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507-2022 新垦耕地培肥技术规范
DB33/T 2507-2022 DB33/T 2507-2022 New farmland fertilization and improv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06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10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507—2022
新垦耕地培肥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rapidimprovementofsoilfertilityofnewly
cultivatedland
2022-06-24发布2022-07-24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507—202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杭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
中心、杭州市临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文岳、周铁锋、沈国正、邬奇峰、王忠、吕晓菡、王道泽、肖文斐、严建立、
章学东。
I
DB33/T2507—2022
新垦耕地培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垦耕地土壤培肥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土壤地力分析、培肥途径、改良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丘陵山地新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等新垦耕地的土壤改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NY/T295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525有机肥料
NY/T889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的测定
NY/T1118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
NY/T1121.1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NY/T1121.2土壤检测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NY/T1121.4土壤检测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1121.5土壤检测第5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NY/T1121.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Y/T1121.7土壤检测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NY/T1121.16土壤检测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NY/T2065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DB33/T895耕地质量评定与地力分等定级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新垦耕地newlycultivatedland
在耕地占补平衡推进过程中,通过开垦荒山缓坡、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等方式新增加的耕地。
3.2
土壤快速培肥rapidimprovementofsoilfertility
通过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人为措施对土壤进行调控,在短期内明显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
壤肥力的过程。
1
DB33/T2507—2022
4土壤地力分析
4.1土壤地力指标
土壤地力指标按DB33/T895的要求执行。其中有机质、pH值、有效磷、速效钾作为土壤地力基本指
标,阳离子交换量、水溶性盐总量、容重为参考指标。
4.2土样采集和制备
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按NY/T1121.1规定的方法进行。
4.3土样检测
4.3.1土壤有机质测定
按NY/T1121.6规定的方法测定。
4.3.2土壤pH测定
按NY/T1121.2规定的方法测定。
4.3.3土壤有效磷测定
按NY/T1121.7规定的方法测定。
4.3.4土壤速效钾的测定
按NY/T889规定的方法测定。
4.3.5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测定
中性土壤和微酸性土壤按NY/T295规定的方法测定,石灰性土壤按NY/T1121.5规定的方法测定。
4.3.6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按NY/T1121.16规定的方法测定。
4.3.7土壤容重测定
按NY/T1121.4规定的方法测定。
4.4新垦耕地类型划分
根据土壤有机质含量,将新垦耕地划分为:有机质含量>15克/千克为Ⅰ类新垦土壤;有机质含量
10克/千克~15克/千克为Ⅱ类新垦土壤;有机质含量<10克/千克为Ⅲ类新垦土壤。
5培肥途径
5.1培肥目标
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5克/千克以上,有效磷含量达到15毫克/千克以上,速效钾含量达到80毫克/
千克以上,pH值校治到5.5~7.5,综合地力等级相应提高1级。
2
DB33/T2507—2022
5.2培肥原则
以“无机促有机,有机无机相结合”为施肥原则,土壤快速培肥宜有机肥、无机肥、生物肥合理搭
配,并配合种植绿肥和秸秆还田等措施,促进新垦地土壤养分平衡。
5.3培肥措施
5.3.1施用有机肥
有机肥选用符合NY/T2065的沼肥、符合NY/T525的有机肥等,做基肥时深翻施用。具体施用量见
表1。
表1有机肥推荐施用量
单位为千克/亩
沼肥
土壤种类有机肥(不含沼肥)
沼渣沼液
新垦Ⅰ类土壤800~10004000800~1000
新垦Ⅱ类土壤1200~140050001200~1400
新垦Ⅲ类土壤1600~180060001600~1800
注:有机肥推荐施用量为年用量。
5.3.2种植绿肥
5.3.2.1绿肥种类
适宜的绿肥主要有紫云英、苜蓿、蚕(豌)豆、三叶草、黑麦草、油菜等豆科、禾本科、十字花科
品种。
5.3.2.2种植方式
采用单作或间作,Ⅰ、Ⅱ类新垦地宜间作套种,Ⅲ类新垦地第一年宜单种绿肥。
5.3.2.3种植模式
采用单种或混播模式,具体方法见表2。
表2种植模式
种植模式绿肥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注意事项
播种量3千克/亩~4千克/亩,9月
中下旬至10月初撒播。第一年种植第二年作物播种前20天~30
紫云英、苜蓿、黑麦
单种模式用根瘤菌拌种,基肥施用过磷酸钙天压青沤田,翻压时撒施15千
草等
或钙镁磷肥10千克/亩~20千克/克/亩~20千克/亩石灰。
亩、氯化钾5千克/亩。
以豆科绿肥为主,混种子用量比例7∶3,实行均匀混播
混播模式—
播紫云英或黑麦草。或宽窄行间套播等种植方式。
3
DB33/T2507—2022
5.3.3秸秆还田
5.3.3.1总体要求
作物收获后将秸秆还田利用,实现区域内资源循环。Ⅰ类新垦地作物收获后,秸秆原则上全部还田,
秸秆量过多时,则可部分直接还田,剩余部分间接还田;Ⅱ、Ⅲ类新垦地作物收获后,秸秆全部还田。
5.3.3.2秸秆还田模式
秸秆还田通过采用秸秆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秸秆集中堆沤还田等模式,具体见表3。
表3秸秆还田模式
还田模式粉碎度用法注意事项
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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