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TCA 18-2024 个体防护装备商贸流通经营服务规范

T/CTCA 18-2024 Individual protective equipment business operation and service standard for trade and circula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TCA 18-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30
实施日期
2024-07-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的采购、储运、销售、服务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健委”)会员企业实施的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活动; 主要技术内容:1.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标准内容制定基于生产实际与市场需求进行编写,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能够有效填补行业空白,具有较好的应用性和推广性。2.本标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的采购、储运、销售、服务等要求,适用于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专业委员会会员企业实施的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活动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东新明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职安健劳动保护用品(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亮工贸有限公司、南通市包健特种职业服装有限公司、江苏盾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太仓市飞鸿塑钢制品有限公司、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上海百业安安全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呼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德尔格安全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森永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兰浪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装备协会、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行业协会、湖北省劳动防护用品行业协会、湖南省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行业协会、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劳动防护分会
起草人:
郭郁、李辉、陆冰、王良基、王国华、王建新、王鹏、乌兰、卢俊宏、成玉明、 朱文斌、朱荟、李伟雄、李声誉、李莱、杨月飞、陈云松、周星余、赵燕飞、俞捷、黄克帅、廖传文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40

CCSC73

团体标准

T/CTCA18—2024

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commerceandbusinessserviceof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

2024-06-30发布2024-07-01实施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发布

T/CTCA18—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采购................................................................................1

5.1产品采购........................................................................1

5.2产品验收........................................................................2

6储运................................................................................2

6.1仓储管理........................................................................2

6.2失效和报废管理..................................................................2

6.3配送运输........................................................................2

7销售................................................................................2

8服务................................................................................2

附录A(规范性)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规范化企业申报要求.............................3

A.1基本要求........................................................................3

A.2申报............................................................................3

I

T/CTCA1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新明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

(上海)有限公司、职安健劳动保护用品(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亮工贸有限公司、南通市包健特

种职业服装有限公司、江苏盾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太仓市飞鸿塑钢制品有限公司、江苏恒辉安防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上海百业安安全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呼享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德尔格安全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森永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兰浪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

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装备协会、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山东

省劳动防护用品行业协会、湖北省劳动防护用品行业协会、湖南省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行业协会、广

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劳动防护分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郁、李辉、陆冰、王良基、王国华、王建新、王鹏、乌兰、卢俊宏、成玉明、

朱文斌、朱荟、李伟雄、李声誉、李莱、杨月飞、陈云松、周星余、赵燕飞、俞捷、黄克帅、廖传文。

II

T/CTCA18—2024

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的采购、储运、销售、服务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健委”)会员企业

实施的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个体防护装备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PPE

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护品的总称。

[来源:GB39800.1—2020,2.1]

3.2

最高管理者top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企业的一个人或一组人,有权在会员企业内部授权并提供资源。

3.3

追踪溯源tracing

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以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等目标。

[来源:GB39800.1—2020,2.3]

4基本要求

4.1安健委会员企业应按照附录A的要求进行规范化企业申报。

4.2会员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及采购、储运、销售、服务等相关人员应:

a)熟悉所经营个体防护装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职业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b)掌握个体防护装备的性能、用途、使用、贮存和配备等方面专业知识;

c)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个体防护装备专业课程培训合格证书。

4.3会员企业应有完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明确的服务目标,应加强信用管理,在行业内有良好

诚信度。

4.4会员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

5采购

5.1产品采购

5.1.1会员企业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用于销售。如没有相应的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应符合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1

T/CTCA18—2024

5.1.2会员企业应采购符合GB39800.1-2020中5.2要求的具有追踪溯源标识的个体防护装备,应推

广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和绿色低碳的个体防护装备。

5.2产品验收

5.2.1会员企业应对供货商的企业资质和个体防护装备的产品资质进行查验,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认证

证书、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证明个体防护装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2.2会员企业应对采购的个体防护装备实物和出厂检验报告信息进行对比核实。检查包装、外观以

及使用说明。必要时,对关键性能进行检测确认,出具检测报告。

5.2.3会员企业应检查每一批次个体防护装备是否带有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生成的追踪溯源标识。

6储运

6.1仓储管理

6.1.1会员企业应设立指定的贮存仓库或备货区域,能满足相关个体防护装备的贮存环境要求,并配

备相应的监控设施(如温湿度计、警报器等)和应急救援物资(如消防灭火器材、防汛物资等)。

6.1.2会员企业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类别进行分隔分区管理,设置相应的标识。

6.1.3会员企业应建立个体防护装备出入库记录,及时准确记录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日

期、有效日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入库数量、入库日期、出库数量、出库日期、库存数量、销售

流向等。

6.2失效和报废管理

6.2.1会员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应对仓储的个体防护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做失效

