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897-2024 县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技术规程

DB34/T 4897-2024 Annual Update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ounty-level Forest Resource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897-2024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30
实施日期
2024-08-30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65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897—2024

县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forannualupdatingofforestresourcesofcounty

2024-07-30发布2024-08-30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89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林业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安徽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家、洪安东、李琨、康克、方小洁、阚龙攀、张珣珣、殷成武、吴霆、王洪

斌、宋丽楠、孙振强。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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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县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的目的、任务、内容、技术标准、更新方法、成果等方面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调查监测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LY/T1955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LY/T1956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TD/T105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资源年度更新annualupdatingofforestresources

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对自然年度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利用状况、权属变化,以及各类森林经营活动

(如造林、采伐、更新等)、自然灾害损害(如火灾、泥石流等)、非森林经营活动(如建设项目使用林

地、违法毁林开垦等)等用地情况进行调查监测、数据更新等的活动。

3.2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one-mapofforestresourcesmanagement

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基础地理信息为基础,以林地和森林资源小班

界线为核心内容,加上自然保护地、公益林、退耕还林和天然林、国有林场等管理经营界线形成的多源

数据集合。

3.3

国土变更调查数据landchangesurveydata

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下发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遥感影像数据,对土地利用现

状、土地权属及行政区划变化进行外业实地调查,获取变化地类图斑、土地权属(宗地)、行政区划数

据,从而生成增量数据包以及统计报表。

4总则

4.1更新目的

调查监测县级森林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按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及时掌握森林资

源保护利用现状及其消长变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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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主要任务

4.2.1森林资源变化档案记载

建立基于空间数据库的森林资源档案动态管理机制。以上一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结

合造林更新、林木采伐、森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活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土地整理、开垦林地等非森林

经营活动,以及自然灾害等导致森林资源变化情况,确定边界,并记录有关活动、森林资源变化等属性

信息,形成基于GIS的森林资源档案信息数据库。

4.2.2遥感影像监测

应用遥感技术监测林地及森林变化地块。采集调查年度最新遥感影像数据,经加工处理制作正射遥

感影像图,通过对照前期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前期遥感影像,判读勾绘地类和林相变化图斑,重点

判读林地范围内新增的建设用地、耕地、采伐迹地等图斑,形成以乡/镇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基本单位的

遥感判读数据库。

4.2.3森林资源变化调查

调查森林资源变化情况。以上一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利用遥感判读数据库,采用

森林资源档案核实和现地核实的方法,调查年度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开垦林地,以及造林更新、林木

采伐等森林经营活动引起的地类、林分及其管理属性变化情况。全面掌握公益林范围变化、森林资源变

化等情况。重点查清林地范围内新增的建设用地、耕地、伐区及新增林地等情况。

4.2.4成果数据库更新

以上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为基础,根据遥感判读结果、森林资源档案核实和必要的现

地核实结果,形成调查年度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

4.2.5成果统计汇总

以乡/镇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基本单位,基于调查年度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和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

编制县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统计表。

4.2.6质量管理

4.2.6.1检查方法

采用遥感影像结合现地检查方式,对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成果进行检查,上一级单位对下一级自查结

果进行内业检查,根据内业质量检查情况,抽取部分区域进行现地核实,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调

查组织单位。

4.2.6.2检查内容

变化图斑检查包括遥感判读的森林资源变化图斑核实情况、是否变更到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和森林

资源变化数据库;森林资源变化图斑边界与影像的吻合程度,是否存在漏划、错划图斑;面积求算是否

准确、面积单位是否正确等。数据库检查包括矢量数据拓扑关系、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关联性、属性因

子完整性和正确性等。管理属性检查包括对比前期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检查国家级公益林地、林地保

护等级、林木起源等有无不合理突变问题,是否存在擅自调整林地边界和范围的问题。

4.3更新时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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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县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起止日期原则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5技术标准与要求

5.1地类划分标准

5.1.1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标准执行TD/T1055,同时按照森林资源管理需要进行细化。详见表A.1。

5.1.2林业地类划分为林地和非林地2个一级地类。林地划分执行《林地分类》,划分为6个二级地

类,13个三级地类。非林地划分为耕地、牧草地、水域、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6个二级地

