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565-2018 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DB11/T 1565-2018 Guidelines for accoun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from animal product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565-2018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9-29
实施日期
201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农业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40.01

B04

备案号:60742-2018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565—2018

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Guidelineofgreenhousegasemissionsaccountingforanimalproducts

2018–09–29发布2019–0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565—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核算原则和流程.....................................................................3

5功能单位...........................................................................4

6核算边界...........................................................................4

7分配...............................................................................5

8数据收集...........................................................................6

9排放量核算.........................................................................7

10质量保证.........................................................................16

11核算报告.........................................................................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CH4和N2O全球变暖潜势...........................................18

附录B(资料性附录)排放因子及相关参数.............................................1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23

I

DB11/T1565—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低碳农业协会、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建筑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建繁、任康、崔晓东、朱法江、史文清、马文林、蓝碧浩、张建伟、郭江鹏、

杨宇泽、赵春颖、朱晓静、路永强、云鹏。

II

DB11/T1565—2018

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原则和流程、功能单位、核算边界、分配、

数据收集、排放量核算、质量保证和核算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畜牧产品生产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4040-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4-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畜牧产品livestockproducts

在主要产品分类中,属于农业领域的养殖业产品,包括活的畜禽类动物、初级畜产品(肉、蛋、奶、

精液、卵子、胚胎、皮毛、组织器官等)和粪肥等。

3.2

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greenhousegasemissionoflivestockproducts

在特定时段内畜牧产品生产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包括二氧化碳

(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三种温室气体,总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计。

3.3

功能单位functionalunit

对畜牧产品系统性能进行量化的基准单位。

3.4

系统边界systemboundary

畜牧产品生产和管理活动的范围。

1

DB11/T1565—2018

3.5

部分生命周期partiallifecycle

包含从原料进入畜牧产品生产区到所生产产品离开生产区的阶段,不包括原料生产和畜牧产品使

用、报废处置阶段。

3.6

分配allocation

将畜牧产品生产系统中的输入和输出流划分到该产品系统及相关一个或更多的其他产品系统中。

3.7

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methaneemissionsfromentericfermentation

动物肠道内饲料在微生物作用下发酵产生的甲烷排放。

3.8

动物粪便管理甲烷排放methaneemissionsfrommanuremanagement

在动物粪便施入土壤之前,其贮存和处理过程中厌氧微生物发酵产生的甲烷排放。

3.9

动物粪便管理氧化亚氮排放nitrousoxideemissionsfrommanuremanagement

在动物粪便施入土壤之前,其贮存和处理过程中,含氮物质在硝化或反硝化过程中产生的氧化亚氮

排放。

3.10

燃料燃烧排放fuelcombustionemission

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汽油、柴油、燃煤、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3.11

活动数据activitydata

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输入与输出量表征值。

注:如畜禽存栏数、化石燃料的燃烧量、购入的电量等和厌氧发酵产生的甲烷回收利用量等。

3.12

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

表征某种温室气体在单位活动数据下的排放量。

3.13

全球变暖潜势globalwarmingpotential(GWP)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

的系数。

[GB/T32150-2015,定义3.15]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标准中CH4和N2O的增温潜势值采用IPCC公布的最新值。历次IPCC评估报告中CH4和N2O的全球

变暖潜势推荐参考值见资料性附录A。

2

DB11/T1565—2018

3.14

二氧化碳当量carbondioxideequivalent(CO2e)

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GB/T32150-2015,定义3.16]

3.15

沼气回收biogasreusing

畜牧养殖企业利用养殖废弃物进行厌氧发酵产生沼气,收集后可用于企业自用、火炬销毁、外供第

三方等,减少甲烷排放。

3.16

共生产品co-product

同一单元过程或产品系统中产出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

[GB/T24044-2008,定义3.10]

3.17

输入input

进入一个单元过程的产品、物质和能量。

[GB/T24040-2008,定义3.21]

3.18

输出output

离开一个单元过程的产品、物质或能量。

GB/T24040-2008,定义3.25]

