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188-1997 地学数字地理底图数据交换格式

DZ/T 0188-1997 Geological Digital Geography Basemap Data Exchange Format

行业标准-地质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Z/T 0188-199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地质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7-07-01
实施日期
1998-01-15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
归口单位
地质矿产代码及信息处理分技术委员会(TC93/SC7)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地质矿产部北京计算中心、地矿部地勘司测绘处
起草人:
曹邦功、张庆合、邬宽廉、姜兰、邬可筠、严泰菊、何志文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35.240.70

备案号:509-1997

Ilz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0188一1997

地学数字地理底图

数据交换格式

1997一07一01发布1998一0,一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发布

Dz/T0188一1997

前言

为适应地学数字制图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满足地质矿产行业对地学数字地理底图数据共享的

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图素代码采用GB/T13923-92((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不足部分由附录A做

了补充,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代码及信息处理分技术委员会(TC93/SC7)归口。

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北京计算中心、地矿部地勘司测绘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邦功、张庆合、乌5宽廉、姜兰、乌仔可药.严泰菊、何志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地学数字地理底图

DZ/T0188一1997

数据交换格式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学数字地理底图数据文件交换格式,对数据文件交换格式作了描述和定义,对图素

代码作了约定,规定了交换数据长度以及类型,保证地学数字地理底图数据交换的一致性。

本标准适用于1:50000,1:200000,1:250000,1:Soo000比例尺地学数字地理底图数据交

换,也可供建立全国以及区域性大型地理底图数据库时参照。

引用标准

GB919^-920-89公路等级代码公路路面等级与面层类型代码

GB2808-81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

GB9649-88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

GB/T13923-92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CHIV-3021:25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

DZ/T0160-951:20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

DZ/T0157-95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

定义

3.1属性(attribute)

对图素一个固有特征的说明

3.2图素

地图信息中的一实体类型,是实体中不可分割的基本单位。

3.3图层(layer)

由逻辑上同一类图素的矢量和属性数据组成,为应用时的检索和不同图素的组合提供了技术上的

可能性。

3.4数据项(item)

数据项由若干汉字、字母、数字组成,是数据中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数据项长度根据需要而定。

3.5记录(record)

记录是若干数据项的集合,是数据处理中的逻辑概念。本标准以一个记录表示一个图素。

3.6文件(file)

文件是若干记录的有序集合。

37数据类型

C字符型包括图形字符,字母数字字符,或者字母字符。

N数字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7一07一01批准1998一01一15实施

Uz/T0188一1997

D日期型口

4图素代码和级别划分

为确保地学数字地理底图数据交换的一致性,图素代码采用(GB/T13923-92)国土基础信息数据

分类与代码,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图素级别划分和定义。

4.1代码

本标准中图素代码主要采用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13923-92).

4.2编码方法

地理底图信息数据分为九大类,并依次细分为小类、一级和二级。分类代码由六位数字码组成,其结

构如下:

xxxxxx

大小一二识

类类级级别

码码代代位

码码

大类码、小类码、一级代码和二级代码分别用数字顺序排列识别位由用户自行定义,以便于扩充一

般为“。”。

4.3代码补充

GB/T13923-92中未对河流、湖泊做等级划分,本标准规定在该类一级代码的第一位上加以区

分.见附录A

4.4图素级别划分

4.4.1公路

参照GB919-89公路等级代码。采用技术等级,公路技术等级划分为五级六类;六类由技术等级

作为五类和等外公路组成。

4.4.2水系

参照国家测绘总局1983年出版的《中国主要山脉水系资料图》,河流分为五级,湖泊分四级。

4.4.3居民地

居民地按行政意义分级如下:

首都;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驻地;

省辖市(地级市)政府驻地;

自治州、地区、盟政府驻地;

市辖区、地辖市(县级市)政府驻地;

县、自治县、旗政府驻地;

镇政府驻地;

乡政府驻地;

乡级以下居民地。

4.4.4境界

境界区分为:

国界;

未定国界;

省、自治区、直辖市界;

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界;

Dz/T0188一1997

县、自治县、旗、县级市界;

乡、镇、国营农场、林场、牧场界;

特殊地区界;

自然保护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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