类。详见表A.2。年度更新时,林业地类记载到三级地类;非林地地类记载到二级地类。

5.2森林资源变化原因

核实变化原因划分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开垦林地、毁坏林地、采伐林木、毁坏林木、造林更新、

森林抚育、灾害因素、自然因素、现地无变化、历年已上报等11个一级变化原因,18个二级变化原因,

具体填写到二级变化原因代码。详见表A.3。

5.3属性变化要求

5.3.1年度更新调查中不得随意改变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以及重点生态工程、公益林、林地保护

等级等的范围和界线。上述范围和界线变化,应依据经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整或修编,公益林区

划界定调整、自然保护区等范围调整的批文和批准结果进行变更。

5.3.2调查现状已经变为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等新增的林地,实施退耕还林等林业工程

新增的林地,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或空间规划等已规划为林地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为建设用地

等非林地。

5.3.3对于遥感影像与现地均没有发生变化,从林地范围调出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

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等图斑,从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范围调出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

等图斑,全面进行内业检查,核实变化依据及其变化原因合理性,不得无原则调整林地范围和公益林范

围。

5.4对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如下:

——行政界线原则上采用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界线;

——林地范围界线原则上采用国土变更调查的林地边界;

——林业经营单位界线原则上沿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界线;

——林地地类划分标准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和编码基础上按照林地地类标准进行细化;

——林地范围内的小班界线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界线为基础进行变更;

——因对接引起的林地范围内的细碎小斑按边界相邻原则合并。对于小于最小更新图斑面积的孤

立林地图斑予以保留。

5.5其他要求

5.5.1最小更新图斑面积

如下:

——最小更新图斑面积为400m2;

——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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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地范围内,图斑面积小于最小更新图斑面积的点状地物(如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

施塔基、小型基站及管理站所),如有必要记录,以面状图斑记载;

——对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地栽植的达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各种竹丛、林木,包括平原农

区达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农田林网,可不进行更新。

5.5.2变化图斑区划要求

如下:

——因季节性涨水、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人为落图位移等导致图斑边界

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如不能准确确定偏移情况则维持原小班界不

动;

——在1:10000比例尺上,林地与非林地之间界线偏移不得大于图上0.5mm,林地小班界线偏

移不得大于图上1.0mm;

——图斑发生合并、分割等变更时,原则上应保持与原图斑面积一致;

——两期遥感影像特征一致,但与数据库地类明显不一致的,即前期数据库中存在的地类错误图

斑,根据遥感影像特征和现势地类进行勾绘。

5.5.3错划或者漏划

5.5.3.1错划

图斑界线区划不符合区划要求的图斑。但因季节性涨水、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产

生位移等导致的影像边界变化,现地未发生变化的,维持原小班界线,不予修改;

5.5.3.2漏划

属于林地范围,但前期未区划成林地的图斑;对于错划和漏划的,要求在调查成果报告中说明原因。

图斑属性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在落图上存在位移的,不记为变化图斑,也不记为错划或漏划图斑。

5.5.4面积控制

按照测地线面积计算方法计算小班面积并平差。

5.5.5坐标系统

如下: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正形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

数据,按3˚分带。

5.5.6区划精度

为提高小班区划精度,在勾绘小班时应将比例尺放置于1:3000到1:8000范围内。

5.5.7计量单位

如下:

——面积计量单位采用公顷,精确到0.0001公顷;

——胸径计量单位采用厘米,精确到0.1厘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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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顷蓄积量计量单位采用立方米/公顷,精确到0.1立方米/公顷;

——森林蓄积量计量单位采用立方米,精确到0.1立方米。

6更新方法

6.1森林资源档案资料处理

6.1.1已有资料搜集分析和利用情况

如下: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以及相关审核审批资料和设计图,可能引起林地范围变化的其

他规划的相关资料;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图)、林地权属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营造林等林业工程建设项目

实施资料等管理属性变化的相关资料,以及自然保护地相关界线等;

——人工造林、人工更新和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造林设计(图)、验收及检查等资料,以及其

他可能引起林地和森林变化的林业工程建设的设计(图)和验收资料;

——引起森林资源变化的主伐、抚育、低产(效)林改造、更新采伐等林木采伐设计(图)和验

收资料;

