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214.14-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14部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息数据交换格式

GA 214.14-2004 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 popul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Part 14:The standard of data exchange for the card making center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214.14-2004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4-01-10
实施日期
2004-01-10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息的数据交换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常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与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所)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起草人:
仇保利、刘欣、唐玉建、张若峰、王开林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1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35.240.99

A90

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214.14-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14部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息

数据交换格式

Specificationforresidentpopulationmanagementinformation-

Part14:Thestandardofdataexchangeforthecardmakingcenter

2004-01一10发布2004-01-1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214.14-2004

AU吕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A21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分为十五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基本数据项;

—第2部分:户籍管理信息数据项;

—第3部分: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项;

-一一第4部分:居民身份证受理号;

—第5部分: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

—第6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类型代码;

—第7部分: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

—第8部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一第9部分:居民身份证审核结果代码;

—第10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错误类别代码;

—第11部分:常住人口信息交换数据包编号;

—第12部分:宗教信仰代码;

—第13部分:变更更正类别代码;

—第14部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息数据交换格式;

—第15部分:户籍管理信息数据交换格式。

本部分为GA214的第14部分。

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仇保利、刘欣、唐玉建、张若峰、王开林。

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解释

GA214.14-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14部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息

数据交换格式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息的数据交换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常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与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所)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21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2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1.1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2312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11643公民身份号码

GA214.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第4部分:居民身份证受理号

GA214.5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第5部分: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

GA214.6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第6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类型代码

GA214.7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第7部分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

GA214,10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第10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错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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