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1291-2021 燃煤耦合污泥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 1291-2021 Coal-fired coupled slurry power plant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上海市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 1291-2021
标准类型
上海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4-07
实施日期
2021-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燃煤耦合污泥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现有燃煤耦合污泥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燃煤耦合污泥发电锅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600 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掺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燃煤耦合污泥发电锅炉。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
羌宁、刘娟、孙毅、董励、陈淑敏、史天哲、董威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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