——引起林地利用状况(地类)变化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卷宗和相关勘查资料;

——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病虫害等灾害调查资料;

——当地司法部门对有关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判决书和当地林业部门对有关破坏森林资源行政处

罚文书;

——其他能证明林地范围变化、森林变化和管理属性变化的材料。

6.1.2资料处理

如下:

——纸质档案数字化。可根据档案资料的管理方式及技术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将林业经营管理

纸质档案记录的图斑矢量化处理,形成电子数据,并转录有关信息;

——电子档案处理。对于电子档案资料,将电子档案资料的地图投影和坐标系、比例尺和精度等,

采用投影转换和坐标转换的方法统一到规程要求的投影坐标系下,形成统一标准的电子档案

资料数据库。

6.2遥感影像判读

6.2.1建立判读标志库

6.2.1.1野外建标

以遥感影像景为单位,选择若干条能覆盖调查区域内各地类、色调齐全且有代表性的勘察线路进行

实地踏察,将遥感影像特征与实地进行对照,记录各地类影像的色调、纹理、大小、几何形状、地形地

貌及地理位置(包括地名)等因素,拍摄地面实况照片,形成遥感特征与现地关联的感性认识,建立判

读类型与现地的对应关系,即目视判读标志。

6.2.1.2室内建标

6.2.1.2.1将遥感影像与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进行叠加分析,选择前后期遥感影像特征没有变化的区

域,与森林资源数据库记录的不同地类图斑进行对照分析,形成各地类与遥感影像特征的对应关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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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前后期遥感影像特征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判别现地发生变化的情形,形成地类变化的目视判读标志。

6.2.1.2.2已经建立完整判读标志的,可以直接采用。逐年累积,形成判读标志库。判读标志库应记

录时间、地点、坐标,遥感影像获取时间、传感器、波段组合等相关信息。

6.2.2遥感影像判读勾绘

6.2.2.1将本期遥感影像叠加到前期森林资源成果数据库和前期遥感影像上,对比分析,判读勾绘地

类或林相发生变化的图斑。

6.2.2.2采取1人判读勾绘,另1人复核的方法。两人判读结果不一致的,采用会审的方式确定遥感

判读结果。

6.2.2.3变化图斑要填写“判读变化原因”,分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代码10)、林木采伐(代码20)、

开垦林地(代码30)、灾害等引起的林地地类或林相变化(代码40),以及可识别的因造林更新等营

林活动引起的林地地类或林相变化(代码50)和其他变化(代码60),用代码填写。

6.2.2.4以乡/镇为单位对判读勾绘的变化图斑,按顺序依次编码,并按乡(场)、村(林班)记录图

斑所处的位置等属性因子,形成遥感判读结果,建立森林资源遥感判读数据库,详见表B.1。

6.3森林资源变化调查

6.3.1林地范围变化调查

6.3.1.1新增林地,包括因营造林等林业工程建设,通道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等各类植树造林,封山

育林、滩涂围垦造林等增加的林地,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调整实施后变为林地的。新增林

地的地类,按现状进行调查确认,调查记载相关因子。由于种植结构调整农民在耕地上种植林木、建设

用地绿化等使土地用途发生改变的情况,按现状调查确认地类。

6.3.1.2减少林地,主要指经批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调减林地等。

6.3.1.3未经审核审批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开垦林地的,仍然保留在林地范围内。

6.3.2林地地类变化调查

6.3.2.1新增森林地块,由非森林的地类转为有林地或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的地块。

6.3.2.2减少森林地块,由有林地或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转为非森林的地块。

6.3.2.3其他林地地类变化的地块,包括疏林地、其他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

地等地类之间变化的林地地块。

6.3.2.4其他应记载为无立木林地的地块,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地块,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地

块,仍属于林地范围,地震、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林业生产条件完全丧失的林地地块,在规

划调整前也属林地范围。

6.3.2.5违法违规采伐、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如实记载地类变化。

6.3.3管理属性变更调查

6.3.3.1林地权属,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权之间的变更,以及国有、集体、个人和其他等林地使用权

之间的变更,依据有关权属证明核实确认。

6.3.3.2森林类别,国家级公益林地、省级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之间的变更,依据经批准的森林分类