管理和报废处置:

a)超过成品有效日期;

b)出现明显变形、老化、脆裂、霉变、破损、虫蛀等情形;

c)出现使用说明中规定的其他失效情形。

6.2.2会员企业应做好失效管理和报废记录,及时、准确记录报废的个体防护装备名称、供货商、规

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报废数量、报废时间、报废原因等。

6.2.3报废品处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

6.3配送运输

会员企业应制定配送运输制度,确定各类个体防护装备的配送运输要求,由会员企业提供配送服务

或指定有资质的配送运输企业提供服务。

7销售

7.1会员企业销售活动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

7.2销售人员应根据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的防护需求,结合作业特点,推介适宜的个体防护装备。

7.3会员企业在个体防护装备售出前应在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录入必要的信息。

7.4会员企业应对其销售的个体防护装备进行质量承诺。

8服务

8.1会员企业应具备解决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和使用问题的能力,能向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适合的

解决方案。

8.2会员企业应制定完善的个体防护装备售后服务制度。

8.3会员企业应具备提供专业的个体防护装备使用培训的能力。

8.4已售出个体防护装备如在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会员企业应立即停止销

售、下架封存。已售出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在自查、使用单位反馈或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危害生命

安全和健康缺陷的,会员企业应协助生产厂家实施召回。

2

T/CTCA18—2024

附录A

(规范性)

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规范化企业申报要求

A.1基本要求

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包括:

a)属于安健委会员企业;

b)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效营业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从业

人员5人以上,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其中个体防护装备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c)具有固定经营和办公场所,有较为宽敞的场地开展交易活动,能陈列和贮存企业经营的个体

防护装备;

d)每年向安健委报送本企业财务报表。

A.2申报

A.2.1安健委会员企业均可根据基本要求向秘书处申报。

A.2.2申报企业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规范化企业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项,

组织学习规范化企业指标的具体要求,并先进行企业自评。

A.2.3申报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规范化企业申报表,参见表A.1;

b)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规范化企业指标评分表,参见表A.2;

c)营业执照(复印件);

d)申报日前连续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和税务报表(复印件);

e)代理品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f)企业的规章制度(复印件);

g)参加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个体防护装备微课堂”等课程培训人员名单和证书(复印

件);

h)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政府、行业相关证书(复印件);

i)用户和供应商对企业的评价证明(至少10家客户和10家供应商);

j)企业接受环保、消防、质量抽检等处罚(如有)的整改记录(限本年度);

A.2.4安健委秘书处将根据各会员企业申报的级别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安排评审人员到会员企业

进行现场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在安健委网站和刊物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无收到任何异议,将提交

安健委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对会员企业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牌。

A.2.5会员企业如有参加非法社会组织(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公布为准)或虚假招投标平台

的活动并有所谓“获奖”情况的,需提交情况说明和“不再参与”承诺书,否则将在评审中酌情扣减分

数。如已经发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和社会报道,则取消参评资格。

A.2.6申报并经审核为“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规范化企业”的会员企业,每年应向安健委秘书

处办理年检,报告企业年度执行个体防护装备经营情况、个体防护装备经营增减项目,补充相关资料,

并接受安健委组织的检查。

3

T/CTCA18—2024

表A.1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规范化企业申报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万元

经营地址邮编

区号电话传真

网址电子邮箱

职工人数销售渠道直接用户□分销商□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集体□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港澳台□

公司类型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外资□联营□

合资企业□

股份合作□合资□

经营

开户银行

(业务)帐号

范围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手机

负责人

手机

(联系人)

一钻级(501~600分)□二钻级(601~700分)□三钻级(701~800分)□

申报等级

四钻级(801~900分)□五钻级(901~1000分)□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申报企业盖章

安全健康防护用品专业委员会用品专业委员会等级评定或委托

理事会意见省、市协会意见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4

T/CTCA18—2024

表A.2个体防护装备商贸经营服务规范化企业指标评分表

评估指标(1000分)四级指评估机

自评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分数构评分

(1)超过1亿元100

(2)8001万元~1亿元40

上年度企业经营规模。

经营规模

根据销售总额(按税务(3)5001万元~8000万元25

(100分)

报表)计分。

(4)2001万元~5000万元10

(5)2000万元以下5

(1)200平方米以上50

(2)151~200平方米20

有较为宽敞的经营和办

经营和办公

公场地,开展个体防护

面积(3)101~150平方米15

装备交易活动。根据面

(50分)

积情况计分。

(4)51~100平方米10

(5)50平方米以下5

基本条件(1)品种齐全20

(200分)

(2)大类品种齐全15

个体防护装品种齐全,清洁整齐,

备产品陈列经常更新。根据商品陈(3)品种不齐10

(20分)列情况计分。

(4)品种单一5

(5)无陈列品种0

(1)设备齐全整洁15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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