管理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应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a)大坝两端、输(泄)水建筑物的进(出)水口、泄洪设施周边;
b)水文、水位等观测设施周边;
c)高边坡及临水、临崖部位;
d)其他可直达水面的通道口。
4.5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4.5.1管理单位应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规定明确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水库库区设
计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两端周边和下游坝脚外,大型水库不少于100m,中型水库不少于
50m(非主要副坝可适当减少),水电站厂房周边不少于50m,溢洪道、泄水闸两侧各10~20m为管理范
围;管理范围边缘外延100~500m为保护范围。
4.5.2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应在工程图纸上标明,并注明关键点坐标。工程图纸可采用现有测绘成果,
应注明资料成果来源;无测绘资料的,应开展必要的地形和大断面测绘工作。
4.5.3管理单位应将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资料报请当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4.5.4管理单位应在管理范围关键部位设置界桩、界牌等固定标志。
4.6管理设施
4.6.1安全监测设施
4.6.1.1水库主要监测项目包括:
a)环境量,如库水位、降雨量等;
b)变形,如表面变形(含水平位移、垂直位移)、表面裂缝等;
c)渗流,如渗流压力、渗流量等;
d)应力应变,如孔隙水压力、混凝土应力应变、钢筋应力、温度等。
4.6.1.2应根据水库大坝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与数量应符合SL551、SL601、
DB36/T1333要求。
4.6.1.3监测设施安装埋设应符合SL539、DB36/T1333要求。
4.6.1.4每隔3~5年对监测设施进行考证评价,建立水库监测设施考证表,并符合SL766、DB36/T1333
要求。
4.6.2标识标牌
4.6.2.1标识标牌主要包括公告类、名称类、警示类、指引类等。
4.6.2.2应根据水库的功能及需求合理布置。
4.6.2.3规格样式和设置应符合DB36/T1332要求。
4.6.3管理用房
4.6.3.1应能满足管理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
4.6.3.2应做到办公区和休息区隔离。
4.6.4保障设施
4.6.4.1水库防汛公路应延伸到大坝坝肩或坝下,满足防汛抢险要求,并保持道路通畅。
4.6.4.2配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对讲机、网络等通讯设施两种及以上。
4.6.4.3配备警报器、电话等预警设施一种及以上。
4.6.4.4配备备用电源,确保运行正常。
4
DB36/T1442.1—2021
4.7防汛准备
4.7.1按规定配备一定面积的防汛仓库、储料池,足额储备防汛物资,并分类存放。
4.7.2制定防汛物资分布图、调运线路图,并在适当位置明示。
4.7.3防汛物资出、入库应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实物、台账”相符。
4.7.4防汛物资应“专物专用”,定期补充更新。
4.7.5应建立防汛抢险队伍,明确所有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4.8应急预案
4.8.1水库突发事件一般包括:
a)自然灾害类,包括超标准洪水、上游水库大坝溃决、地震、库区地质灾害等;
b)事故灾难类,包括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重大险情、重大水污染事件等;
c)其他突发事件。
4.8.2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符
合SL/Z720的要求,编制大纲见附录A。
4.8.3应急预案应报送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并公布。
4.8.4水库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若有重大变动,应经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4.8.5每年汛前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宣传和演练,可采取桌面演练、功能演练或全面演练等方式。
4.9大坝安全年度报告
4.9.1每年2月底前应向主管部门报备上一年度的大坝年度安全报告。
4.9.2大坝安全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a)水库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功能、水文特性、建筑物特性等;
b)调度运行,包括防洪调度和兴利调度的时间、过程和结果;
c)安全检查测试,包括日常巡查的频次、人员、内容、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汛前(汛后)检查、
特别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结论和处理;重要设施设备的测试时间、结果和处理等;
d)大坝安全监测,包括监测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处理;观测数据采集和处理;监测资料分析;结论
等;
e)维修养护,包括维修养护的时间、人员、内容和质量等;
f)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设施设备、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管控等;
g)应急管理,包括应急事件经过和处理;
h)结论和建议。
4.10库区管理
4.10.1应及时发现并制止在库区发生的非法的开垦、毁林、采矿、建设、排污等行为。
4.10.2应及时进行清理库区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物、排污口等,并建立销号台账。
4.10.3定期清理枢纽建筑物前聚集的漂浮物,必要时可在上游采取工程措施拦截漂浮物。
5运行管理
5.1管理手册和操作手册
5.1.1管理单位应编制管理手册和操作手册,并适时修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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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管理手册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管理范围、管理设施、公共安全、档