3.19

开环openloop

开环是指畜牧产品生产废弃物不返回到原生产流程,而是经过其它的工艺进行处理或处置。

注:如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外销。

3.20

闭环closedloop

闭环是指畜牧产品生产废弃物经收集、处理后,重新返回原生产流程,用于生产新产品。

注:如养殖场粪便用作垫料。

4核算原则和流程

4.1核算原则

核算宜遵循如下原则:

a)相关性:应选择适合核算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的数据源和方法;

b)完整性:应包括相关的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和存储;

c)一致性:应能够对有关畜牧产品温室气体信息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d)准确性:应减少偏见和不确定性;

3

DB11/T1565—2018

e)透明性:应发布适用的畜牧产品温室气体信息,使目标用户能够在合理的置信度内做出决策。

4.2核算流程

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流程如下:

a)确定核算目的:宜明确核算意图、核算理由、核算结果提供对象及是否向公众发布;

b)确定功能单位和核算边界;

c)确定分配要求与方法;

d)核算各类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具体包括:识别排放源、选择核算方法、选择与收集活动

数据和排放因子、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e)质量保证;

撰写报告。

5功能单位

一般要求

功能单位应与核算的目的和范围保持一致。

5.1功能单位的选择

功能单位的选择应按照表1进行。

表1畜牧产品功能单位列表

畜牧产品名称功能单位

鲜乳kg标准奶

种畜禽头(只)

生猪\肉牛\肉羊\禽类(活体)kg活体体重

禽蛋(商品)kg鸡蛋

禽蛋(种用)枚

精液、卵子、胚胎只(瓶、枚)

粪肥kg重量

其他相关计量单位

6核算边界

6.1系统边界

6.1.1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宜采用部分生命周期核算方法。

6.1.2畜牧产品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燃料燃烧排放、动物肠道排放、动物粪便

管理排放、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外供电力和热力的扣除、外供沼气的扣除。

6.1.3动物肠道排放,应包括从动物口、鼻和直肠排出体外的甲烷,不宜包括动物粪便排出后的甲烷

排放。

6.1.4动物粪便管理排放,应包括动物粪便在养殖场内贮存和处理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不宜包括

粪便施入农田后的温室气体排放。

4

DB11/T1565—2018

6.1.5燃料消耗量、购入电力应包括被核算畜牧产品生产过程所消耗的能源量,不宜包括用于其他活

动过程的能源消耗。

6.1.6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实施沼气回收利用对应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只包括外供第三方利用的沼气、

电力和热力部分,并应从产品生产过程发生的二氧化碳当量中扣除。

6.1.7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CO2,应单独核算并在报告中给予说明,但不计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6.2时间边界

6.2.1温室气体排放量随生产过程不同阶段发生变化,收集数据的时间长度应至少覆盖一个完整的生

产过程。

6.2.2对连续进行生产的畜牧产品(如:鲜奶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宜持续一年。

6.2.3若畜牧产品生产有特定时间要求(如:精液、胚胎等),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应包含与该产品

生产有关的特定时期。

7分配

7.1分配原则

7.1.1应尽量避免分配,对生产一种畜牧产品的系统,不需要进行分配。

7.1.2对生产两种或多种产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

a)宜根据明确规定的程序将输入和输出分配到不同的产品中;

b)一个单元过程分配的输入和输出的总和应与其分配前的输入和输出相等。

7.2分配要求

7.2.1应确定和其他产品系统共享的过程,宜优先采用潜在物理关系分配。当物理关系无法建立或无

法单独作为分配基础时,宜按照其他关系进行分配。

7.2.2对同时包括共生产品和废物两种成分的输出,只对共生产品进行分配,在系统边界内未被利用

的废物不参与分配。

7.2.3对系统中相似的输入和输出,应采用同样的分配。

7.2.4对包含再使用和再生利用过程的产品,其分配还应考虑:

a)物质固有属性的变化;

b)对于在初始和后续的产品系统之间的回收利用过程,应按照7.2.1~7.2.3的规定,界定其核算边

界;

c)闭环畜牧产品系统和再生利用材料的固有特性不发生变化的开环产品系统,不对材料进行分

配;

