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32-2012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部件和事件处置

DB11/T 932-2012 Digital Urba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components and event handlin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11/T 932-2021 | 页数:5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932-2012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12-12
实施日期
2013-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5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99

L70

备案号:36106-2013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932—2012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部件和事件处置

Disposalofurbancomponentsandeventsforinformationsystemfor

digitizedsupervisionandmanagementofcity

2012-12-12发布2013-04-01实施

发布

DB11/T932—2012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管理要求...........................................................................3

3.1一般规定.......................................................................3

3.2立案要求.......................................................................3

3.3结案要求.......................................................................3

3.4处置完成时限...................................................................3

4应用要求...........................................................................4

4.1信息收集与立案、结案...........................................................4

4.2处置完成时限的选择.............................................................4

4.3案件扩展要求...................................................................4

附录A(规范性附录)部件类监管案件的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完成时限................5

附录B(规范性附录)事件类监管案件的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完成时限...............37

I

DB11/T932—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评价研究所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王典、林林、周李、张志武、李岱松、王惕、赵哲夫、庞艳平、杨芹、乔红

艳、朱传芳、海峰、皮定均、张泽根、何岳飞、杜军、高俊良

II

DB11/T932—2012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部件和事件处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与结案的分类依据、工作时限和管理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的立案、结案与处置。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informationsystemfordigitizedsupervisionandmanagementof

city

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管理部件数据、地理编码

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

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督管理的一种综合集成化的信息系统。

2.2

信息采集监督员informationcollectingandsupervisingperson

在指定网格内巡查、上报案件,以及对案件状况进行核实、核查的专门人员,简称监督员。

2.3

监督中心supervisioncenter

按照本规范所限定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需求,实现问题信息收集、问题处理结果监督及管理状况综合

评价等功能的组织体系。

2.4

指挥中心directingcenter

按照本规范所限定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需求,实现指挥和协调专业部门、派遣问题处理任务、反馈问

题处理结果等功能的组织体系。

2.5

部件component

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

房屋土地类等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也称管理部件。

1

DB11/T932—2012

2.6

事件event

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处理并使之

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的统称。

2.7

监管案件supervisioncase

需要处置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简称案件。

2.8

立案caseregister

对采集上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建立案卷,并进入系统流程的活动。

2.9

结案close

案件处置完毕,经监督员现场核查确认后,结束系统流程的活动。

2.10

处置完成时限completiontimelimit

从任务派发开始到任务完成结果反馈到系统的限定时间段。

2.11

特急案件caseofemergency

对城市环境、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须立即解决的案件。

2.12

紧急案件caseofurgency

对城市环境、社会秩序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须尽快解决的案件。

2.13

一般案件generalcase

对城市环境、社会秩序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的案件。

2.14

环境属性environmentproperty

指事件或部件在环境方面表现出的性质,可以分为市容环境、设施环境、秩序环境、生态环境四类。

2.14.1

2

DB11/T932—2012

市容环境cityAppearanceandEnvironment

与城市形象相关的城市景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照明体系、城市架空线、地下通道、过街天桥、

铁路涵洞、标识系统等。

2.14.2

生态环境ecologicalenvironment

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的总称,在此处特指影响城市环境

质量的绿地系统、城市公园、大气环境、水系环境等。

2.14.3

设施环境facilityenvironment

以生活居住为核心的各种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地下管线、城市道路公共服务

设施、排水设施、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应急避难设施等。

2.14.4

秩序环境orderlyenvironment

城市运行中形成的稳定的结构和状态,具体涉及市容秩序、市场秩序、旅游秩序、交通秩序、治安

秩序等。

3管理要求

3.1一般规定

信息采集监督员的巡查区域按管理要求不同可分为一级管理区域、二级管理区域和三级管理区域。

一级管理区域为严控区域,二级管理区域为控制区域,三级管理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不同管理区域宜

规定不同的立案条件。

3.2立案要求

案件应规定相应的立案条件,部件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应符合附录A表A.1中立案条件的规定,事件类

案件的立案条件应符合附录B表B.1中立案条件的规定。

3.3结案要求

案件应规定相应的结案条件,部件类案件的结案条件应符合附录A表A.1中结案标准的规定,事件类

案件的结案条件应符合附录B表B.1中结案标准的规定。

3.4处置完成时限

3.4.1处置完成时限根据特急案件、紧急案件、一般案件的不同,分别对应不同的完成时限,特急案

件处置完成时限最短,一般案件处置完成时限最长,紧急案件处置完成时限介于特急案件与一般案件之

间。

3.4.2案件完成时限以工作日或工作小时计。

3

DB11/T932—2012

4应用要求

4.1信息收集与立案、结案

4.1.1不同的管理区域可采用不同的巡查频度。信息采集监督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频度在责任区域内

