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343.1-2008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 第1部分:1∶25 000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GB/T 12343.1-2008 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national fundamental scale maps—Part 1: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 topographic map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4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343.1-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6-20
实施日期
200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国家测绘局
适用范围
GB/T 12343的本部分规定了编绘1∶25 000、1∶50 000、1∶100 000地形图的基本要求、技术方法和地形图各要素的综合要求和技术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编绘1∶25 000、1∶50 000、1∶100 000地形图,编绘相应比例尺专题地图的地理底图亦可参照使用。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马晓萍、肖国雄、段怡红
出版信息:
页数:40页 | 字数:7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7.040

A79

囝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

0001:50000

第1部分:1:25

1:10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fornationalfundamentalscale

Compilationspecificationsmaps—

Part

1:compilationspecifications

for0001:100000

1:250001:50topographicmaps

2008-06-20发布

丰瞀髁鬻瓣訾矬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2343.1—2008

GB/T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一

4地形图基本要求…………·

4.1数学基础…,…………一

4.2图幅规格……………·

4.3基本等高距……………·

4.4地形图精度……………·o

5地形数据综合要求………·o

5.1测量控制点……………·o

5.2水系……o

5.3居民地及设施…………·o

5.4交通……·

5.5地貌………

5.6管线………

5.7境界……-…·……………

5.8植被与土质………………·…-…………·

6编绘技术方法及要求………

6.1编绘技术方法……………

6.2编绘顺序…………………

6.3元数据文件录入及图历簿的填写………

7准备工作……

7.1制图资料的选择…………

7.2制图资料的分析与评价…

7.3制图区域的研究………………-……·…·

7.4编绘技术方法的确定及专业设计书拟定

地形数据采集……………

基本数据资料预处理…

制作综合参考图………

地形数据的取舍与概括

地形数据接边…………

印刷原图制作……………

9.I地形数据符号化编辑……·

9.2地图接边…·

9.3地图图廓尺寸……………-

9.4地图整饰…·

9.5地图分色………………·…

附录A(资料性附录)样图示例

GB/T12343.1—2008

刖吾

1

GB/T234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分为三个部分:

0001:500001:100

——第1部分:l:25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第2部分:l:25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0001:1000

一~第3部分:1:50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11990《1:250001:50

本部分为GB/T2343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GBl2343000地形图

111

2344--1990《1:1002343990、GB12344一

编绘规范》和GB000地形图编绘规范》。本部分与GB

199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编辑准备工作”章节改称为“准备工作”,其中删除了区域编辑设计书中有关清、刻绘作业方法

的说明;

——在编绘技术方法章节中修改r地图编绘技术方法,规定了“先采集地形数据后符号化编辑”和

“采集地形数据与符号化编辑同时进行”两种编绘方法,并增加了编绘流程图,删除展点、拼贴、

编绘等传统的作业方法;

——原“地形图内容各要素的编绘”章节改称为“地形图数据综合要求”,移至“准备工作”章节后,增

加了GB/T20257.3地形图图式中所增加的地物要素的选取指标,并对一些地物要素的综合

选取指标作了适当修改;

——删除原第7章印刷原图制作章节中有关清、刻绘的内容,增加了要素关系处理等内容。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晓萍,肖国雄,段怡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23431990,GB123441990.

12343.1—2008

GB/T

引言

0001:5012344

地形图编绘规范国家标准GB12343《1:25000地形图编绘规范》、GB

14512

《1:10015944《1:25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GB/T

000地形图编绘规范》、GB

《l:10004011《1:500

000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和行业标准CH/T000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均

已实施多年,它们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测绘生产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数字测绘生产

的需要,保持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图式标准结构的协调性,有必要调整地形图编绘规范的标准结构。调

整后的结构如前言所述。

12343—1990、GB12344

本部分是GB1990调整后修订完成的。

12343.1—2008

GB/T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

0001:50000

第1部分:1:25

1:100

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1范围

12343的本部分规定了编绘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的基本要求、技术方法

GB/T

和地形图各要素的综合要求和技术指标。

000、1:50000、1:100

本部分适用于编绘1:25000地形图,编绘相应比例尺专题地图的地理底

图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234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1398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0001:500001:100

GB/T20257.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地形

图图式

CH/T1004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地形图编绘topographicmapcompilation

利用大于成图比例尺地形图数据和更新资料,通过拼接与坐标转换、内容取舍与更新、制图综合与

编辑等编绘技术获取符合成图比例尺要求的地形图的过程。

3.2

data

地形数据topographic

地物、地貌的空间坐标及几何信息数据,指非符号化的数据。

3.3

印刷原图printingoriginal

对地形数据进行符号化编辑后符合印刷要求的地形图图件。

3.4

制图综合cartographicgeneralization

对地形图内容按照一定的规律和法则进行选取、概括、夸大、移位,用以反映制图对象的基本特征的

典型特点及其内在联系的过程。

4地形图基本要求

4.1数学基础

地形图的定位参考系统为:

GB/T12343.1—2008

a)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b)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6。分带;

c)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2图幅规格

4.2.1地形图图幅范围

1:25

000、1:50000、1:100

000地形图的图幅分幅与编号按(;g/T13989规定执行,其图幅范围

见表1。

表1地形图图幅范围

成图比例尺1;250001;50ooo1:100000

77

经差773015’00”30’00”

纬差5700”10’OO”20700”

由经纬线构成的图廓线,其东西两边的图廓线为直线表示;南北两边的图廓线以折线表示,每经差

3745”点为折点。

4.2.2合幅图及破图廓图

位于国境线附近或以海域为主的图幅,当图内在靠近邻图处仅有少部分领土、陆地或海部要素,并

且该图又不作连接其他图幅用时,可将其并人邻图,采取合幅编绘成图。合幅图的内图廓长一般为:东

西不超过700

lllm,南北不超过485

mm。并人部分的图廓线仍以经纬线构成,不应采用凸形或其他折

线形。并人图幅若为邻投影带图,应进行换带处理。

E

合幅图图号采用复合形式注出:整幅图图号在前,并入图图号在后,中间用顿号分开,如K51

外图廓间时,则破内图廓绘出,不注邻图图号。

4.2.3图名

每幅图除注图号外,还应注出图名。确定图名时应注意不与其他图幅图名重名,一般选用图幅内的

主要居民地名称。无居民地的图幅可采用其他地理名称或图内最高高程点注记作为图名。

4.3基本等高距

基本等高距依据制图区域地形类别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规定见表2。其中地形类别按图幅范围

内大部分地面坡度和高差划分,当高差与地面坡度发生矛盾时,以地面坡度为准。一幅图内一般只采用

一种基本等高距。

表2基本等高距单位为米

基本等高距

地形类别

1;250001:50000l:100

006

平地

5(2.5)10(5)20(10)

m)

(地面坡度<2。,高差<80

丘陵地

51020

m~300

(地面坡度2。~6。,高差80m)

山地

102040

m~600

(地面坡度6。~25。,高差300m)

高山地

102040

(地面坡度>25。,高差>600m)

当地势十分平坦或用图需要时,基本等高距可选用括号内的数值。确定等高距时,应注意其区域统

一性,不宜出现一幅图的等高距与其周边图幅等高距均不相同的现象。

2

12343.1—2008

GB/T

4.4地形图精度

4.4.1数学精度

地形图上的地物点对于附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和等高线对于附近野外控制点的高程中

误差不大于表3规定。

表3地形图精度

等高线高程中误差/m

地形类别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

】o25000l;500001;100000

平地±1.5士3.O±60

图上±05mm

丘陵±2.5±50土100

山地土4O±80±16.0

图上±0.75mm

0

高山地±7.0土14.0±28

4.4.2综合合理性

a)地形图的内容及符号应符合GB/T20257.3的规定;