案管理、管理考核等。
5.1.3操作手册主要内容包括运行调度、巡视检查、安全监测、设备器具操作、维修养护、信息化管
理等。
5.1.4口袋本主要内容包括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事项、操作流程、工作记录等。
5.2巡视检查
5.2.1一般规定
5.2.1.1水库巡视检查一般包括日常巡视检查、汛前(汛后)检查和特别检查。
5.2.1.2日常巡视检查由巡查管理人员开展,汛前(汛后)检查由管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开展。
5.2.1.3管理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频次(时间)、路线、内容和方法进行检查。
5.2.1.4每次检查前,管理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配备好必要的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具。
5.2.2检查频次(时间)
5.2.2.1日常巡视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a)非汛期不少于1次/周;
b)汛期不少于1次/日;
c)暴雨后立即巡查;
d)当库水位涨落变化较快(土石坝超过0.3m/日,混凝土坝超过0.5m/日)或接近正常蓄水位时,
不少于1次/日;
e)超过正常蓄水位时,不少于2次/日。
5.2.2.2汛前检查应在3月底前完成。
5.2.2.3汛后检查宜在10月底前完成。
5.2.2.4在发生特别运用工况后,立即开展特别检查。特别运用工况主要指:
a)库水位接近历史最高水位,或设计洪水位,或水库持续高水位运行;
b)库水位发生暴涨暴落;
c)发生有感地震等可能严重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情况;
d)其他影响大坝安全运用的特殊情况。
5.2.3检查范围和内容
5.2.3.1日常巡视检查范围包括水工建筑物、库岸边坡、金属结构、电气设备和安全监测设施等,重
点是已存在或经处理的安全隐患等关键部位,检查内容应符合SL551、SL601要求。
5.2.3.2除日常巡视检查内容外,汛前检查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价:
a)责任制落实;
b)闸门与启闭设备、供电线路及备用电源的试运行情况,应符合SL722要求;
c)应急预案、度汛方案的编制与批复;
d)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队伍的准备和落实;
e)上一年度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5.2.3.3除日常巡视检查内容外,汛后检查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价:
a)水毁情况;
b)险情处置;
c)防洪调度合适情况;
d)防汛物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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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信息化及监测系统运行。
5.2.3.4特别检查应根据发生的具体工况确定检查内容。
5.2.4检查方法
5.2.4.1一般情况采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
5.2.4.2遇到重大险情或对安全问题存在怀疑、常规检查方法难以判别时,可采用开挖探坑(槽)、
钻探、仪器探测、投放化学试剂、水下电视等方法。
5.2.5检查记录
5.2.5.1检查人员应逐项填写检查记录,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1、B.2。
5.2.5.2汛前、汛后检查后应提出检查结论和建议,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3、B.4。
5.2.5.3检查人员和负责人应及时在纸质检查记录表上签名,采用巡检仪等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做好
电子签名。
5.2.5.4发现缺陷或异常等情况时,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具体的部位,描述缺陷或异常等情况,及时
收集影像资料,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安全观测
5.3.1一般规定
5.3.1.1主要观测项目包括:
e)环境量,包括库水位、降雨量、气温等;
f)变形,包括表面变形(含水平位移、垂直位移)、表面裂缝等;
g)渗流,包括渗流压力、渗流量等;
h)应力应变,包括孔隙水压力、混凝土应力应变、钢筋应力、温度等。
5.3.1.2观测方式分为自动观测和人工观测。采用自动观测时,应定期采用人工观测进行校验。
5.3.1.3安全观测应做到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次固定和时间固定。
5.3.1.4安全观测宜委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HS 04106-2004 骤冷及松弛环路维护检修规程 2004-06-21
- EJ/T 474-2000 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压力容器金属保温层技术条件 2001-02-28
- JT/T 923-2014 乳化沥青微粒离子电荷试验仪 2014-06-27
- SH/T 0605-2008 润滑油及添加剂中钼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2008-04-23
- JC/T 683-2005 40mm×40mm水泥抗压夹具 200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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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B 1648-1992 聚乙烯着色母料 1993-01-15
- JJG(交通) 070-2006 混凝土超声检测仪检定规程 2006-06-23
- SJ/T 10207-1991 空中交通管制超短波地空通信发射机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1991-05-28
- JB/T 10045.5-1999 热切割 气割表面质量样板 199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