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263-201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T 17263-2013 Self-ballasted lamps for general lighting service—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263-2013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2-17
实施日期
2014-1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以下简称“灯”)的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220 V,频率为50 Hz,额定功率为60 W及以下,采用螺口式、卡口式、插脚式灯头或相关标准规定的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的自镇流荧光灯。
本标准的性能要求是对GB 16844的补充。
凡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环境温度为-10 ℃~40 ℃之间的条件下应能启动并正常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华树明、杨小平、江姗、吴国明、张英、苏挺、廖剑波、罗能云、郑帅师、周明兴、伍兆兆、陈锋、骆海鸥、徐发石、蒋贤军、程敬远、付名越、彭继辉、李锋、荆文明、刘秤华、俞安琪、黎培辉、华桥生、钱国华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5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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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1G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17263—2013

代着GB/T17263—2002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

Self-ballastedlampsforgenerallightingservice—Performancerequirements

2013-12-17发布2014-11-01实施

GB/T17263—2013

目次

前言m

i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和型号3

5技术要求4

6验收规则9

附录A(规范性附录)光度和电气特性的一般测量条件及检测设备要求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启动时间试验16

附录C(规范性附录)上升时间试验18

附录D(规范性附录)初始光通量、光效和光通维持率的测量20

附录E(规范性附录)开关试验24

附录F(规范性附录)寿命试验25

T

GB/T1726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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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

本标准与GB/T17263-2002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在范围中增加了“本标准的性能要求是对GB16844的补充。凡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自镇流

荧光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环境温度为一10°C~40匸之间的条件下应能启动

并正常工作。”(见第1章);

—增加了功率因数、型号、颜色特性、光朿角、失效、早期失效、中值寿命、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样品

的术语和定义,删除了平均寿命、颜色、额定颜色的定义(见第3章),修改了启动时间和上升时

间的定义(见第3章,2002年版第3章);

—修改了产品分类(见4.1,2002年版的4.1),修改了型号编写规则(见4.2,2002年版的4.2);

修改了标志的一般要求(见5.2.1,2002年版,8.1);

——修改了包装要求(见5.2.3,2002年版的&2);

——增加了灯的外形尺寸示意图(图1);

——修改了启动特性的要求,增加了低温启动要求(见5.4.1,2002年版的5.3)

——修改了灯功率、功率因数的要求(见5.5,2002年版的5.4和5.5);

——修改了光通量和初始光效的要求(见5.6.1和5.6.2,2002年版的5.6);

——增加了光强分布的要求(见5.6.3);

——修改了颜色特性的要求(见5.7,2002年版的5.7);

——修改了中值寿命的要求(见5.8.1,2002年版的5.8);

——增加了早期失效的要求(见5.8.2);

——修改了光通维持率的要求(见5.&3,2002年版的5.9);

——增加了开关次数的要求(见5.9);

——修改了谐波的要求(见5.10.1,2002年版的5.10);

——增加了电磁骚扰限值和抗扰度要求(见5.10.2和5.10.3);

——增加了紫外辐射限值和含汞量要求(见5.11和5.12);

——修改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规则(见6.1,2002年版的7.2和7.3);

——增加了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督的合格评定(见6.2);

—增加了光电特性、启动时间、上升时间、初始光通量、光效、光通维持率、开关次数、寿命的试验

方法(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欧司

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士照

明电器有限公司、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杭州安得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绿源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宇中高虹照

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亮迪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欧帝尔电器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名派照明电器有

限公司、中山市澳克士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市领航照明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宝迪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长兴家宝电子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开宇灯饰厂、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m

GB/T17263—2013

本标准起草人:华树明、杨小平、江姗、吴国明、张英、苏挺、廖剑波、罗能云、郑帅师、周明兴、伍兆兆、

陈锋、骆海鸥、徐发石、蒋贤军、程敬远、付名越、彭继辉、李锋、荆文明、刘秤华、俞安琪、黎培辉、华桥生、

钱国华。

本标准于1998年首次发布,2002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V

GB/T17263—201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以下简称“灯”)的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220V,频率为50Hz,额定功率为60W及以下,采用螺口式、卡口式、插

