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529-2005 乐都紫皮大蒜产地环境质量
DB63/T 529-2005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of the production area for Ledu purple skin garlic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5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乐都县蔬菜技术推广中心
- 起草人:
- 李存业、卢世月、吴英学、张祥林、陈海梅
- 出版信息:
- 页数: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备案号:17211-2005DB63DB63
准标方地省海青
DB63/529—2005
乐都紫皮大蒜产地环境质量
2005-07-06发布2005-07-15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529—2005
前言
本标准由青海省乐都县蔬菜技术推广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乐都县蔬菜技术推广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存业、卢世月、吴英学、张祥林、陈海梅。
I
DB63/529—2005
乐都紫皮大蒜产地环境质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乐都紫皮大蒜产地应该具备的农业生态、农业生产条件指标及产地的土壤、灌溉水和
大气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乐都紫皮大蒜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48─1996地面灌溉水质标准
GB4284─1984农田污染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5084─199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9137─198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5262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颗粒物的测定
GB/T15433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
GB/T15436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
3要求
3.1产地生态条件要求
乐都紫皮大蒜产地的生态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3.1.1日照
全年日照时数2600─3100小时,4─8月生长季节日照时数在1100小时以上。
3.1.2温度
年平均气温3.5─8℃,无霜期150天左右,≥0℃活动积温1900℃以上,≥5℃活动积温1700℃以上。
3.1.3土壤
土壤PH6.5─7.5,有机质含量在1%以上,土层深厚,疏松。
3.2种植区域
海拔在1900─2500米的河湟谷地。
3.3生产条件
3.3.1生产者有一定的栽培技能。
3.3.2农田基础设施完善,能及时灌溉、排涝。
3.4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乐都紫皮大蒜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T15618─1995中有关蔬菜部分二级以上的要求。(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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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529—2005
表1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土壤PH值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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