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623-2010 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41/T 623-2010 Sauna and bathhous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623-2010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5-31
实施日期
2010-06-30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623—2010

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报批稿

2010-05-31发布2010-06-30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623—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编写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刚、范平安、韩建平、康文安、丁玮、王肖、王金玲。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万民、赵伟刚、刘正勤、邓建华、王天瑞、张镇宇、梅红秀、江波、康大生、

刘新兵、王新凯、刘志亮、汪海、种新胜、游阳。

I

DB41/T623—2010

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

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

演练、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及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向公众开放的桑拿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桑拿洗浴场所

向公众开放的、集桑拿洗浴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4.1一般规定

4.1.1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4.1.2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应明确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

4.1.3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4.1.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桑拿洗浴场所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

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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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桑拿洗浴场所应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桑拿洗浴场所根据情况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1.6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消防培训合格。

4.2工作职责

4.2.1消防安全责任人

桑拿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a)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

b)统筹安排经营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d)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防火检查,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参加

一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e)建立本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4.2.2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c)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d)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e)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f)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每月至少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

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4.2.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督促落实;

c)开展防火检查,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

d)组织开展对专职、志愿消防队的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e)组织开展岗前和定期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f)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g)定期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h)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4.2.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应履行下

列职责:

a)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h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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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

c)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4.2.5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使用人员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使用人员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应履行下

列职责:

a)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b)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c)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4.2.6志愿消防队员

志愿消防队员应从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并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

器材及消防设施;

c)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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