脚式灯头或相关标准规定的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

体的自镇流荧光灯。

本标准的性能要求是对GB16844的补充。

凡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环境温度为一10°C〜40匸之间的条

件下应能启动并正常丁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06.1灯头的型式和尺寸第1部分:螺口式灯头

GB/T1406.2灯头的型式和尺寸第2部分:插脚式灯头

GB/T1406.5灯头的型式和尺寸第5部分:卡口式灯头

GB/T1483.1灯头、灯座检验量规第1部分:螺口式灯头、灯座量规

GB/T1483.2灯头、灯座检验量规第2部分:插脚式灯头、灯座量规

GB/T1483.5灯头、灯座检验量规第5部分:卡口式灯头的量规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2900.65—2004电工术语照明

GB/T10682—2010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GB16844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T17262—2011单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T19658反射灯中心光束强度和光束角度的测量方法

GB/T22907灯具的光度测试和分布光度学

GB/T23113荧光灯汞含量的测定方法

GB/T261782010光通量的测量方法

CIE69照度计和亮度计性能的表征方法

CIE179:2007测量光色的三刺激色度计特性表示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2900.65—20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GB/T17263—2013

3.1

自镇流荧光灯self-ballastedlamp

含有灯头、镇流器和灯管,并使之为一体的荧光灯,这种灯在不损坏其结构时是不可拆卸的。

3.2

功率因数powerfactor

灯的有功功率与电源电压(有效值)和电源电流(有效值)的乘积之比。

3.3

型号type

不考虑灯头的影响,具有相同的光度和电气特性的灯。

3.4

额定值(灯的)rating(ofalamp)

灯的一组工作条件和额定参数值,用来表示灯的特性和标志。

[GB/T2900.65—2004,845-07-58]

3.5

初始值initialvalues

灯老炼100h后测得的启动特性、电气特性、光度特性、颜色特性参数值。

3.6

启动时间startingtime

灯在规定的温度下,接通电源直到灯完全启动并维持燃点所需的时间。

3.7

上升时间run-uptime

灯接通电源后,光输出达到其稳定光输出的60%时所需的时间。

3.8

稳定时间stabilizationtime

灯接通电源后至灯的光电特性稳定时所需的时间。

3.9

颜色特性color

灯实际颜色称为色表,灯的颜色特性是通过色(品)坐标、相关色温CCT)、显色指数(CRI)描述的。

a)色(品)坐标:一组三色刺激值中的每一个值与他们的总和之比。用表示。

[GB/T2900.65—2004,845-03-33]

b)相关色温:在相同的视亮度和规定的观测条件下,普朗克辐射体辐射的知觉色与给定色刺激

的知觉色最接近相似时,普朗克辐射体的温度,即为该色刺激的相关色温。用Tcp表示,单位

为开尔文(K)。

[GB/T2900.65—2004,845-03-50]

c)显色指数:物体在某一光源下所呈现的心理物理色与其在基准照明体下所呈现的心理物理一

致的程度的度量。用Ra表示平均显色指数(一组8块指定的试验色样的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

值)。

[GB/T2900.65—2004,845-02-61]

3.10

光效lumensefficiency

灯(包括带罩灯、反射灯)发出的光通量与其消耗功率之比。单位为流明每瓦lm/W)o

2

GB/T17263—2013

3.11

光束角beamangle

在通过光束轴线的平面上的两条给定直线之间的夹角,这两条直线分别通过灯的正面中心和发光

强度为中心光强50%的发光点。

3.12

光通维持率lumenmaintenance

在规定条件下燃点,在寿命期间内一特定时间灯的光通量与该灯的初始光通量之比,以百分数

表示。

3.13

失效failure

灯不能正常燃点或不能持续燃点,或其光通维持率低于某一规定值。

3.14

早期失效earlyfailure

灯在燃点至规定的时间之前失效为早期失效。

3.15

寿命(灯的)life(ofalamp)

