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777-2024 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 水稻
DB34/T 4777-2024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Ric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4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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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CCSB05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777—2024
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水稻
Specificationforagriculturalservice—rice
2024-04-15发布2024-05-15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DB34/T477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登华、陈晓辉、张士胜、李志敏、李姗姗、江涛、林兴虹、王雪。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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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水稻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社会化服务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管理和服务质量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水稻生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4404.1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
GB16151(所有部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29890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GB/T32980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要求
NY/T650喷雾机(器)作业质量
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1534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规程
NY/T3658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
DB34/T795机插水稻大田耕整地作业技术规程
DB34/T2545沿江江淮地区杂交水稻麦茬旱直播栽培技术规程
DB34/T3165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服务规范
DB34/T4209沿江地区水稻全生育期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服务组织
4.1.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4.1.2应具有满足需要的办公场所、工作团队和相应的设施设备。
4.1.3应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服务程序。
4.1.4应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服务人员
4.2.1掌握农业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4.2.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2.3具备满足服务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熟悉服务程序和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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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有资质要求的应持证上岗。
设施设备
4.3.1具有满足水稻耕、种、管、收环节需要设施设备。
4.3.2农业机械运行应符合GB16151(所有部分)的要求。
档案管理
4.4.1应建立健全过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服务合同;
b)基本信息,包括服务对象资料档案,耕作地背景情况,服务项目、时间等;
c)农资资料档案,包括农资种类、数量、价格等;
d)农业机械档案,包括维护保养情况等;
e)作业过程档案,包括耕地、种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运输、烘干、储存等作业
时间、数量、田间服务质量等;
f)费用支出记录,包括购买农资、机械化作业等费用;
g)其它。
4.4.2档案建立应一户一档,档案应有固定地点存放,保存期应不低于2年。
5服务内容与要求
农资采购和农机选用
5.1.1按合同约定提供农资代购和农机选用服务。
5.1.2种子应符合GB4404.1的规定;农药、化肥及农机应符合相关规定。
耕整地
5.2.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耕整地服务。
5.2.2耕整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旋耕;
——深翻;
——深耕;
——免耕。
5.2.3根据当地的种植模式、农艺要求、土壤条件、水源状况,选择机械化耕整地作业方式和作业时
间。
5.2.4耕整地和沉实作业技术及要求见DB34/T795。
5.2.5旱耕耕翻深度宜18cm~25cm,旱耕旋耕深度宜14cm~16cm;水耕旋耕深度宜16cm~18
cm;植被覆盖率>85%;或根据用户需求调整耕深。
5.2.6耕整后,田块平整无残茬,全田高低差≤3cm;沉实后田表水层深1cm~3cm。
育秧
5.3.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育秧服务。
5.3.2播种前进行种子处理,处理技术见NY/T1534。
5.3.3播种期应根据前茬让茬时间、品种特性、苗龄等因素确定。一般一季稻播种时间,空闲田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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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旬,油菜茬4月下旬~5月上旬,小麦茬5月中旬~5月25日前;双季早稻一般3月底~4月初。
