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095-2020 生猪屠宰厂(场)等级评定

DB22/T 3095-2020 Pork slaughter factory (farm) grading evaluation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3095-2020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3-16
实施日期
2020-03-30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40.20

B93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095—2020

生猪屠宰厂(场)等级评定

Gradeassessmentofpigslaughterhouse

2020-03-16发布2020-03-30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22/T3095—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起草人:李真、陈曦、冯凯、任博、李礼、宋亮、张党生、管颖、葛明杰、王媞。

I

DB22/T3095—2020

生猪屠宰厂(场)等级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厂(场)等级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基本要求、评定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生猪屠宰厂(场)等级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236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生猪

GB50317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等级评定gradeassessment

根据屠宰厂(场)的生产设施、工艺流程、环境条件、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等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4等级划分

分为五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评定满分为100分。见表1。

表1

星级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

代号★★★★★★★★★★★★★★★

得分数≥6070809095

5基本要求

屠宰厂(场)申报等级评定,应达到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见表2。

1

DB22/T3095—2020

表2

基本要求

内容

★★★★★★★★★★★★★★★

屠宰许可资质√√√√√

资质条排污许可证√√√√√

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城市规划条件√√√

设计规模(对应GB50317型级)Ⅳ型Ⅳ型Ⅲ型Ⅱ型Ⅰ型

手工屠宰√√

机械化

半机械化√√

水平

全机械化√

具备独立实验室√√√

专职检测技术人员√√

非洲猪瘟自检√√√√√

实验室

瘦肉精快速检测√√√√√

检测能

水分检测能力√√√

理化检测能力√√

微生物检测能力√√

药残、重金属快速检测能力√

有专职检验人员√√√√√

质量管有完整可追溯台账记录√√√√√

理体系有独立的品质管理部门√√√

通过三大管理体系认证√√

注1:机械化水平中的手工屠宰指除打毛机以外,全部为人力屠宰;半机械化指具有轨道、麻电器、劈半机等

基础机械设备,但操作以人工为主;全机械化指具有可控制时速自动运行轨道、自动麻电器(含二氧化

碳致昏)、自动运行同步检验线、自动或半自动劈半机等,操作主要以机器为主,人力为辅。

注2:三大认证体系,指HACCP、GMP、ISO系列,只要通过其中之一,即为满足。

6评定

6.1评定机构

畜禽屠宰行政主管部门。

6.2评定程序

6.2.1屠宰厂(场)申报,县(市、区)畜禽屠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6.2.2一星、二星级屠宰厂(场)由县(市、区)畜禽屠宰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评定,报省畜禽屠宰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2.3三星、四星、五星级屠宰厂(场)由县(市、区)、市(州)畜禽屠宰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审核

推荐,报省畜禽屠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统一授牌、发证。

6.3评定标准

2

DB22/T3095—2020

各等级应同时具备表1和表2的相应要求,按附录A进行评定。

7管理

7.1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评定结果每年发布1次,有效期3年。

7.2等级评定档案由评定机构存档,保存期5年。

3

DB22/T3095—2020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评定技术指标

等级评定打分计分见表A.1。

表A.1等级评定打分表

大分小条

序号评定项目项项项目

分分分分

1厂址选择3

1.1位于城市居住区主导风向的下风侧1

1.2厂区周围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无生产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工业企业1

1.3交通便利、具备必要的水源和电源1

2厂区布局18

2.1总体布局4

2.1.1生产区和非生产区划分明显2

2.1.1.1明显的物理隔离或距离>200m2

2.1.1.2绿化隔离带1.5

2.1.1.3未隔离,距离在50m~200m1

2.1.1.4未隔离,距离<50m0

2.1.2净道、污道分离1

2.1.2.1活猪和产品各用一个通道,厂区内各通道互不交叉,通道明显1

2.1.2.2活猪和产品各用一个通道,厂区内各通道虽不交叉,但存在相互影响0.5

2.1.2.3共用一个通道0

2.1.3各车间之间关系1

2.1.3.1各车间设置完全满足GB503171

2.1.3.2设置基本符合GB50317,存在个别迂回0.5

2.1.3.3设置不合理,布局混乱0

2.2屠宰间7

2.2.1建筑面积符合GB50317的面积要求2

2.2.2屠宰工艺流程设置3

2.2.2.1工艺流程按照GB/T17236设置3

4

DB22/T3095—2020

表A.1(续)

大分小条

序号评定项目项项项目

分分分分

2.2.2.2工艺流程基本按GB/T17236设置,2~3项内容不符,不影响生产的2

2.2.2.3工艺流程影响生产的0

2.2.3屠宰间附属设施2

2.2.3.1设有符合GB50317的更衣室、工人淋浴室和厕所0.4

2.2.3.2车间内的地面、墙面、窗台结构等符合GB503170.4

副产品加工间隔离设置,分肠胃整理间、心肝肺整理间、头蹄整理间。设有水冲式清

2.2.3.30.4

洗装置

2.2.3.4所有台、池均采用不渗水、无毒、耐清洗、易消毒材料制作0.4

2.2.3.5刀具暂存间设置单独的轮滑、叉档、钩子的清洗和磨刀及存放间0.4

2.3待宰间4.5

2.3.1容量1

2.3.1.1≥设计班屠宰量的1.5倍1

2.3.1.2设计班屠宰量1倍~1.5倍0.5

2.3.1.3<设计班屠宰量0

2.3.2屋顶、围墙及保温1

2.3.2.1整体结构,全封闭(带窗户和排风)0.6

2.3.2.2半封闭,屋顶向阳,且有防雨屋顶0.3

2.3.2.3屋顶高度≥2.3m0.2

2.3.2.4冬季温度≥4℃0.2

2.3.3室内结构1

2.3.3.1圈内隔离墙高度≥1m0.5

2.3.3.2地面采用混泥土地面,不积水0.5

2.3.4卸猪台0.5

2.3.4.1设有可调节的卸猪台0.5

2.3.4.2设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卸猪台0.4

2.3.4.3单设一个卸猪台0.2

2.3.4.4没有卸猪台0

2.3.5赶猪道宽度>1.5m,两侧隔墙高度>1m0.5

2.3.6淋浴间0.5

2.3.6.1位于屠宰车间入口处0.2

2.3.6.2能够容纳0.5h~1h屠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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