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FZX 64-2026 电子病历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T/TFZX 64-2026 Procedural specification for judicial expertise on 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TFZX 64-2026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6-01-15
实施日期
2026-01-15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四川天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病历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鉴定材料要求、鉴定过程、听取意见程序、鉴定方法、鉴定意见书制作等程序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的电子病历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及修改痕迹等专门性问题的司法鉴定活动。 本文件不适用于对电子病历所载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因果关系、参与度等医学专业问题的判断——该类问题属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范畴,应另行委托具备法医临床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 1 范围 规定电子病历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材料要求、鉴定过程、方法、意见书制作等程序性要求。 适用于电子病历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及修改痕迹等专门性问题的司法鉴定。 不适用于医疗行为过错、因果关系、参与度等医学专业问题判断(另行委托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A/T 756-2021、SF/Z JD0400002-2015、司法部令第 132 号、卫医政发〔2010〕11 号、卫医政发〔2010〕24 号、卫医政发〔2010〕114 号、国卫办医发〔2017〕8 号、司发通〔2016〕112 号。 3 核心术语 电子病历: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数字化医疗记录,可存储传输。 电子病历司法鉴定:对电子病历真实性、完整性等专门性问题的鉴别判断。 鉴定材料:含电子病历文件、数据库备份、日志、纸质病历扫描件等。 鉴定人: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类别为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的专业人员。 鉴定机构: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含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的法人或组织。 4 委托与受理 委托主体: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医调委、卫健行政部门。 委托事项:真实性 / 完整性、是否伪造篡改、时间逻辑合规性、系统功能合规性等。 提交材料:委托书、案件说明、原始电子病历数据、系统基本信息等。 受理条件:委托主体合法、事项属业务范围、材料齐全可检、机构具备资质能力。 5 鉴定过程 鉴定人:2 名以上相关专业资质人员,无利害关系,签署回避承诺书。 材料固定与校验:优先取后台原始数据,现场提取需多方在场,全程录音录像,数据哈希校验、加密封存。 技术检验:采用数据库日志分析、元数据分析、时间戳验证、哈希值比对、系统合规性评估。 6 鉴定基本方法 真实性:是否原始生成、有无篡改虚构、签章是否异常。 完整性:关键记录是否缺失、数据有无删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当前资源暂不支持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中心、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柳州一五八医院、成都大学计算机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医药大学
起草人:
韩祺祎、黄荣兵、易发胜、张志强、王新、朱大地、王东阳、郑州静、李河志、董志华、王宁、吕王希子、叶琰鋆、孙峤、叶翼航、曾戟成、王志全、李海、李蓝、张欣宇、杨铁、袁梦莹、王剑英、秦玉娟、毛钦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暂无内容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