5.3.4播种量根据品种种类和秧盘规格确定,一般杂交中籼稻干谷70g/盘~80g/盘、19盘/666.7m2~
21盘/666.7m2,常规中晚干谷100g/盘~120g/盘、22盘/666.7m2~24盘/666.7m2,双季稻26盘/666.7m2~
28盘/666.7m2。
5.3.5应按农艺要求调整育秧播种机械进行试播,检查播种作业质量,达到要求后再正式作业。
5.3.6秧苗应根系发达、苗高适宜、叶挺色绿、均匀整齐。早稻、再生稻头季叶龄3.0叶~3.5叶,苗
高13cm~18cm,秧龄22d~30d。一季稻叶龄3.0叶~4.0叶,苗高13cm~18cm,秧龄18d~22
d。秧块应苗齐苗匀,根系盘结牢固,提起不散。常规稻有2苗/cm2~3苗/cm2、杂交稻有1苗/cm2~2苗
/cm2。
5.3.7工厂化育秧要求见NY/T1534。
移栽
5.4.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秧苗移栽服务。
5.4.2移栽前一天把格田水层调整到1cm左右(呈花达水状态)。
5.4.3移栽密度:
——一般单季水稻行距25cm~30cm,杂交稻穴距17cm~20cm,2株/穴~3株/穴,密度1.1
万穴/666.7m2~1.3万穴/666.7m2;常规稻穴距11cm~16cm,3株/穴~5株/穴,密度1.4万
穴/666.7m2~1.9万穴/666.7m2;
——双季稻宜采用25cm宽行距,杂交稻穴距14cm~17cm,2株/穴~3株/穴,密度1.6万穴
/666.7m2~2万穴/666.7m2;常规稻穴距12cm~16cm,3株/穴~5株/穴,密度1.7万穴
/666.7m2~2.2万穴/666.7m2。
5.4.4移栽前应检查调试插秧机,按照农艺要求调整栽插穴距、取秧量、栽插深度等,进行试栽,检
查移栽作业质量,直至符合指标要求。
5.4.5插秧后及时上水护苗,插秧同时安排专人同步查苗补苗。
5.4.6移栽技术见DB34/T3165。
5.4.7秧苗栽插均匀,深浅一致。
5.4.8一般插秧深度≤3cm,伤秧率≤4%,漏插率≤5%,漂秧率≤3%,均匀度合格率≥85%。
直播
5.5.1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水稻直播服务。
5.5.2根据当地温光资源、品种特性和前茬作物等因素确定适宜的播种期,一般单季稻播种时间宜在
5月中旬~6月上旬;双季早稻通常在当地连续5日平均温度稳定在10℃以上,应及时直播。
5.5.3播种前进行种子处理,处理技术见NY/T1534。
5.5.4根据当地气候、土壤肥力、品种特性、播种期等因素合理确定播种量。一般单、双季稻区杂交
稻播种量1.5kg/666.7m2~2kg/666.7m2,常规稻播种量2.5kg/666.7m2~3kg/666.7m2。
5.5.5直播技术见DB34/T2545。
5.5.6播种深度水直播0cm~0.5cm,旱直播2cm~3cm,播种深度合格率≥75%。
田间管理
5.6.1灌溉
5.6.1.1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灌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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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2移栽稻在返青期应保持1cm~3cm浅水层。分蘖期湿润灌溉,全田茎蘖数达到预期穗数
80%~90%时,及时排水搁田。孕穗期保持浅水层,湿润灌溉。灌浆成熟期间歇灌溉、干湿交替。收获
前7d左右断水。
5.6.1.3旱直播稻在播种后通过田间沟系灌一次水,直至土壤全部湿透为宜,而后将田表积水排尽并
保持湿润。
5.6.1.4水稻全生育期未出现干旱致死情况。
5.6.2施肥
5.6.2.1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施肥服务。
5.6.2.2施肥量应根据品种、秧苗长势和产量及测土配方施肥确定。
5.6.2.3在水稻分蘖期、孕穗期和灌浆成熟期宜采用自走式高低隙施肥机或机动喷雾喷粉机施肥。
5.6.2.4施肥机具作业应具有良好的田间通过性,肥料应均匀分布。
5.6.3植保
5.6.3.1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植保服务。
5.6.3.2喷洒农药前,应告知喷洒区域周边作物的农户。
5.6.3.3根据当地水稻病虫草害的发生规律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病虫草害情报,采取与绿色防控
相结合的统防统治措施,合理选用农药品种及用量。
5.6.3.4移栽稻插秧前宜7d内结合耕整地,施除草剂封杀杂草,移栽后宜7d内根据杂草种类施除
草剂,施药时水层3cm~5cm。直播稻播种后,排干田表积水,将除草剂喷洒施于田面,进行第一次
封杀杂草;苗期进行第二次除草;分蘖末期根据草害情况选择进行第三次除草。
5.6.3.5按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进行统防统治。
5.6.3.6植保无人飞机作业人员应具有无人机操作资质,并参加全过程科学使用农药培训,应按照农
药标签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植保作业见NY/T1276,作业条件见NY/T650。
5.6.3.7病虫害防治技术见DB34/T4209,服务质量见GB/T32980。
收获
5.7.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化收割服务。
5.7.2全田粳稻95%以上、籼稻90%以上籽粒转黄进入完熟期,适期进行机械收获。
5.7.3选用全喂入式和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需秸秆还田的需选用带茎秆切碎、匀抛装置的收割机。
5.7.4根据水稻长势和收割机喂入量,控制收割前进速度。
5.7.5全喂入式损失率≤3.5%、破碎率≤2.5%、含杂率≤2.5%。
5.7.6半喂入式损失率≤2.5%、破碎率≤1.0%、含杂率≤2.0%。
5.7.7茎秆切碎合格率≥90%。
5.7.8籽粒无污染;地块和茎秆中无污染。无漏割,地头、地边处理合理。
秸秆处理
5.8.1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秸秆还田、秸秆离田打捆等服务。
5.8.2秸秆离田:每季水稻机收后稻草在自然条件下晾干2d以上,水分符合40%以下再进行机械化
打捆;打捆后的秸秆当日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HB 8516-2015 民用飞机底板数据总线要求 2015-07-14
- HB 8512-2015 民用飞机标准件合格供应商管理要求 2015-04-30
- HB 8513-2015 民用飞机环境控制系统污染控制要求 2015-07-14
- HB 8476-2015 民用飞机电源变换器通用规范 2015-04-30
- HB/Z 422-2014 民用飞机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系统开发与认证指南 2014-07-09
- HB 8474-2015 民用飞机便携式供氧装置规范 2015-04-30
- HB 8515-2015 民用飞机研制项目专用规范编写规定 2015-07-14
- HB 8514-2015 民用飞机工艺标准化大纲编写要求 2015-07-14
- HB 8473-2014 民用飞机肺式氧气调节器 2014-12-24
- HB 8475-2015 民用飞机化学产氧器规范 201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