b)地物地貌各要素的综合取舍和图形概括应符合制图区域的地理特征,各要素之间关系1办调、

层次分明,注记正确、位置指向明确。

4.4.3完备性

地形图的各内容要素、要素属性、要素关系应正确、无遗漏。

4.4.4现势性

应正确、充分地使用各种补充、参考资料对水库、道路、境界、居民地及地名等要素进行增补、更新,

符合制图时的实地情况,地形图现势性强。

5地形数据综合要求

5.1测量控制点

测量控制点一般均应表示,密集时埋石点可适当取舍或作为高程点表示。位于居民地内的测量控

制点,如影响居民地的清晰时,水准点可不表示,其他控制点可只表示符号,不注高程。用古塔、水塔、烟

囱等地物作控制点时以相应的地物符号表示,并按图式规定予以注记。

5.2水系

5.2.1编绘水系的要求

正确表示水系类型、主次关系、附属设施及名称,合理反映水系要素的分布特点和不同地区的密度

对比,充分表示水利设施;处理好水系与其他要素的关系。

5.2.2岸线、高水界、岸滩

5.2.2.1岸线

岸线包括海岸线、河岸线、湖岸线及其他水体的岸线。综合岸线图形时,应正确反映岸线的形态特

征,注意保持岸线主要转折点位置正确、岸线弯曲程度的对比以及水陆面积的对比。图上小于o.5mm

×0.6rnril×0.6

r/in的弯曲可适当化简,特征弯曲应夸大到0.5IXlIYl表示。岸线与等高线紧靠时,应注

意与等高线图形协调一致。

岸线与防护堤相重时,岸线可省略不表示。

5.2.2.2高水界、岸滩

高水界与水涯线间的距离在图上大于2mm时应表示高水界。当其间距大部分大于2]TIlll仅局部

不足2mm时,高水界应视为连续整体全部表示。高水界与水涯线之间的岸滩地段应配置相应的土质、

植被符号。

高水界与陡岸、堤重合时,高水界省略不表示;与等高线重合时,则省略等高线。

3

GB/T12343.1—2008

5.2.3河流、运河、沟渠

5.2.3.1河流、运河、沟渠的表示

图上宽0.4mrfi以上的河流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不足0.4mm的用单线表示。以单线表示的河

mm~o.4

流应视其图上长度由源头起用0.1mm逐渐变化的线粗表示。同一条河单、双线变化频繁时

应视其整体用单线或双线表示。主支流要区分明显,支流入主流注意不应倒流。

图上宽度大于0.4mm的沟渠、运河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不足0.4mm的用单线表示,并视其主

次分别用0.3mm和0.15mm线粗表示。

5.2.3.2河流、运河、沟渠的选取与综合

1:25000、1:50000地形图上河流、运河、沟渠一般均应表示,河网密集地区,图上长度不足1cm

cm的支渠可舍去:1:100000地形图上长度大于1

的可酌情舍去,特别密集区不足1.5cnl的一般均应

表示。

对构成网络系统的河、渠,应根据河渠网平面图形特征进行取舍。密集河渠的间距一般不应小

rfill【1。

于3mm,老年河床河漫滩地带的岔流以及沟渠密集地区,间距不应小于2

选取河流、运河、沟渠时,应按从大到小、由主及次的顺序进行。界河、独流河、连通湖泊及荒漠缺水

地区的小河应选取。

5.2.3.3河流、运河、沟渠的流向

河流、运河及有固定流向或往复流向的沟渠一般应表示流向,在山区水流方向明显的河流可不逐条

CIll~20

表示流向。通航河段应表示流速。较长的河、渠一般每隔15cm重复表示。

5.2.3.4河流、运河、沟渠的名称注记

cm~20

名称注记一般均应注出。较长的河、渠每隔15cm重复注出。注记应按河流上下游、主支

流关系并保持一定的级差。当河(渠)名很多时,可舍去次要的小河(渠)名。

5.2.4地下河段、消失河段、干河床、时令河

图上长1mm以上的地下河段、2mill以上的消失河段、1.5cm以上的干河床以及时令河应表示。

作为河源的时令河,当长度不足5nlrfi时,以常年河表示。

rfinl干

图上宽度小于0.4mm的干河床、时令河用0.1mm~o.4mm的渐变单虚线表示,大于0.4

河床、时令河用双虚线依比例尺表示。宽度大于3Film的河床内应表示等高线及相应的土质符号;时令

河应注出有水月份,如果一幅图内有水月份相同,可在图外加附注说明,图内不注记。

无明显河床的漫流干河用相应的土质符号表示。

5.2.5坎儿井、输水渡槽、渠首、输水隧道、倒虹吸、涵洞、干沟

坎儿井:一般均应表示。

输水渡槽、渠首、输水隧道及倒虹吸:干渠上的~般应表示,支渠上的选择表示,有名称的加注名称。

干沟:图上长度大于1.5cm且深度大于1.5m的一般应表示,深度大于2m的应加注沟深。有方

位意义的旧战壕用干沟符号表示,并加注“战壕”注记。

涵洞:铁路、公路附属的一般应表示,较多时可适当取舍;机耕路及其以下道路附属的涵洞一般不

表示。

5.2.6湖泊、水库、池塘

图上面积大于1mm2的湖泊、水库、池塘应表示,不足此面积但有重要意义的小湖,如位于国界附

近的小湖、作为河源的小湖及缺水地区的淡水湖应夸大到1mm2表示。湖泊、池塘密集成群时,应保持

其分布范围和特点。适当选取一些小于1mm2的湖泊、池塘,但不能合并,相邻水涯线间隔在图上小于

0.2mm时可共线表示。

湖泊、水库、池塘一般应注出名称,群集的湖泊可选其主要的注出名称。名称注记应按湖泊、水库面

积大小或库容量大小保持一定的级差。

非淡水湖泊应加注水质注记。

容量为1000万m3以上的水库和重要的小型水库应加注库容量。

4

12343.1—2008

GB/T

5.2.7时令湖、干涸湖

面积2n'1H12以上时令湖、干涸湖应表示。在地物稀少区有名称的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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