巡查。

4.1.2不同管理区域可采用不同的立案条件。满足立案条件,监督中心应予立案。

4.1.3对经信息采集监督员核查后确认处置结果满足结案条件的案件,监督中心应予结案。

4.2处置完成时限的选择

4.2.1各区县应根据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影响,结合本区划实际情况选择特急案件、紧急

案件、一般案件所对应的不同完成时限。特殊情况的提出合理依据,可以申请延时。

4.2.2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案件,可以申请延期。协查认定、公告送达、

行政复议、诉讼、决定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不列入办理期限。

4.2.3已进入正式司法程序的案件,可以申请中止或结案。

4.3案件扩展要求

案件类型随部件和事件类型的扩展而扩展。对扩展的部件和事件的案件,应规定相应的立案条件、

结案条件和处置完成时限。

4

DB11/T932—2012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部件类监管案件的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完成时限

部件分类代码与符号见表A.1

表A.1部件类监管案件的立案条件、结案条件与处置完成时限

处置完成时限

大大小环案

立案

类类类小类境明备注及

代码立案条件条件结案条件

代名代名称属细特急紧急一般说明

简称

码称码性编案件案件案件

1个工1个工

01破损破损修复或更新4小时

作日作日

1个工1个工

02丢失丢失及时补齐4小时

作日作日

位移:井盖或

1个工1个工

03井盖同井圈整位移井盖恢复原位4小时

作日作日

体错位或移位

上水

010101B1个工1个工

井盖05震响震响消除震响4小时

作日作日

在明显位置设

置便于社会公

公*15个

共检查井井盖塌众识别的安全1个工1个工

0106塌陷工作

设陷警示标志,并作日作日

进行围挡,修

复塌陷路面

1个工1个工

01破损破损修复或更新4小时

作日作日

1个工1个工

02丢失丢失及时补齐4小时

作日作日

污水

020102B位移:井盖或

井盖1个工1个工

03井盖同井圈整位移井盖恢复原位4小时

作日作日

体错位或移位

1个工1个工

04震响震响消除震响4小时

作日作日

5

DB11/T932—2012

处置完成时限

大大小环案

立案

类类类小类境明备注及

代码立案条件条件结案条件

代名代名称属细特急紧急一般说明

简称

码称码性编案件案件案件

在明显位置设

置便于社会公

*15个

检查井井盖塌众识别的安全1个工

05塌陷4小时工作

陷警示标志,并作日

进行围挡,修

复塌陷路面

1个工1个工

01破损破损修复或更新4小时

作日作日

1个工1个工

02丢失丢失及时补齐4小时

作日作日

位移:井盖或

1个工1个工

03井盖同井圈整位移井盖恢复原位4小时

作日作日

体错位或移位

雨水

030103B1个工1个工

井盖04震响震响消除震响4小时

作日作日

在明显位置设

置便于社会公

*15个

检查井井盖塌众识别的安全1个工

05塌陷4小时工作

陷警示标志,并作日

进行围挡,修

复塌陷路面

1个工1个工

01破损破损修复或更新4小时

作日作日

1个工1个工

02丢失丢失及时补齐4小时

作日作日

位移:雨水箅

子或雨水箅子1个工1个工

03位移井盖恢复原位4小时

雨水同井圈整体错作日作日

040104B

箅子位或移位

在明显位置设

置便于社会公

*15个

众识别的安全1个工

04箅子塌陷塌陷4小时工作

警示标志,并作日

进行围挡,修

复塌陷路面

6

DB11/T932—2012

处置完成时限

大大小环案

立案

类类类小类境明备注及

代码立案条件条件结案条件

代名代名称属细特急紧急一般说明

简称

码称码性编案件案件案件

1个工1个工

01破损破损修复或更新4小时

作日作日

1个工1个工

02丢失丢失及时补齐4小时

作日作日

位移:井盖或

1个工1个工

03井盖同井圈整位移井盖恢复原位4小时

作日作日

体错位或移位

电力

050105B1个工1个工

井盖05震响震响消除震响4小时

作日作日

在明显位置设

置便于社会公

*15个

检查井井盖塌众识别的安全1个工

06塌陷4小时工作

陷警示标志,并作日

进行围挡,修

复塌陷路面

1个工1个工

01破损破损修复或更新4小时

作日作日

1个工1个工

02丢失丢失及时补齐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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