区划界定成果或调整批准文件。

6.3.3.3林种,按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能源林进行变更调查,核实确认记载到亚

林种。

6.3.3.4事权等级、林地保护等级,对事权等级、林地保护等级等变化情况进行变更调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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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自然属性变化调查

6.4.1.1对于龄组、郁闭度、优势树种、平均胸径、每公顷蓄积等林分自然属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更新。

6.4.1.2林分起源不得随意变更,确实有必要时对林分起源进行变更的,须核实确认并提供充足依据,

方可进行变更。对于地类没有发生变化的,原则上不得改变起源。

6.4.2变化图斑调查核实

6.4.2.1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与森林资源档案记录变化图斑的位置、范围、信息对应的,确认为变化图

斑,根据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基础地理数据等资料转录记载相关因子。

6.4.2.2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与森林资源档案记录变化图斑不对应的,应进行现地核实调查,现地调查

是否发生变化及变化情况,并根据现地调查记录有关因子,转录相关数据库未发生变化的属性因子。

6.4.2.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开垦林地,需要相关审批材料进行内业核实和外业核实。

6.4.2.4补充图斑核实调查,在遥感判读变化图斑外发现的地类和林相发生变化的地块,应根据实际

情况补充勾绘图斑,纳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范围。

6.4.2.5判读变化原因为灾害等引起的林地地类或林相变化、可识别的因造林更新等营林活动引起的

林地地类或林相变化、其他变化的图斑,需要进行内业核实和外业核实。

6.4.2.6填写森林资源变化图斑现地核实表。详见附录C。

6.4.3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

根据森林资源更新调查,建立调查年度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所有空间或者属性变化的小班必须进

入变化数据库。详见表B.2。

6.5森林资源数据更新

以上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为基础,按调查基本单位,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对前期

空间图斑和属性数据进行更新,提交本年度县级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数据库属性结构详见表B.3。

7成果要求

7.1数据库要求

针对成果数据库要求数据库完整、坐标系统及投影正确、数据存储格式正确等;属性字段数量和名

称、阈值、编号、逻辑关系要符合规程,属性是否存在缺漏等;拓扑关系正确、无碎线、最小上图面积

和各级图斑面积符合要求;图斑与属性一致、属性面积与图层面积一致(平差的应符合平差要求)、政

区总面积一致、矢量成果与影像一致、变化数据库与两期变更底数一致等;行政名称代码、自行扩充编

码符合规程要求的数据结构,并与属性数据库一致。

7.2统计表要求

以调查年度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和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为基础,按调查基本单位进行统计,县级以

乡级为单位。应保证“图数表一致”,统计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正确。以电子表格xls/xlsx格式提交。

详见附录D。

7.3数据库格式

7.3.1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shp或gdb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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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或gdb格式,命名规则:F_LD_乡代码_XZ_调查年度。

7.3.2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

shp或gdb格式,命名规则:F_LD_乡代码_BH_调查年度。

7.3.3森林资源遥感判读数据库

shp或gdb格式,命名规则:F_LD_乡代码_PD_调查年度。

7.3.4行政界线(含村界)发生变化的,提交最新行政界线数据

shp或gdb格式,命名规则:F_LD_乡代码_XZJX_调查年度。

7.4成果报告

7.4.1形成本年度县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成果报告。

7.4.2县级森林资源年度更新工作程序需符合相关保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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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地类及变化原因划分

见表A.1~表A.3。

表A.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分类和编码(涉及林地和森林部分)

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0301乔木林地030100乔木林地

0302竹林地030200竹林地

03030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0303灌木林地

030302其他灌木林地

030401疏林地

03林地030402未成林造林地

030403未成林封育地

0304其他林地030404苗圃地

030405采伐迹地

030406火烧迹地

030407林业辅助生产用地

表A.2林业地类分类和编码

一级二级三级代码

乔木林0111

有林地

竹林0113

疏林地0120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0131

灌木林地

其他灌木林地0132

未成林造林地0141

未成林地

未成林封育地0142

苗圃地0150

林地

采伐迹地0161

火烧迹地0162

其他无立木林地1631

建设项目临时使用1632

无立木林地

毁林开垦1633

地震、塌方、泥石流1634

未经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635

林业辅助生产用地0180

耕地0210

草地0220

水域0230

非林地

未利用地0240

建设用地0250

其他用地0254

注:原范围的“其他无立木林地”代码记为1631。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毁林开垦以及地震、塌方、泥石流造成的林地变化、