d)材料被再生利用输入到其他产品系统,且其固有特性发生改变的开环产品系统,对材料进行分

配。

7.3分配方法

7.3.1物理分配

宜根据产品与共生产品间输入和输出的本质物理关系分配产品和共生产品的输入和输出。

7.3.2经济性分配

5

DB11/T1565—2018

可根据离开共同过程的每种产品的市场价值分配产品和共生产品的输入和输出。

7.3.3其他关系

可根据除物理或经济关系外的其他合理关系分配产品和共生产品的输入和输出。

8数据收集

8.1数据质量

8.1.1数据特性

数据应具有如下特性:

a)技术代表性:数据应反映生产中实际使用的技术的程度;

b)地区代表性:数据应反映系统边界内生产活动发生的实际地理位置的程度,例如核算对象所在

区域、经纬度;

c)时间代表性:数据应反映实际生产时间或使用年限的程度;

d)完整性:数据宜包括生产中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所有过程,且各过程尽可能获取完整数据,

并在最大程度上代表实际生产情况;

e)可靠性:用于获取数据的数据源、数据收集方法和核算程序的可依赖程度。

8.1.2数据选择

数据选择应遵循如下的优先原则:

a)优先考虑数据的年份和收集数据的最短时间期限,以及针对具体被核算产品的时间数据;

b)优先考虑收集所在地理区域,以及针对具有地理特性的产品的具体数据;

c)优先考虑数据是否针对具体某项技术或一套混合技术,以及针对产品的具体技术数据;

d)优先考虑对核算结果有显著影响的过程,并收集该过程的原始数据;

e)优先收集具有减排潜力且减排可由产品生产执行或影响的过程。

8.2活动数据

宜根据所选定核算方法的要求选择和收集温室气体活动数据,选择和收集数据的优先级顺序见表2。

表2活动数据收集优先级

数据类型描述优先级

原始数据直接计量、监测获得的数据。高

通过原始数据折算获得的数据,如:根据年度购买量及库存量的变化确定的数据;根据财

二次数据中

务数据折算的数据;或者来自于权威文献的数据等。

替代数据来自相似过程或活动的数据。低

8.3排放因子

在获取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时,其数据来源应明确,数据应有公信力、适用性和时效性,获取优先级顺序

见表3。

6

DB11/T1565—2018

表3排放因子获取优先级

数据类型描述优先级

实测值或测算值通过对畜牧产品生产过程的直接测量等方法得到的排放因子或相关参数值。高

中国国家和地方机构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标准中提供的针对北京、华北、

中

或中国区域的排放因子缺省值,优先级别按照北京、华北和中国区域逐级降低。

缺省值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或具有行业公信力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温室气体缺省排

低

放因子。

9排放量核算

9.1一般要求

核算结果应采用每功能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排放源识别

应根据核算边界,按表4对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温室气体源进行识别。

表4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种类示意表

排放源举例

核算边界温室气体源类型

排放源温室气体种类

生产过程中用到的用能设备CO2

燃料燃烧排放固定燃烧源、移动燃烧源

用于发电和供热的设备CO2

动物肠道排放动物生理排放肠道CH4

动物粪便管理排放废弃物处置过程排放源粪便N2O、CH4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由畜牧产品系统外部购入照明设备、混合搅拌设备、供水设备、挤奶

CO2

的电力设备、粪污收集处理设备、暖气等用电设备

外供电力和热力的扣由畜牧产品系统所产生的

除废弃物转化形成的电力和自产电力和热力CO2

热力

外供沼气并利用的扣由畜牧产品系统所产生的

自产沼气CH4

除废弃物转化形成的沼气

9.2核算方法

9.2.1单位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EH)计算

单位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式(1)计算。

E

E=↔103………………(1)

HP

式中:

7

DB11/T1565—2018

EH——单位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功能单位(kgCO2e/功能单位);

E——生产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P——畜牧产品产量,单位为功能单位。

9.2.2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E)计算

生产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式(2)计算。

E=E+E+E+E+E−−RE………………(2)

E−−CH4MCH4M−N24OBurnElectricityC−−CHHeatout

式中:

E——生产畜牧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生产畜牧产品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CH4

E——生产畜牧产品动物粪便管理甲烷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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