单只灯工作到失效时,或根据标准规定认为其已失效时的总累计时间。

注:灯寿命通常用小时表示。

:GB/T2900.65—2004,845-07-61]

3.16

中值寿命medianlife

在批量为"的寿命试验灯中,按灯的失效的顺序,第50%的灯的寿命为该批灯的中值寿命。

心10。

3.17

型式试验typetest

为检验某一特定产品设计的合格性,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所做的一项或多项试验。

3.18

型式试验样品typetestsample

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用于型式试验的一只或几只相似的样品。

4分类和型号

4.1产品分类

a)按放电管形状和数量分类,例如,双管、四管、多管、螺旋型等,其型式详见GB/T17262—2011

附录H的规定;

b)按放电管管径分类,例如,用①12@9、①6表示或T4、T3、T2表示;

c)按是否带罩分类,分为裸灯和带罩灯(包括反射灯)。

4.2型号编写规则

灯的型号编写规则如下。

3

GB/T17263—2013

YPZ□/□□□

带罩灯(用Z表示),反射灯(用F表示),

一可以用后缀形式表述附加信息。

灯的色调(用字母例如RR或色温值表示)

灯的管径(如用T3表示)

灯的结构型式(如用3U表示)

灯的额定电压(如用220V表示)、额定功率(如用

13W表示)、额定频率(如用50Hz表示)、丁作电

流(女口用0.06A或60mA表示)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示例:220V13W50Hz0.06A3U<D9型日光色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型号为:YPZ220V13W50Hz0.06A-3U/

T3•RR。

注1:型号中第三部分螺旋型灯的结构用S表示。第六部分适用于带罩灯或反射灯,裸灯可省略。

注2:灯的T-作电流和管径为选标内容。

5技术要求

5.1安全要求

应符合GB16844的要求。

5.2标志、包装

5.2.1标志的一般要求

灯的标志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清晰牢固。

制造商应按照表1的要求在规定的位置标出相关信息(作为GB16844强制性标志的补充)。

表1标志的位置

标识的内容产品包装产品数据表或U录

来源标志: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XXX

电源电压(V)或标称功率W)、频率(Hz),也可用型号描述XXX

工作电流(A)—XX

制造日期(年、季或月)或能追溯生产日期的生产批次XXX

特殊I.作条件(例如,调光)XXX

非标准的T.作条件(例如,温度限制)XXX

低温启动温度、启动时间—XX

功率因数—XX

额定光通量lm),额定光效lm/W)—XX

反射灯光束角、峰值光强(cd)—XX

显色指数CRI—XX

额定寿命(h)XX

4

GB/T17263—2013

表1(续)

标识的内容产品包装产品数据表或U录

执行标准名称或编号XX

灯的最大宜径和长度尺寸/mmXX

启动时间/s(启动时间小于1s的灯可不标注)、上升时间/sXX

与白炽灯的等效关系XX

液汞"、汞含量(mg)、灯在意外破裂时或灯在寿终时的处理说明XX

注1:“X”为必标的内容,“一”为选标的内容。

注2:产品宣称指标高于本标准要求的信息应标注在产品或包装上。

"对于使用液态汞控制汞蒸气压的灯,在灯的数据表或包装上应标注“液汞”字样。

此外,如果在包装上声称灯的光通量相当于某功率的白炽灯,此等效功率(1W的整数)应依据灯的

额定光通量按表2来决定。当光通量不正好是表2所列出数值时,等效功率从相邻的两个数值用线性

内插法计算。

表2标称灯与白炽灯等值的最小光通量要求

宣称等同的口炽灯的功率/W灯的最小额定光通量/lm

15125

25229

4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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