未经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按“无立木林地”记载,为了区别于原范围的“其他无立木林地”,代码分别记为建设项

目临时使用(1632),毁林开垦(1633),地震、塌方、泥石流(1634),未经审核审批现实已变为建设用地的(1635),

并做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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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3林地地类与林相变化原因(类型)划分标准及代码

一级变化原因二级变化原因代码说明

指勘查、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包括合法使用林地和违

永久使用林地41

法使用林地。

建设项目指建设项目临时性占用林地,不修筑永久性建筑物,用地单位或个人在使用林地

临时使用林地42

使用林地期满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项目,包括合法使用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

直接为林业生产指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包括合法使用林地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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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使用林地。

毁林开垦51指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等,不包含土地整理。

开垦林地

土地整理52指自然资源部门立项的土地整理毁林造地。

毁坏林地53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致使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受到毁坏。

前期地类为有林地、灌木林地等,由于采伐,林分因子发生变化,或者地类变为

林木采伐21疏林地或采伐迹地;前期地类为疏林地,由于采伐,林分因子发生变化,或者地

类变为采伐迹地或灌木林。

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违反批准的内容以及违反操作技术规

毁坏林木22

程,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情形。

前期地类为非林地、无立木林地等,由于间隔期内人工造林或飞播造林,本期地

人工造林或

11类变为有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人工灌木林地。包括退耕还林、经县级

飞播造林

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后引起地类变化。

前期地类为迹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由于间隔期内人工造林,本期地类变

造林更新

为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人工灌木林地。或者,前期地类为有林地、

人工更新12

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人工灌木林地,由于间隔期内采伐和更新,本期地类又

变为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人工灌木林地。

封山育林13由于封山育林使林地中非有林地地类变为有林地、灌木林地或未成林封育地。

森林抚育60森林抚育等经营活动引起林相变化的。

火灾71

灾害因素地质灾害72由于自然灾害引起的林地地类发生变化。

其他灾害73

自然因素自然变化80在未经人为直接干预和无自然灾害影响的条件下,地类发生的自然演变。

2013年以来,没有发生使用林地、采伐林木,以及造林更新、森林抚育、灾害因

无变化91

素、自然变化等。

历年已上报92历年已经调查上报、且上报情况与本年度现地变化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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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数据库结构

见表B.1~表B.3。

表B.1遥感判读数据库结构表

编号字段名中文名数据类型长度小数位备注

1PAN_NO_TB判读图斑编号整型6

2SHENG省(区、市)字符串2

3XIAN县(市、旗)字符串40

4XIANG乡字符串40

5CUN村(营林区)字符串40

6LIN_CHANG林场(分场)字符串40

7LIN_BAN林班字符串40

8GPS_X横坐标整型8

9GPS_Y纵坐标整型7

10MIAN_JI判读面积双精度184

11PAN_BHYY判读变化原因字符串2

12BEIZHU备注字符串250

注1:判读图斑编号:以乡/镇为单位,按顺序依次编码。在判读图斑外发现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以乡/镇为

单位,在县级下发图斑号后继续编号。

注2:行政区划:包括省、县(市、区)、乡(镇)、村,按数据库字典填写代码。

注3:林业区划:包括林场、林班,按数据库字典填写代码。

注4:横坐标、纵坐标:填写图斑质心所在CGCS2000大地坐标高斯投影3度带或6度带的公里横、纵坐标值,单位为

米。

注5:判读面积:填写遥感判读变化图斑的GIS求算投影面积。

注6:判读变化原因:填写代码:10-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0-采伐,30-开垦林地,40-灾害等引起地类或林相变化,

50-可识别的因造林更新等营林活动引起的地类或林相变化,60-其他。

注7:判读图斑不得跨行政区划、林业区划界线。

11

DB34/T4897—2024

表B.2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属性结构表

编号字段名中文名数据类型长度小数位备注

1BHTB_NO变化图斑编号整型6

2SHENG省(区、市)字符串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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